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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蝇记】第二百四十一期:"失算"的人生

发布时间:2021-10-18 14:57 来源:八婺清风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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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过11个月我就要退休了。如果算算经济账,按照现在四级调研员退休后每年15万元的待遇收入,假设人的平均寿命85岁,那么我还有25年退休金可以领,一共是375万,但现在什么都没有了,这是没办法后悔的……”2021年9月15日,随着嘉善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宣判,嘉善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国忠获刑三年八个月。

  “这是一笔怎么算都属于‘失算’的人生账。底线失守、权力失控,必然导致人生失衡,梁国忠的这记警钟尤为响亮而沉重。”旁听完梁国忠的法庭庭审,一名基层干部感叹道。

  防线——

  在“温水煮青蛙”的腐蚀下崩溃

  时间回到1998年,初到西塘镇任副镇长的梁国忠分管工业工作,敢担当、善作为,是单位领导和同事眼中的“能兵强将”。但随着1999年三个乡镇合并,梁国忠管辖的区域变大了,管理的企业变多了,找上门来请他“关照”的人也越来越多,小红包、购物卡……在“人情”和“好处”的双重“夹击”下,梁国忠心底那根纪法防线逐渐开始松动。

  “一开始是碍于面子,对管理服务对象主动递过来的小礼物、小红包不好意思拒绝,而且你送我收,你不送我也不会要。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拿一点、占一点慢慢变成一种惯性,甚至习以为常。”

  用梁国忠自己的话说,收些小红包、购物卡、小礼物只是“小毛病”,况且平时在工作中帮人打个招呼、行个方便,属于“朋友”和“熟人”间的举手之劳,算不上违法。

  小洞不补,大洞必定吃苦。从几千块的购物卡,到两三万的现金红包,虽然梁国忠每次受贿的数额都不大,但防线的松动,造成其对廉政风险产生了“温水煮青蛙”式的后知后觉,也为他日后步步深陷埋下了重重隐患。

  交情——

  在“勾肩搭背”的交往中变味

  “热心肠”的外表作派,很快让梁国忠成为其管理范围内老板、企业主圈子里的“座上宾”,主动与梁国忠交往的“朋友”越来越多,交情也越来越亲厚。

  2007年,梁国忠腿部受伤骨折,他的多年“老友”、某公司老板徐某得知消息后专程前来探望,这一举动让梁国忠颇为感动。巧的是,徐某自己腿部有残疾,于是他常常约暂时行动不便的梁国忠泡脚、吃饭,两人的“交情”随之日久弥深。

  2012年的一天,梁国忠带徐某参加某钢业公司老板组织的饭局,觥筹交错间,徐某得知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废钢,当即表现出对废钢处理生意的浓厚兴趣。梁国忠看在眼里,便顺势帮“好友”牵线搭桥。有了梁国忠的出面打招呼,徐某没过多久就顺利经营起收购和处理该公司废钢的生意,并且从中获利。

  与此同时,每当徐某的公司因违规经营被安监、环保等部门查处,甚至被勒令停业整顿时,对朋友“讲义气”的梁国忠却多次利用手中职权为徐某斡旋,违规给予其关照和帮助。面对梁国忠的“鼎力相助”,徐某也心领神会、“知恩图报”,先后多次送给梁国忠现金共计20万元。

  就这样,这对“好朋友”将原本应该清清爽爽的政商关系披上“交情”的外衣,暗中却大行权钱交易之实,把党纪国法完全抛诸脑后。

  悔悟——

  在“甘被围猎”的迷失中空叹

  形形色色的老板“朋友”交往的越多,梁国忠心里已然失衡的天平越倾斜。工作中,与其打交道的老板也被梁国忠区分对待。

  “我也是有选择性的收礼。只有那些能为我办事、能给我带来好处的人送的,我才会收……”防线失守之后,梁国忠的权力观发生了巨大转变,从“我要服务”,变成了“要为我服务”,这也为他的进一步沉沦深植下祸根。

  2012年下半年,梁国忠正准备对新房进行装修,便特意联系了某空调净化工程公司老板周某,向其公司订购了价值共计13.5万元的两台空调和一套地暖系统。想到梁国忠曾帮助自己公司在承接西塘镇部分办公室以及县经信局新办公大楼的空调业务时提供过帮助,周某主动提出这笔费用由他承担,并给梁国忠虚开了两张发票,梁国忠也欣然收下。

  欲望就像一个深渊,让人越陷越深。在担任嘉善县经信局副局长期间,梁国忠一面长期积极为某墙体股份有限公司老板王某在企业项目建设、资金补贴、节能降耗等方面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另一面“暗渡陈仓”在王某处放款50万元,却商定并获取明显高于王某同期向他人借款的利息款,共计 17.25万元。

  2020年12月17日,嘉善县纪委县监委对梁国忠进行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经查,梁国忠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消费卡,违规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2021年4月,梁国忠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经法院审理查明,在2000年至2020年长达20年的时间内,梁国忠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建设、能源管理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79万余元。2021年9月,嘉善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梁国忠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嘉兴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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