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浦江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八婺清风 发布:2020-07-09

  根据省委部署,2019年7月9日至9月12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浦江县进行了巡视。2019年10月29日,省委巡视组向浦江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浦江县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保障。接到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浦江县第一时间召开了县委常委会、干部大会、巡视整改动员会,层层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有关要求,不断深化对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建工作专班,加强与省委巡视办、巡视组的沟通、协调、汇报,落实对全县各部门巡视整改工作的联络和督查等任务。二是细化整改任务,凝聚整改合力。县委常委会多次专题讨论确定了《中共浦江县委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照巡视组反馈的8个方面42个问题,细化制定了180条整改措施,将整改任务分别交办12位牵头县领导和17个牵头单位。各牵头县领导积极领办整改任务,剖析问题、举一反三;各牵头单位细化分解整改任务,倒排时间、挂图作战;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加强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汇报会,督促任务落实,全县形成了合力推进问题整改的良好态势。三是突出有机融合,提升整改实效。县委坚持把抓好整改工作融入全局,既坚决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又通过问题整改凝聚力量、促进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浦江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目前,180条整改措施中,已经完成整改169条,完成率93.9%。对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移交的208件涉纪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归并成了91件,目前已办结89件,办结率为97.8%。对巡视组移交的1363批次人民信访件,梳理归并成了679件,已程序处理到位670件,仍在处理9件。对巡视组移交的17件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14件,办结率为82.4%。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4件、了结4件,给予党纪处分30人(党内警告11人,党内严重警告11人,留党察看2人,开除党籍6人);政务处分13人(警告7人,记过2人,撤职1人,开除3人);组织处理22人(调离岗位5人,其他17人);诫勉(谈话)19人;教育提醒92人;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28人;通报批评3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4人;限期整改2人;解聘2人;留置3人;新制定或修改完善制度72项;清退违规资金361.70万元。

  一、关于“‘四个全面’试点县工作统筹谋划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转变工作思路全力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处理好发展与举债、长远与眼前的关系,不急功近利、不急于求成,围绕县委十四届五次、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紧扣县委“三大攻坚年”目标任务,聚焦实体经济、聚焦项目攻坚、聚焦招商引资,高质量推动实体经济“二次创业”。GDP增速从2018年的2.1%,上升到2019年的6.4%,其中: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7%、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170.9%、民间投资同比增长117.8%、工业技改投资同比增长86.8%、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同比增长70.3%,均居全市第一,外贸出口同比增长8.7%,居全市第二。2020年1月6日,县委召开十四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明确2020年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发展、改革、平安等“九篇文章”,坚决打赢九场硬战,深入实施“五大战略”,确保主要经济指标达到省市平均水平以上,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20年1-5月,全县工业投资同比增长215.3%,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197.2%,增幅均排名全市第一。

  (二)编制高质量规划引领高质量发展。全面做好“十三五”规划的收官工作,科学谋划并启动“十四五”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等编制工作。完成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城市双修”专项规划,改善人居环境。聚焦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编制2020年民生实事计划,提交县人代会票决,稳妥推进各项民生实事建设,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绝不搞形象工程。

  (三)聚焦发展平台建设加快项目落地。重点抓好开发区、水晶产业集聚区、小微企业园三大平台,2019年度启动建设小微企业园7个,新增建成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新增开工建设面积83万平方米。建设科技赋能新飞地,打造人才集聚新平台,浦江(杭州)科创中心建设正式启用,助推产业转型。打好批而未供土地“消化战”、闲置土地“处置战”和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战”,进一步盘活土地资源,拓宽发展空间。全面有效承接杭州、上海、江苏等长三角地区产业溢出,招引意向上市企业落地浦江,2019年完成亿元以上招商引资项目21个,其中3亿元以上项目13个,2020年已完成亿元以上招商引资项目4个。

  (四)不断改革创新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开设“88912365”营商环境服务热线,全面实施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实现“最多60天”、民间项目推行“拿地即开工”等制度,营商环境便利度排名全市第三。修订“1+N”工业政策扶持体系,重点支持招商引资、企业装备提升、技术创新、创优创牌等,激励企业做大做强,提供较稳定可持续的税源,全力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2019年,全县共兑现招商企业、科技扶持、工业扶持等资金1.93亿元。制定《传统产业三年行动计划》和新兴产业培育方案,突出抓好“小升规”“规改股”和工业技改工作,2019年,全县完成“个转企”301家,净增“小升规”71家。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科研投入,推进传统产业数字化、数字经济产业化,申报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1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75家、市级以上研发机构9家、院士专家工作站1家。积极对接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制定实施智慧城市建设方案。

  (五)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助推乡村振兴。完成《浦江县全域旅游总体规划》初稿,完成35个浙江省A级景区村庄和1个国家3A级旅游景区创建验收。聚焦“诗画浦江”旅游资源,打造5条旅游精品线,串联全县旅游景点。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做好“旅游+”文章,2019年,全县旅游接待达2058.3万人次,同比增长21.1%,获评“中国最美乡村旅游目的地”。农民收入稳步增长,2019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8.5%,低收入农户收入增长11.9%。

