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兰溪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八婺清风 发布:2020-07-09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9日至9月12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兰溪市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巡视。2019年10月28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向兰溪市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兰溪市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持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以坚决态度、扎实作风、有力举措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严肃整改要求。对巡视反馈意见,兰溪市委坚决拥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全面整改,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正视巡视反馈问题。2019年11月14日召开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12月6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推进整改任务加快落实,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整改工作专班,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认真研究制订整改方案,梳理出45个问题188条具体措施,落实15名市领导领衔负责、22家单位牵头承办,做到一项整改任务、一名责任领导、一个工作专班、一套解决方案。三是坚持有机联动,狠抓整改成效。市委坚决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市委书记对整改工作坚持做到抓实抓细抓到底,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责任领导主动认领整改工作任务,形成强大整改合力。同时把省委巡视整改与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巡察工作3个专项检查整改结合起来,与基层巡察整改结合起来,通盘考虑、协同推进,在全市开展23项专项整治行动,推动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确保反馈问题全面改、彻底改。

  巡视反馈后,对巡视组移交的256件信访件,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254件,办结率为99.22%;对巡视移交的4件问题线索,目前已初步办结3件。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56件、了结51件,给予党纪处分51人,其中党内警告26人,党内严重警告18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2人,开除党籍4人;政务处分5人,其中记过1人,降级1人,撤职2人,开除公职1人;组织处理2人,其中调整岗位1人,免职1人;诫勉4人,教育谈话46人。

  一、关于“市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下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下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建立市委常委会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市四套班子领导带头下访接待群众工作机制。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工作,落实民情民访代办制,在全市建成372个村(社区)民情民访代办站点。开展信访积案化解“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成功化解一大批信访积案。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兰溪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推进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二)确保重大决策部署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坚定不移实施“强工兴市、拥江兴城、文旅兴兰、环境兴人”四大战略。聚焦高质量发展,市委书记、市长牵头谋划“十四五”发展规划,形成规划具体思路和相关重大前期调研课题,明确发展方向和任务。出台《中共兰溪市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意见》,对“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相关决策程序执行。完善项目预审机制、准入机制,明确重大项目实施流程。

  (三)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市委坚决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每季听取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并把问责作为推动责任落实的利器,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市委书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季听取常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充分掌握干部思想状况。市委全面加强对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等党组的领导,坚持每月听取工作汇报,定期听取各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四)从严抓好干部教育管理。开展不担当不作为“回头四看”专项整治,梳理排查问题374个,落实整改举措458条。聚焦重点工作推进、突发事件处置、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等方面内容,查处不担当不作为案例14起,问责处理干部20人。坚持每季度组织开展“晒拼创”活动、担当追赶工作交流会,开展“党员评议市委常委、副市长”活动,形成浓厚的比拼氛围。严格执行《兰溪市干部选拔任用政治标准考察实施办法》,定期开展单位主要领导政治素质考察,压实党政主要领导带班子管队伍职责。成立容错纠错领导小组,出台《失实信访举报澄清保护实施办法》,已对21名干部予以澄清保护或容错纠错。组织开展“‘拼搏实干、争先进位’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推进干部作风持续好转。

  (五)有序推进兰溪港区和351国道建设。针对前期351国道推进存在问题,市委已责成市交通局党委作出严肃书面检查。兰溪港区女埠作业区一期已于2020年1月1日投入使用,兰溪港区女埠作业区二期已进行工可设计。351国道先行段越龙山支线已于2019年11月1日开工建设。351国道横溪至马涧改建段已启动政策处理。

  二、关于“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明确培育现代纺织、光电信息新材料、新能源交通装备、医药健康等细分行业,着力引进培育新经济业态。启动纺织行业智能制造示范市创建,第一批9家试点企业效益平均提高12.3%,部分试点企业列入浙江省首批智能工厂。光膜小镇被列入浙江省第四批特色小镇创建名单、浙江省新材料产业发展重点培育区块,引进欣旺达锂离子电池项目。一新制药迁建等项目推进顺利。

  (二)加快税收收入平稳增长。重视主体培育,2019年新增“小升规”企业84家。稳定优质总部税源,2019年完成总部税收7.33亿元。制定精准征税举措13条,2019年共实现税收收入44.8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入库23.67亿元。开发并启用兰溪市企业综合评价系统,全市规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达到11.8万元,同比增长37.5%,增速列金华各县(市、区)第一。有效落实降本减负政策,2019年节约企业税费、用工、生产要素等成本共计12.79亿元。成立兰溪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开展政府转贷、转贷通转贷、融资担保等工作,2019年共涉及金额45.09亿元,受益企业1191家次。

