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2-02 13:50 来源:八婺清风
“施工招标文件编制不专业,施工招标文件中对于审减额没有规定,缺少约束条款 。”“变更签证不规范,不排除施工单位和审计单位互相串通的可能。”……
在金华市金东区岭下镇彭村省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门口塘整治工程”现场,10位村级工程监督团成员们检查得很仔细,有的拿着卷尺实地测量,有的对比图纸检查做工,有的走访群众了解项目情况。施工材料是否符合设计方案,变更情况是否符合情理,质量和工艺是否达标……这些都是检查重点。
这支队伍中,除了7名监理方、设计方、施工方、村两委干部等“传统评委”,还有3名由岭下镇监察办统派的村(社)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作为“特邀评委”,值得一提的是,这3名站长都曾有做工程的履历。
村级工程小、散、杂,很难做到一项制度管到底。虽然近两年各乡镇参照区级工程项目管理,配套了很多管理制度,但由于村干部专业素质不足,现场管理无法适应工作要求,加上监理单位监督质效评价体系不完善。一些村级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频繁变更方案或随意提高建设标准,不仅投资额容易超预算,也容易让施工单位在工程变更、签证上钻空子,这种现象在室外配套工程中尤为突出。
对此,为推动村务监督工作专职化、专业化、专家化,提升对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质效,金东区纪委区监委进一步深化落实《关于在全省村(社区)设立监察工作联络站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试行建立了“村务监督团”联动监督机制。
村务监督团主要以乡镇为单位,由镇监察办牵头整合各村(社)监察工作联络站中有专业特长人员以及社会第三方机构、社会组织等力量,根据各乡镇实际,设立“三资管理监督团”“民主决策监督团”“村级工程监督团”“民情民意监督团”等类别,旨在进一步提高村(社)监察工作联络站履职能力,织密小微权力“监督网”,助推清廉村居建设。
在该区江东镇,一条老街因年代久远,各类隐患与日俱增,村集体为了破解建房难问题,决心拆除,但是沿街的住户和店铺认为村干部未充分吸收民意,不按实际出发,存在乱作为,并将情况反映给了镇纪委。于是镇纪委组织“民情民意监督团”向古街上每一个住户和店家了解情况,捋出了一份“民意报告表”。镇纪委在这份报告基础上进行核实,发现该村干部在村庄建设过程中没有考虑到当地的实际情况,工作方法单一,存在“一刀切”行为,有悖于党委政府美丽乡村建设的初衷。于是镇纪委对该村干部进行了约谈,要求他们要即刻整改,因地制宜开展工作。
而赤松镇的“三资管理监督团”通过跨村监督共梳理出该镇各村拖欠租赁承包款、村集体垫付的农户电费、水费以及被侵占的资产资源等各类拖欠款项19笔,应收未收款项达56.23万元。
“‘村务监督团’的试行破除了农村熟人社会碍于情面不便监督的难题。就比如村级工程来说,‘村级工程监督团’跨村评议,从立项、招投标、质量验收到资金预决算进行全过程监督,极大提升了监理单位尽责履职意识,不仅资金省下了,工程质量也上去了。”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切实发挥好“村务监督团”联动监督作用,统筹整合辖区各村(社)监察工作联络站力量和社会上各种专业监督力量,促使各村(社)监察工作联络站不仅要履行好本村监督职责,更要为全镇、全区发挥“1+1>2”的监督实效,共同推进清廉村居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
(金东区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