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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华市纪委关于4起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力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2-21 18:35 来源:八婺清风浏览次数:

 当前,全省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市防控工作丝毫不能松懈,力度丝毫不能减弱。为进一步严明防疫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01.东阳市吴宁街道江滨社区河头水果批发市场疫情防控管理不到位问题。

  2021年12月10日,疫情防控督查组在督导检查时发现该市场部分经营户未佩戴口罩。12月13日,督查组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时,上述问题仍未整改到位。12月14日,河头经济合作社社长、该市场负责人卢某某受到诫勉处理。


02.义乌市上溪镇部分经营场所疫情防控管理不到位问题。

  2021年12月14日,疫情防控督查组在督导检查时发现,上溪镇馨苑街的优购生鲜超市未落实测温亮码,中铁物流门店测温枪未拆封使用、无访客登记、84消毒液已过期。负责该区域的网格长丁某某,还存在疫情防控期间未经请假报备擅自离岗的问题。12月14日,网格员吴某某受到诫勉处理,12月16日,丁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3.武义县壶山街道星光菜场等场所疫情防控管理不到位问题。

  2021年12月15日下午,疫情防控督查组在督导检查时发现,该菜场疫情防控管理不到位,菜场内多名经营户未佩戴口罩,菜场后门路边多名市民聚集打牌且未佩戴口罩。12月15日晚上,街道联系星光经济合作社干部刘某某、星光经济合作社党支部书记徐某某、党支部委员徐某某受到责令书面检查处理,星光社区网格员何某某受到诫勉处理;3名市民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县公安局予以行政警告。

04.磐安县新城开发建设中心对浙八味特产市场疫情防控管理不到位问题。

  2021年12月10日、12日,疫情防控督查组两次督导检查时发现,该市场对疫情防控管理不到位,人员进出随意,经整改后仍有部分经营户和顾客未戴口罩;12月13日,新城开发建设中心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但督查组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时,仍发现顾客无需测温亮码就能通过沿街店铺自由出入市场。12月14日,新城开发建设中心被全县通报批评,中心分管领导陈某某受到责令书面检查处理。


  上述问题反映出在当前严峻的防疫形势下,部分公共场所还存在防控漏洞,少数党员干部思想松懈、行动迟缓,工作作风不实不细,必须予以严肃处理。各地各部门、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贯彻市委凌志峰书记“继续高度重视到位、继续严格规范到位、继续科学应对到位、继续严肃纪律到位、继续发动群众到位”的防疫指示要求,认真落实“溯”“隔”“检”“封”“治”“清”六字工作法,坚决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强明察暗访,严肃执纪问责,以铁的纪律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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