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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组”联动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发布时间:2023-05-26 17:06 来源:市纪委监委浏览次数:

“企业合规之后经营情况怎么样?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企业经营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中还有哪些方面需要检察机关提供帮助?”为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市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和市纪委《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精神,近日,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依托“组组联动”机制,下沉一线、深入基层,开展检察机关落实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决策部署情况调研监督。

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精神的具体实践,是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的引领性突破性关键性举措。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围绕《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实施方案》,就检察机关落实推进情况开展调研监督,全面梳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现状,督促推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检察之策更精准、更有为、更有效,为“两个先行”提供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支撑。

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先后前往浦江县院、磐安县院、永康市院、金东区院开展调研,并和部分行政部门、第三方机制管委会成员单位、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等座谈交流,实地参观了磐安县营商环境法治护航中心,走访了永康杨溪精工螺丝厂、浙江大雁工具有限公司等第三方合规企业。驻市检察院组随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参观了今飞汽轮智能工厂生产现场和监管运营中心,深入了解今飞集团的产业布局、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及企业创新等情况以及检察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中的检察作为。

“下一步,我们将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把脉问诊、解剖麻雀,全面梳理摸排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现状,并形成调研监督报告。报告既要总结经验做法,更要透过业务看政治,原汁原味反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中存在的偏差与不足,督促优化检察机关推动三个‘一号工程’的检察之策,为‘两个先行’提供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支撑。”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