  二、关于“经济数据一度存在严重造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自查自纠,严格统计问责。下发《关于开展统计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纠正废止县级及以下党委、政府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27件,纠正废止县级部门文件做法6件,纠正废止统计调查活动中不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统计调查制度的行为9件。执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规定,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体系,加大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问责力度,记过2人,政务警告7人。

  (二)加强学习教育,推进统计规范。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邀请专家教授专题辅导依法行政等内容,多层面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切实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依规统计的思想认识。推进企业统计基础“四大体系”规范化建设工作,制定《浦江县统计局数据质量管控流程》,每月抽检企业数据质量50家以上,确保数据实事求是、客观真实。

  (三)建立长效机制,严格税收管理。建立税收反常问题预警和会商机制,开展常态化、长效化的部门联动,加强税源管理,防范税收风险。充分利用浙江造价信息网、天眼查第三方数据平台等工具平台,强化日常风险防控。开展企业税收政策“一对一”入户辅导工作,帮助纳税人完善财务制度,提醒纳税人按时申报、依法纳税。

  三、关于“有的重大决策存在贪大求全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理论学习,落实重大事项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立新发展理念和正确的政绩观。深入研究《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制度,梳理明确“三重一大”有关事项,健全完善党委重大事项和重大项目公示、风险评估等制度。

  (二)深入排查剖析,查补问题短板。强化科学决策理念,加大政策宣传解读,有效降低矛盾风险。成立问题整改专项小组,对重点区块开发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排查清理,同时强化分类处理和健全长效机制,出台了《房屋征收项目未腾空单位分类处置方案》《关于阳光征收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措施。

  四、关于“有的工作部署存在急功近利行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开展专项核查。针对个别乡镇(街道)重点工作急于求成等问题,专项组织核实调查,对项目程序不到位、资金管理不规范的进行批评教育、提醒谈话。

  (二)编制审核年度计划。印发《关于上报2020年政府投资打包项目明细子项目的通知》,对本年度全县工程项目计划进行编制审核,列出年度建设清单,从源头严格把关建设项目。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制定《浦江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施管理规范》《浦江县抢险救灾等应急工程项目管理规定(试行)》《浦江县政府(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核管理办法》等5个制度文件,强化项目管理。

  五、关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学习宣传,深入基层服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金华调研重要讲话和有关金华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特别是对浦江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入贯彻执行县领导联系基层制度和“4+2”联心服务团制度,常态化开展“三服务”活动。今年以来,已累计收集“三服务”问题7601件,办结7574件,办结率达99.64%。

  (二)创新信访机制,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县领导领衔牵头包案制度,完善“县级领导下访接访、乡级领导随时接访、村级干部上门走访”三级接访机制,浦江“下访接访”信访工作标准化试点项目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获批立项,“浦江经验”阔步迈向“浦江标准”。健全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机制,在县大调解中心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提升,成立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信访超市),实现矛盾纠纷调处“最多跑一地”。自2019年11月以来,共受理化解各类矛盾纠纷810件,成功调解749件,调解成功率92.5%。

  (三)开展作风整治,健全考核机制。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党员干部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树立依法执法、文明执法的理念。制定《浦江县政府法律顾问考核评价办法》《浦江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履职考核、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败诉案件总结分析、情况通报等制度,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开展执法检查,预防过度执法。

  六、关于“‘上山文化’研究和宣传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上山文化”研究宣传和建设领导小组,落实“上山文化”研究宣传和建设工作任务。学习考察义乌、萧山、余杭等地考古遗址公园,开展“上山文化”申遗和“上山遗址”发现20周年学术研讨会筹备工作。

  (二)推进项目建设。实施上山遗址保护与利用工程二期、上山考古遗址公园景区游线建设、上山考古遗址景区提升建设工程。启动建设“中国浦江万年上山文化村”项目,打造集上山文化体验、主题IP游乐、自然文化研学、康养度假旅居和企业总部办公为一体的国家级上山文旅康养综合体。

  (三)强化宣传推广。在第四届“世界考古论坛”推介上山文化。筹划名人走进上山活动,“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为上山文化题写了“万年上山、世界稻源”。积极对接中国水稻研究所和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共商研究基地和研究中心建设事宜。开展“回望上山—上山之谜”系列宣传报道和“走进上山—上山文化解读”系列巡展活动,各级主流媒体多次报道。

  七、关于“土地征迁工作存在管理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全面排查。下发《关于做好公职人员房屋征迁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开展2016年1月1日以来涉及本人及直系亲属的房屋征迁情况的自查工作,并将是否如实、全面填报作为对组织是否忠诚的重要考量。

  (二)健全完善征收相关机制。制定下发《关于规范领导干部涉及房屋征收事项备案的实施意见(试行)》,全县领导干部所持房产若被列入被征收范围的,应向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备案,同时在征收工作开始前对领导干部开展集中廉政谈话。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实现征收过程全透明。

