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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聚焦制度规范执行 强化“三重一大”事项监督

发布时间:2024-07-25 16:02 来源:市纪委市监委

“经过新一轮省委巡视,市委、市纪委已根据整改要求重新修订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办法,市院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对照检查,重新完善市院‘三重一大’相关制度,规范党组决策机制,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防范决策风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在市检察院党组会上提出明确工作要求。

日前,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聚焦主责主业,切中“三重一大”监督这个要害,实现“组组互动”沟通协作制度化、长效化,出台《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与驻金华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细则》,在与院党组充分沟通会商的基础上,督促细化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则,修订了《中共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中共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及《2024年全市检察政治工作要点》,为驻在单位领导干部行权装上“安全阀”、建立“防火墙”、亮起“红绿灯”,充分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现“两个责任”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促使决策者和相关责任人主动防范风险,让权力行使更加严谨,廉洁规范用权,正确对待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主动配合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为进一步推动制度落地见效、规范制度严格执行,该组加强驻在单位制度建设学习,熟悉业务知识和工作范围,找准廉政风险点,坚持从“三重一大”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入手,把牢事前报备、事中程序、事项落实3个关口,开展“跟踪式”“嵌入式”监督,做到精准发力、靶向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变事后追责为事前纠正,全程闭环监督,推动监督权落实到位。今年以来,共参加驻在单位党组会18次,审核把关“三重一大”事项42项,提出建议意见11条。同时,会同检务督察部门,通过查看文件、翻阅台账、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各县(市、区)检察院党组开展“三重一大”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目前已检查5家单位。

“如何发挥派驻机构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探头’优势和作用?经过调研和谋划,我们决定以‘三重一大’事项专项监督为切入点,围绕‘三重一大’事项贴近监督、靠前监督,不断提高监督针对性有效性,破解派驻监督覆盖不全、嵌入不深、监督乏力等问题的有效途径,防止违反‘三重一大’规定产生腐败问题,从而使‘派’的权威得到全面展示,‘驻’的优势也得到具体体现。近期市纪委印发《开展“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专项监督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坚定了我们的监督方向。””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