  (三)全力破解产业发展困难问题。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2019年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170台(套),培育“两化”融合重点项目50个,完成“上云”企业2560家。集中要素资源向优质企业倾斜,根据分类评价机制严格实施差别化水、电、汽政策。引导企业争当“隐形冠军”,2019年成功申报省“隐形冠军”培育企业2家,培育金华“隐形冠军”企业3家,入库“专精特新”企业180家。2019年获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6家,增幅创历年之最。甬金股份成功在主板上市,2019年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28家,新增股份制公司15家。高度重视供汽存在的价格偏高、服务不佳、质量差问题,进行责任追究,对2名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四)稳步推进新经济业态培育。针对新经济业态项目准入监管存在问题,市委责令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作出书面检查,对5名责任人作出处理。

  (五)加快政府债务化解工作。严格落实《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若干意见》《兰溪市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实施方案》。加快土地出让,2019年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3.63亿元,同比增长6.3%。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6.3%,政府性基金收入同比增长7.0%。严格项目审批,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核机制,切实做到财政资金量力支出。优化国企架构,合并同质企业,注销僵尸企业,增强国有企业化解债务能力。

  (六)高度重视村级负债情况。开展2019年村级债权债务明细清单统计工作,建立明细台账,拟订《兰溪市村级债务化解五年行动计划》,明确村级负债具体化解方向和举措。严格贯彻执行《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完善村级财务制度,严控新增债务。推行“三资”智慧监管系统,用平台和制度管住村集体的“钱袋子”。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整合提升涉农资金使用效能。通过村村联建、村企联建、光伏发电、异地购买等“消薄十法”,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强村级化解债务能力。

  (七)加强水利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原水供水保障力度,实施“内拓外引”三年建设计划,完成上旺水库与芝堰水厂管网联通工程,钱塘垅水厂扩建工程、都市区西部联网供水(金华引水)工程均有序推进。实施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完成达标提标14.35万人。加快防洪防汛设施建设,钱塘江堤防加固工程(二期)计划于2021年汛前完成主体工程。

  (八)统筹推进交通项目建设。351国道改建段启动政策处理,金建高铁暨兰溪枢纽工程、杭金衢高速拓宽二期开工建设,临金高速兰溪段路面浇筑已基本完成,金兰中线改造全线铺开,兰溪港女埠作业区一期投入使用。2018年以来已完成“四好农村路”实施里程262公里,完成投资3.36亿元。330国道二期水亭支线已开工建设。

  (九)加大社会民生事业投入。2019年共安排民生支出46.22亿元,同比增长10.2%,2020年民生支出预算安排49.76亿元,同比增长7.7%。加大对教育、文化投入力度,2019年市财政共计投入11.57亿元。

  (十)全面加强城乡环境污染防治。市纪委监委向生态环境兰溪分局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强化监管,督促全市6家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做好危险废物储存管理工作。加大“库存动态清零”力度。制定《兰溪市固体废物长效管理制度》,明确各职能部门固体废物长效管控责任。持续开展重点废气排放行业整治,加大企业执法监管力度,自巡视整改以来已立案查处企业41家。

  三、关于“初心使命意识不强,脱贫攻坚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仍有较大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持规范精准使用扶贫资金。针对资金使用不够规范问题,市纪委监委向市农业农村局发出监察建议书,对市农业农村局、水亭畲族乡2名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严格执行《省级财政扶持薄弱村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省级财政扶持薄弱村发展村级物业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兰溪市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消薄”财政补助资金扶持范围和条件。进一步规范扶贫项目预算编制,委托第三方规范实施项目验收和审价,强化扶贫项目专业监管。严格执行《浙江省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成立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评审小组,不断加强项目科学管理。

  (二)高度重视低收入农户危房治理工作。对巡视反馈的低收入农户住在危房中问题进行专项核查整改。市纪委监委向市建设局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对2名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通报。开展扶贫开发专项巡察,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户,实地走访低收入农户9581户,对疑似住在危房中的农户逐户落实整改帮扶措施。健全部门间低收入家庭住房信息共享机制和常态化排查机制,2019年的173户符合省农村困难家庭危房即时救助条件的四类对象已全部完成改造并通过验收。常态化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好农村困难家庭危房即时救助各项政策。

  (三)高度重视年老群体安居工程。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新建工程及养老机构日常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香溪敬老院已于2019年12月12日正式启用。上华街道金畈村来料加工点已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制定《兰溪市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针对敬老院管理缺失问题进行责任倒查,市纪委监委向市民政局发出监察建议书,对香溪镇、市民政局、上华街道共8名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其中对香溪敬老院原院长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并作出免职处理。

