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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1-02-24 16:36 来源:八婺清风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警示教育,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金华市婺城区纪委区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区司法局原副局长何旭华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问题。2018年至2019年9月,何旭华在基层司法所联系指导工作期间,先后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吃请。2020年12月,何旭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840元予以收缴。

  2.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建监察大队大队长陈航晓、城西中队副中队长王伟斌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0年8月,陈航晓、王伟斌同时接受某项目施工管理人员王某某宴请,就餐期间陈航晓和王伟斌发生冲突,造成不良影响,餐费1500元及餐具毁损费用500元均由王某某支付。事后,陈航晓、王伟斌主动将上述款项退还给王某某。2020年12月,陈航晓、王伟斌两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箬阳乡瀛头村原党支部书记李仁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和2018年春节前后,李仁先后两次收受瀛头村某电站老板俞某某所送的硬壳中华香烟共计4条,总计价值1526.4元。2019年11月,李仁将4条香烟折价1200元上交区纪委廉政账户。此外,李仁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2月,李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剩余326.4元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婺城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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