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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东区孝顺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吴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发布时间:2021-02-09 10:10 来源:八婺清风浏览次数:

日前,经中共金华市金东区委批准,金东区纪委区监委对金东区孝顺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吴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吴胜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毫无纪法意识,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指使他人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消费卡;违规持股;在履职过程中以权谋私,涉嫌贪污犯罪。

吴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及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金东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吴胜开除党籍处分;由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审查调查期间,吴胜在忏悔书中剖析,随着其职务上升,理想信念开始动摇,从“不好意思”到“顺其自然”,从量变到质变进而铸成大错,无地自容、悔恨交加。其表示愧对党多年的培养,愧对人民赋予的权力,真心向党和人民忏悔,愿意接受组织的任何处理。



吴胜简历:

吴胜,男,汉族,1977年10月出生,浙江金华人,1995年12月参加工作,199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95年12月-2021年2月,历任金华市婺城区箬阳乡干部;金华县(金东区)江东镇干部;金华市金东区江东镇组织员,纪委委员,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主任;江东镇副镇长、党委委员;孝顺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职务。

(来源:金东区纪委区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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