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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监督聚焦民生 助力民法典实施

发布时间:2021-02-07 12:34 来源:八婺清风浏览次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

自民法典颁布以来,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高度关注,坚持和市检察院“同堂学习”,多次开展小组讨论,不断加强对民法典的理解,进一步增强新法适用能力,为派驻监督更好融入检察核心业务立好基础、打好根基。

在日常工作中,纪检监察组了解到浦江县院有一起劳动纠纷申请监督案件,不仅可能涉及到民生问题,还关系到民法典适用。纪检监察组立即向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了解该案具体情况。

原来在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期间,周某、林某在浦江经营年糕加工,并雇佣朱某、孙某等七人从事年糕加工活动,朱某和孙某离职后,周某、林某借故拒不支付报酬。后朱某向法院起诉主张劳动报酬后因无法证明合同内容而败诉。2020年12月,朱某向浦江县院申请监督。

为跟踪新法落地,纪检监察组立足于“监督的再监督”,会同市检察院开展联合监督,强化对基层院的业务指导,督促浦江县院要秉持司法为民理念,依法履行调查核实权,确保准确适用民法典。后浦江县院根据民法典第469、579条内容,决定支持朱某的监督申请,向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助力追索劳动报酬。这也是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实施后,浙江检察机关首例支持农民工起诉讨薪案。

“不仅自己要留在浦江,还要告诉身边更多的外来务工人员留在浦江。”虽然正值寒冬,但朱某等人心中却是暖意浓浓。该案得到圆满解决,不仅是响应党委政府“就地过年”号召,服务“六稳”“六保”工作的具体举措,也是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重要指示精神的典型案例。

邻近年关,纪检监察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逐一监督落实相关案件线索,加大对劳资纠纷、农民工讨薪等问题的监督力度,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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