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监督曝光
市纪委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2-01-05 16:38 来源:八婺清风浏览次数:

元旦、春节将至,为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进一步营造廉洁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10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兰溪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吴乐华违规收受礼卡、礼金问题


2013年至2020年春节期间,吴乐华先后多次收受4名管理服务对象(企业主)银泰购物卡和沃尔玛购物卡,共计价值5.8万元。吴乐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1年4月,吴乐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2021年8月,吴乐华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十万元。


2.金华市尖峰山高尚休闲生活区建设指挥部原副指挥长吴琦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3年至2021年,吴琦先后多次收受7名管理服务对象(企业主、个体老板、工程老板、下属)超市购物卡、茅台酒、提货券等财物,共计价值8.2万元。吴琦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1年5月,吴琦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2021年8月,吴琦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五万元。


3.浦江县农业农村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于闯进违规接受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不正确履职问题


2018年4月至6月,于闯进先后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黄某、沈某在义乌某KTV安排的娱乐活动及有偿异性陪侍。2018年11月,于闯进收受黄某礼品、礼金,共计价值2.34万元。2019年4月,于闯进作为分管领导未按照规定核验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即在验收表上签字同意,致浦江县某家庭农场违规获得县农发资金补助34.5万余元。2021年9月,于闯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已退缴。


4.婺城区竹马乡青梅里村原党支部书记金良富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9年9月,金良富因儿子当兵入伍,在家宴请村两委干部并收受礼金共计9600元(其中2300元认定为礼尚往来),后金良富主动将礼金退还。2021年3月,金良富受到诫勉处理。


5.东阳市交通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大春违规收受礼卡问题


2016年至2017年,陈大春先后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东阳市某建设公司经理王某加油卡,共计价值1.5万元。2021年8月,陈大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退缴。


6.义乌市公安局苏溪派出所原副所长虞红峰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8年4月,虞红峰通过他人收受某案件当事人亲属何某为办理取保候审赠送的烟票两张(计100条花利群香烟),并指使他人到烟酒商行兑换成现金7.2万元。后虞红峰主动投案。2021年6月,虞红峰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已退缴。


7.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朱惠标等人在单位内部食堂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20年8月,朱惠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祝李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邓国平以及县建设局总工程师邵伟、房地产管理中心主任徐晏等人在县林业站白阳山林区食堂内,接受县林场场长洪汇、副场长徐杰其、工会主席胡国兴等人为办理不动产确权登记事宜安排的宴请,相关费用违规在林场接待费中报销。2021年7月至10月,祝李洪、邓国平、徐晏、洪汇、徐杰其、胡国兴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邵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朱惠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相关费用已退缴。


8.磐安县交通运输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玉山中队副中队长周鑫良违规接受宴请问题


2021年7月,周鑫良与中队驾驶员(另案处理)在某饭店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某汽车修理行法定代表人潘某安排的宴请,共计消费400元。2021年8月,周鑫良受到政务警告处分,相关费用已退缴。


9.金东区岭下镇釜章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章金元酒驾问题


2020年11月,章金元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途经岭下镇日辉路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36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年3月,公安机关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7月,章金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金华开发区西关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洪惠成酒驾问题


2021年1月,洪惠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途经金华市婺城区解放西路与长山路交叉路口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37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年2月,公安机关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罚款19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12月,洪惠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中,有的由风变腐,风腐一体,最终受到党纪国法严厉制裁;有的与管理服务对象亲而不清,违规接受宴请及娱乐活动安排;有的搞权力变现,吃拿卡要,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有的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有的公私不分,在单位食堂违规公款吃喝;有的不担当不作为,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有的抱有侥幸心理,酒后驾车,以身试法。这些问题的发生,说明少数党员干部在高压态势下依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甚至在党的十九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同时也表明“四风”问题病根未除、土壤还在,由风及腐、由风变腐的风险始终存在,作风建设须一抓到底、久久为功。


过节亦是“过关”。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筑牢廉政防线,严守纪律关卡,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持续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广大党员干部要从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以修身,防微杜渐,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作风“防火墙”。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对问题突出的党组织和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责问责。对“四风”隐形变异现象要精准发现、有效破解,典型案例一律公开通报曝光,防止反弹回潮。要坚持纠树并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伟大建党精神,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形成以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的良好态势。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