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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三强化”“十严禁”开展“双节”廉洁提醒教育

发布时间:2023-09-28 17:40 来源:市纪委监委

“中秋、国庆佳节将至,‘节点’即是‘考点’,‘过节’就是‘过关’,请各单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严防节日期间发生“四风”问题”。这是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向13家授权监督单位发出的廉洁过节提醒。

“收到纪检监察组的廉洁过节提醒后,班子成员随即在书记办公会议上进行了学习和部署,同时又专门组织机关干部召开节前教育会,对‘十严禁’进行了全员学习传达,提醒干部职工廉洁、安全、文明过节”,团市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组其他授权监督单位也纷纷多种形式进行了学习传达,并就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具体要求和部署。

据悉,廉洁过节“十严禁”是对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抵制“节日腐败”开出了“不可为”清单 。即严禁使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土特产等节礼;严禁使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严禁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不得借聚会之名妄评妄议、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组织参与赌博、酒驾醉驾及涉黑涉恶等损害单位形象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禁违反外出报备制度,领导干部节日期间出省(市)、出国(境)按相关规定向纪检监察组报备。

除了“十严禁”的内容,此次廉洁教育提醒还对授权监督单位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了要求,即“三强化”。一是强化压力传导。班子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强化对下属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我省办法的压力传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管分管范围内的廉政和作风建设,强化教育管理力度;二是强化教育防范。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上级纪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向每位干部职工学习传达“十个严禁”,教育干部职工时刻绷紧“廉洁弦”,筑牢思想防线;三是强化情况通报。对发现本单位干部职工涉及廉洁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并及时向纪检监察组通报相关情况。如发现干部职工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第一时间向纪检监察组通报。

“纪检监察组的这份廉洁过节提醒非常及时,让我们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关爱,我们将擦亮廉洁之心,作为对家人最好的节礼。”市工商联办公室主任周启勇感慨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