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监督曝光
磐安通报6起村级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02-24 16:35 来源:八婺清风浏览次数:

为持续深化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基层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形成强有力震慑效应,磐安县纪委县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6起典型案例。

1.磐安县安文街道岭外村原党支部书记卢根尧强迫交易、串通投标等问题。2013年底,卢根尧通过阻拦施工等手段,强行要求S218(东仙线)K45+600-K46+300段弯道改建工程承包商将该工程的土石方分包给其施工。2017年,县群团活动中心听头圆河道整治工程公开招投标,卢根尧作为招标单位(岭外村村民委员会)负责人之一,为卢某龙等6人相互串通报价提供帮助。卢根尧还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0年6月,卢根尧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磐安县原深泽乡深二村党支部书记陈天宝、村委会主任陈岩云、党支部副书记兼村监会主任陈延洪违规参与本村工程项目建设等问题。2013年9月,陈某某以磐安县某建设有限公司名义中标原深泽乡深二村排水排污、道路硬化工程,施工过程中邀请陈天宝、陈岩云、陈延洪等3人参与工程建设,3人分别出资并参与工程施工。完工后,经利润结算,每人获利1万余元。陈天宝、陈岩云、陈延洪还有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9月,陈天宝、陈岩云、陈延洪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磐安县玉山镇岭口村隔水自然村时任村委会主任胡富良违规参与本村工程项目建设问题。2013年至2015年,胡富良多次使用自有挖机参与本村工程建设,获利1万余元。2020年1月,胡富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磐安县大盘镇长坑村党支部书记叶顺进、时任村委会副主任叶高源违规发包村级项目工程等问题。2018年,叶顺进、叶高源未经村级相关会议研究,擅自决定将本村茶苑地块基建工程、古树公园保护工程未经公开招投标程序直接发包给叶某某实施。叶高源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9月,叶顺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叶高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磐安县尚湖镇上溪滩村时任党支部书记韦和涛违规发包村级项目工程、利用村级工程套取上级补助资金等问题。2018年10月,韦和涛与村主任吕某某(另案处理)商量决定,将预算价22万余元的村雨水管道工程未经招投标程序直接发包给尚湖镇山宅村陈某某施工。同年,为向上级申请河道清淤补助资金用于村务开支,韦和涛连同吕某某等村干部通过补制材料方式虚增工程款,向上级申请河道清淤补助资金2.9万元。韦和涛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10月,韦和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磐安县双溪乡横塘村原党支部书记胡德根违规指定村级工程实施方、利用村级工程项目管理便利侵吞公款等问题。2013年至2017年,胡德根违反议事规则,未经村务联席会议及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将多个村级工程直接指定人员施工。2014年3月至2018年10月,胡德根在协助政府从事新农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利用实际履行村报账员职责,保管村民委员会公章、村务监督委员会公章、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章的便利,以开具虚假证明、伪造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名、私盖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章,虚开工程发票、重复报销、扣留冒领工程款及违规报销并占有工程承包人自负的税金等方式套取现金,侵吞上级财政补助资金14万余元。胡德根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0年7月,胡德根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磐安县纪委县监委)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