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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起党员干部酒驾赌博典型案例被通报

发布时间:2021-01-27 11:10 来源:八婺清风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纪法意识,坚决遏制酒驾、赌博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永康市纪委市监委通报9起党员干部酒驾赌博典型问题如下:


1.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农机中队副队长沈新庭酒驾问题。


  2020年6月20日,沈新庭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69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2020年6月23日,永康市公安局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12月,沈新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五金城集团市场咨询公司职工楼洪海酒驾问题。


  2020年4月5日,楼洪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25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2020年4月9日,永康市公安局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7月,楼洪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唐先镇金坑下位村原党支部副书记、社务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胡江剑酒驾问题。


  2020年4月21日,胡江剑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46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2020年4月29日,永康市公安局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7月,胡江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石柱镇姚官村原村务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张金友醉驾问题。


  2020年3月13日,张金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验,其血液中的乙醇成分含量为108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2020年4月7日,永康市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20年11月,张金友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鉴于其无职可撤,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江南街道溪口村党员徐波醉驾问题。


  2020年6月27日,徐波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验,其血液中的乙醇成分含量为210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2020年8月3日,永康市人民法院判处其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2020年12月,徐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6.石柱镇傅阳村原党支部副书记、村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应弘皓赌博问题。


  2020年2月,应弘皓在傅阳村以“十三水”方式参与赌博,被永康市公安局查获。2020年8月29日,永康市公安局对其作出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9月,应弘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芝英镇石马横沿村原党支部副书记李洪升赌博问题。


  2020年3月,李洪升在石马横沿村石塔下村以“十三水”的方式参与赌博,被永康市公安局查获。2020年9月15日,永康市公安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一日并处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11月,李洪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前仓镇光瑶村原党支部副书记徐云兜赌博问题。


  2019年12月,徐云兜在光瑶村菲菲超市内以“押宝”的方式参与赌博,被永康市公安局查获。2020年4月15日,永康市公安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2020年5月,徐云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经济开发区夏溪村原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胡龙振赌博问题。


  2019年12月18日,胡龙振在夏溪村下溪滩56号以“九点”的方式参与赌博,被永康市公安局查获。2019年12月19日,永康市公安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并收缴个人赌资8195元。2020年7月,胡龙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永康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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