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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金兰创新城开发建设中心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赵万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发布时间:2022-12-02 15:21 来源:八婺清风浏览次数:

日前,经中共兰溪市委批准,兰溪市纪委市监委对兰溪市金兰创新城开发建设中心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赵万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赵万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崩塌,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底线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等财物,违规接受宴请;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审批、工程承揽和项目招投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赵万春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是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兰溪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兰溪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赵万春开除党籍处分;由兰溪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赵万春简历:

赵万春,男,汉族,1965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兰溪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地政局局长、副主任,兰溪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副主任(享受正科长级待遇),兰溪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兰溪市金兰创新城开发建设中心党组副书记、副主任。2021年9月,退出现职。

(兰溪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