  (四)全面增强村集体“造血”功能。加大“消薄”财政保障力度,整合涉农的扶贫、消薄、库区移民等专项资金3000余万元。筹建市级“消薄”公司。推广乡村旅游、土地整治、土地流转、旧宅改造利用等村庄经营措施,持续增加村集体收入。编制《兰溪市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5年)》,相继引进一批新品种,形成一批示范项目,有效提升农产品产量和品质。深化“3+1”结对帮扶机制,为经济薄弱村安排第一书记16名,为扶贫重点村安排农村指导员58名。定期开展村干部素质提升教育培训班,不断提升村级班子综合能力。

  (五)严厉查处扶贫工作中侵害弱势群体利益行为。重点对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低收入农户认定等开展整治,巡视反馈以来已党纪处分8人,其中2人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开展扶贫民生领域集中整治,公布了一批整治阶段性成果。深化市委巡察向村(社)党组织延伸工作,实现村(社)巡察全覆盖,建立村(社)干部典型违纪违法问题警示通报制度,已在全市农村张榜通报违纪典型案例2期,扩大群众监督参与面。

  四、关于“一些重点领域监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方式。对2016-2018年全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查。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兰溪市工程建设项目邀请招标和不招标审批管理办法》,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过程的监督管理。

  (二)严格加强政府工程建设管理。全面梳理排查2016年以来的全市政府工程项目变更情况,对12个项目进行重点深入核查,对2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严格执行《兰溪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兰溪市违反工程量变更规定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抓好项目谋划到竣工全过程管理。

  (三)严格财政资金监管。对巡视反馈的机关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问题进行核查,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4名。印发《关于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检查制度的通知》,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符合条件资金全部纳入招投标范围。组织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投标。

  五、关于“‘四风’问题纠而不止,有的顶风违纪”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对巡视反馈的形式主义有关问题进行严肃追责,对上华街道党工委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黄店镇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并对市农业农村局、上华街道各2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严格执行《兰溪市力戒形式主义减轻负担提升机关效能十条举措》,坚持每月对全市各单位发文数量进行统计并通报,切实按上级要求做好精文简会工作。

  (二)始终对“酒局”“牌局”保持高压态势。对省委巡视金华时交办给兰溪的103人次逐一进行核查,严格按要求依纪依法处置到位,其中党内警告28人,党内严重警告4人,留党察看4人,开除党籍4人。健全市纪委监委与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间的公职人员违法犯罪信息每月沟通协作机制,巡视反馈以来,对涉及赌博酒驾问题的32人作出党纪政务处分。通过组织“清风行动”,开展“三不方式”检查,对“酒局”“牌局”形成持续高压震慑。强化通报曝光,下发党员干部赌博酒驾情况季度通报2期、典型案例通报1期。对赌博酒驾问题多发单位严格“一案双查”,严肃追究“两个责任”。对巡视反馈的一名干部酒后驾车问题开展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三)严格规范津补贴发放。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停止发放天然气(液化气)费、有线电视及数据流量费,并清退相关费用194295元。对全市津补贴项目进行梳理,取消不符合要求津补贴项目。在全市开展财务人员财务法规制度培训。将津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列为市委巡察和纪委监督的重要内容,在全市抽取30余家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并将常态化开展不定期专项检查,不断强化对津补贴发放工作的监管力度。

  (四)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对巡视反馈的公车使用不规范问题进行核查,对2名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加强公务用车驾驶员管理,定期开展警示教育,修订完善《兰溪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车管中心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奖惩措施。修订完善《兰溪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办法》《兰溪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车管中心用车信息登记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活动用车派车制度,实现公务用车有效监督。

  (五)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具体标准。深入核查巡视发现的公务接待违规使用烟酒问题,对3名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开展“清风2号”“清风3号”行动,开展公务接待违规使用烟酒及账外账问题专项检查。下发《关于重申和进一步明确国内公务接待等执行标准要求的通知》,制定公务接待正负面清单,将违规公务接待问题纳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进一步明确纪律红线。

  (六)确保办公用房彻底整改到位。巡视反馈的部分单位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已第一时间完成整改,相关单位均已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刻反省,并责令市教育局、经济开发区、梅江镇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通知》《关于在全市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办公用房面积核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市各机关单位开展自查,规范办公用房使用。

  六、关于“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肃处理党员干部违规持股和借贷等问题。针对2018年发现的违规持股、违规借贷问题,已严格按照金华市有关要求完成整改,并作出相应处理、通报。制定《2019年巩固深化“三清理一规范”专项行动方案》,分层级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学习并开展动态抽查核查,已党纪处分5人。将“三清理一规范”工作纳入市委巡察监督内容,促进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

