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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严禁"为法院聘用人员划行为红线

发布时间:2021-05-18 14:39 来源:八婺清风浏览次数:

近日,在东阳市人民法院召开的聘用人员教育整顿会议上,123名聘用人员在《东阳市人民法院聘用人员“十严禁”承诺书》上郑重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这一切缘于一份纪律检查建议书。

2020年9月,东阳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在核查问题线索时发现法院一名聘用人员在2015年违规向案件当事人借款,并向承办法官打招呼。

“我就是向朋友借了点钱……”纪检监察组在对该聘用人员询问时,该聘用人员却完全没有认识到自身行为已经违规。最终,该聘用人员受到批评教育的处理,该承办法官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聘用人员日常管理情况如何,是否有相关规章制度约束?”纪检监察组带着疑问进行深入了解,发现法院平时对聘用人员虽然也开展教育,但却没有出台聘用人员行为指引规范和禁止性规定,一些聘用人员并不清楚作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的言行界限。

“聘用人员本身拥有一些公权力,即使一些岗位本身不具有公权力,但因为聘用人员与法院干警日常工作接触多,容易产生职务影响力,容易成为一些人‘曲线围猎’的目标。” 今年3月,纪检监察组向法院党组提出了《关于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管理监督的纪律检查建议》,建议法院党组从思想认识、制度规范、日常教育等方面多管齐下,最大限度地确保临时聘用人员的思想素质与法院政治机关的属性、审判机关的职能相适应。

法院党组在收到纪律检查建议后立即进行专题研究,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出台了《东阳市人民法院聘用干警“十严禁”》,明确了聘用人员不得发表与法院工作人员身份不相符的言论;不得为案件当事人向承办人说情打招呼,充当司法掮客;不得泄露法院工作秘密;不得参与高利贷、赌博等十项禁止性规定,涵盖了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业外活动等方面的内容,为聘用人员划好了行为红线,也为规范言行提供了指引。

此外,法院还建立了聘用人员常态化教育制度,完善《东阳市人民法院轻微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经常性组织开展聘用人员“十严禁”的教育学习和对照检查,新聘用人员在入职前要先签订承诺书,真正把明确的规矩立起来。

“聘用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同样会损害司法公信力、损害法院的形象。” 东阳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派驻监督既要盯牢手中握有权力的审执人员,又要盯住聘用人员这个群体,给权力运行上好“紧箍咒”,实现监督全覆盖,真正把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神经末梢。

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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