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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蒋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发布时间:2022-08-24 16:07 来源:八婺清风浏览次数:

日前,经东阳市委批准,东阳市纪委监委对东阳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蒋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蒋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肆无忌惮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和消费卡;无偿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住房;毫无纪法底线,把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蒋波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蒋波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蒋波简历

蒋波,男,汉族,1973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东阳市虎鹿镇党委委员,东阳市江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东阳市江北街道党工委委员,东阳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