  (二)全力打造“亲清”政商关系。开展“护航民营经济稳定健康发展”专项行动,召开“亲清”政商大会暨清廉民企建设推进会,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加大破坏营商环境、不亲不清政商关系问题查处力度和通报曝光力度,对5名政商关系“亲清”不分党员干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下发《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的通报》2期。

  (三)全面加强政法干部队伍管理。给予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国洪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压实市法院党组、市公安局党委巡察整改责任,对市法院1名法警移送司法处理。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兰溪政法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压实公、检、法党组(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法系统政治督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协管政法干部等各项制度。

  七、关于“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对巡视反馈的问题进行责任追究,对4名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修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印发《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负面清单30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控制清单》,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水平。逐步做好“三超两乱”整改,已消化整改超配干部3名。全面排查清理中层干部混编混岗问题,已消化4名。建立混岗报批审核制度,加强对混岗原因和混岗人选的审核把关。

  (二)加大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力度。做好优秀传统文化挖掘、整理和研究工作,《诸葛后裔祭祖》成功入选浙江省非遗系列文化丛书。实施优秀传统文化数字化保存工程,开展濒危非遗抢救性记录。实施“四有档案”整理工程,完成古城墙及码头等6处省保单位四有档案首轮审查。实施优秀传统文化品牌化利用工程。加大古城古镇古村及工业遗存资源招商引资力度。全面实施文物平安工程。

  (三)全面加强农村基层文化活动吸引力。强化农村公共文体设施和阵地建设,累计建成农村文化礼堂244家。完成全市乡镇(街道)文化站标准化建设。创新开展点单式服务,深化文化五送活动。深化文化礼堂共同体作用,推出“礼堂集市”活动。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文化队伍建设和管理水平。制定或修订完善《兰溪市文化精品扶持奖励办法》《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经费管理办法》《文化礼堂建设等级评定标准》《关于兰溪市文化骨干志愿者联系农村文化礼堂的规定(试行)》等制度,进一步夯实农村基层文化活动基础。

  (四)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对全市村级党组织进行动态管理,主题教育期间确定的15个后进村党组织已全部完成整转提升。出台村党组织书记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对全市村党组织书记全面实现市级备案管理。建立党员联系群众“走亲联心”工作机制,从无职党员中择优选任1000多名“村务协理员”列席参加村“两委”会议。建立村务协商委员会机制。

  (五)严厉打击基层黑恶势力。横溪镇党委对涉案的2名村干部予以歇职处理,并将所在村列入后进村进行整顿。全面开展村级班子分析研判,对12名赌博和酒驾醉驾村干部给予歇职、免职处理,并在全市进行通报。建立常态长效的监督防范机制,将农村村霸、涉黑涉恶等具体表现形式列入市委巡察监督内容,定期对村干部进行联审,倒逼村干部廉洁履职。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一要求,定期组织成员单位会商座谈,对重点难点案件做到逐件排查、逐案过筛、严查快结。

  (六)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执政为民理念。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重走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来兰调研考察路线活动,举办领导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读书会。对领导干部长期开展政治素质培训,强化政治素质。开展“大兴调研、大抓服务、大解难题”集中攻坚行动,市领导带头包乡走村到企入户。持续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聚焦扶贫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对扶贫工作乱作为的4名村干部予以党内严重警告、1名村干部予以党内警告、2名村干部予以留党察看。对省委组织部“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立项督查的2名领导干部进行核查处理,其中1名受到免职处理、1名受到诫勉处理。

  八、关于对上一轮巡视整改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丹溪公园人防工程问题、辉腾公司问题、汉高新材料集团问题均在有序整改过程中。对丹溪国际花园违建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并修订《兰溪市违建防控长效网格化管理机制》,在全市开展了新增违建“即查即拆”专项整治行动。

  下一步,兰溪市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巡视工作要求,深挖根源持续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持续抓好“两个责任”落实。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建立健全主体责任压力传导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向每个党支部和每名党员覆盖。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从严从速查处,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二是持续抓好整改督查落实。对巡视整改工作坚持做到班子不散、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传导整改压力,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把整改责任延伸到“最后一公里”,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对整改工作效果不理想,甚至贻误落实的,将严肃追责,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并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三是持续抓好巡视成果转化。注重制度建设,织密织牢扎紧制度的“笼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确保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通过标本兼治,切实把抓好巡视问题整改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结合起来,与兰溪奋力推进“四大战略”举措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互促互进,最大程度放大巡视整改的实际效应。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9-88899113;邮政信箱:兰溪市府前路81号党政中心410室,邮编:321100;电子邮箱:lxswdcs@126.com。

  中共兰溪市委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