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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政协原党组成员、秘书长黄文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发布时间:2023-01-12 15:44 来源:八婺清风浏览次数:

日前,经中共东阳市委批准,东阳市纪委市监委对东阳市政协原党组成员、秘书长黄文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黄文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肆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和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既想当官又想发财,投资入股企业,利用宅基地安置政策赚取差价;违规干预行政执法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房地产项目开发、工程承揽、土地征收安置、规划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黄文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东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东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黄文明开除党籍处分;由东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黄文明简历 

黄文明,男,汉族,1970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东阳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法制办主任,东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东阳江镇党委书记,江北街道党工委书记,东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东阳市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

(东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