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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用好警示录 敲好警示钟

发布时间:2024-05-07 11:17 来源:市纪委市监委浏览次数:

“警示录中的案例就是发生在我们周围的身边人、身边事,22篇忏悔录对我触动很大......”近日,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在全党开展党纪学纪教育之际,通过市公安局党委会,向参会的党委班子成员及各机关部门“一把手”发放了《金华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五)》,充分运用身边反面典型“活教材”,督促全体民(辅)警受警醒、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我将积极落实党委会对《警示录》的要求,把警示教育传达到每位民(辅)警,确保每位民(辅)警入心入脑”一位市公安局机关部门“一把手”表示。党委会结束后,各机关部门“一把手”按照纪检监察组的要求,充分利用周一夜学时间,迅速传达学习警示录精神,并结合往年的违纪违法案件,认真组织本部门民(辅)警谈感悟,写体会,切实营造学习警示教育的浓厚氛围。

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还结合近期发生的民警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列席该民警所在部门的民主专题生活会,指导所在部门结合党纪学习教育要求,做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落实好“一岗双责”,切实做细做实“后半篇文章”。

在反面警示发力的同时,强化正面引导,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把警示教育与党纪学习教育相结合,组织新任科级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督促市公安局新任科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好“头雁效应”,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

“用好用活警示录,使典型案例成为党纪法规的再教育,下步我组将督促市公安局全体党员潜心学纪、笃悟知纪、立规明纪、知戒守纪、正风肃纪。”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