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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1-05-06 10:55 来源:八婺清风浏览次数:

为强化警示震慑,严明纪律规矩,培树政治生态领域的新风正气,近日,永康市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市看守所所长何建党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5年10月,何建党主持召开市看守所所务会议,违规决定将市看守所食堂账户余额以伙食补贴的名义,通过现金形式发放给市看守所和市拘留所全体民警,截至2018年7月,共计发放金额63.12万元。2020年12月,何建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贴已清退。

  2.市委老干部局驾驶员周雄私车公养问题。2010年1月至2016年9月,周雄通过窃取公务用车加油卡密码,先后26次使用公务用车加油卡为私车加油,金额共计6670.35元。2021年1月,周雄受到诫勉处理,诫勉期6个月,单位扣除其奖金1万元,相关费用已清退;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市委老干部局时任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人王泽亮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3.西城街道雅田村党员曹龙升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至2018年,西城街道下田园村旱改水项目工程承包人钱某某为求得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曹龙升在工程建设中的关照,先后2次送给曹龙升花利群香烟共4条,曹龙升予以收受。曹龙升还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2020年12月,曹龙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鉴于其无职可撤,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古山镇整溪村党支部委员鲍伟星、党员鲍世平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8月,时任古山镇整雅村党支部书记鲍世平等人在某酒店违规宴请为该村移建电力设施的电工,餐费共计1240元;2020年3月,时任整溪村党支部副书记兼社务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鲍世平、时任整溪村村务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鲍伟星等人在某酒店违规宴请鲍某某等人,餐费共计980元。上述费用经鲍世平、鲍伟星等人审批同意后在村集体报销。鲍世平、鲍伟星还存在其他违反财务管理制度行为。2021年3月,鲍世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鲍伟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已清退。

  (永康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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