  八、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做好调查处置。全面排查挂靠施工现象、工程变更比较随意、项目监管流于形式等问题,依法进行处置。完成相关单位248个挂靠工程项目的调查取证,对相关项目负责人作出处理。对53个小额工程项目进行造价复审,对核减率高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

  (二)健全管理机制。出台《浦江县建筑业企业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浦江县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加强源头防范,遏制违法挂靠施工现象,促进浦江县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浦江县政府(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核管理办法》《浦江县政府(国有资本)投资项目造价审核业务操作规程》等制度,强化对中介机构、审价机构的管理。

  九、关于“招商引资中存在重大经济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依法依规做好善后工作。针对存在资金风险的重点招商项目,成立应对小组和工作专班,依法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二)规范招商引资管理。成立县招商委员会,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浦江县招商引资项目管理细则(试行)》要求,把好准入关。制定招商项目分类决策制度,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以下的制造业项目和2亿元以下的其他项目,提交县长办公会议审定;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和2亿元以上的其他项目,提交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后报县委常委会会议审定。

  (三)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关于加强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探索建立国有企业外派监事制度,外派监事列席国企有关会议,对企业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进行监督。

  十、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借贷、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增强履责意识和警示教育。县委常委会及全县各单位党委(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全市巩固深化“三清理一规范”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对所在部门和联系单位党员干部存在参与违规借贷、违规经商办企业等苗头性倾向性情况,及时约谈提醒;对造成不良后果的实施“一案双查”。将被查处的黄炳立案件作为全县警示教育大会警示素材之一,梳理各地5起违规借贷典型案例,印发《关于“三清理一规范”专项行动核查情况的通报》,增强警示效应。

  (二)开展调查核实和专项整治。完成陷入民间借贷和金融借款合同诉讼的13名干部(5人在职,8人退休)情况的调查核实,对存在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或违规经商办企业的4名干部分别进行组织调整、诫勉谈话或提醒谈话。开展“三清理一规范”专项整治工作,抽查比例由原来的10%提高至14%。

  (三)强化信息互通和预警机制。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定期研究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等事项;法院等部门发现领导干部因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等发生诉讼情况的,及时向县纪委通报相关信息。制定《浦江县领导干部个人重要事项即时报告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将大额民间借贷、金融借款列入个人报告事项,并对拟提拔任用的党员干部和信访反映较多、长期在同一重要岗位任职、现在重要岗位并可能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开展重点抽查核实。

  十一、关于“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生活作风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主体责任,畅通举报渠道。深入开展“深入一线‘三服务’担当实干促发展”主题活动,抓好优化服务大走访、“四不”问题大整治、隐形“四风”大纠治等六项具体工作,夯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开展担当作为督查、基层“四风”整治、奢靡享乐纠治等三方面九项行动,2019年共开展检查73次,发现问题线索39个,处理人员11人。稳步有序推进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完成来访举报受理系统建设,落实每日值班制度,由专人负责受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

  (二)开展常态检查,及时查处问题。下发《关于在主题教育中开展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组建22个正风肃纪小组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自第二批主题教育启动以来,共开展正风肃纪检查258次,检查单位场所763家,发现问题101个,处理22人。对巡视反馈的3名严重违反党规党纪的干部(县政府原党组成员、金狮湖保护与开发指挥部原总指挥黄某,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原大队长边某,县司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某)进行处理,给予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

  (三)推进清廉文化,培育良好家风。制定《关于推进郑义门等传统家规家训文化进家庭的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家规家风建设,培育新时代家风文化,建立健全家庭教育体制机制,推广“好家风指数”评价体系,推出“好家风信用贷”模式,发放好家风信用贷近2万户,贷款金额超过20亿元,且无一户拖欠利息。

  十二、关于“顶风违纪问题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学习教育。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贯彻全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发力纠治“四风”工作视频会议精神;部署全县各单位认真学习省纪委《关于7起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的通报》以及有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资料;组织70余家单位共计1600余名党员干部前往清廉金华教育基地、郑义门廉政教育基地、县看守所等地接受廉政教育,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二)开展专项整治。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工会疗休养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清退违规资金23.28万元,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分别进行通报批评和提醒谈话。同时在全县范围开展自查自纠,责令限期整改。

  (三)持续正风肃纪。实行月度常态化检查、重要节点突击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快查严办。2019年10月以来,共开展正风肃纪检查239次,检查单位场所683家,发现问题83个,处理19人。对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问题多发频发的单位,严肃追究“两个责任”。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对7家单位予以问责,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四)加强制度建设。下发《关于调整国库集中支付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监控预警信息的判断、核实和对预算单位的违规行为进行纠正、整改、处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加强财政性资金流动监管力度。严格执行职工疗休养有关规定,县职工疗休养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对各单位职工疗休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三、关于“节庆活动过多过滥,不同程度存在铺张浪费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停止举办部分活动。已于2019年停止举办国际越野跑挑战赛,终止“我们与你在一起”大型公益诗歌朗诵会、“万年浦江千年月泉”全球华语诗歌大赛、“夏青杯”朗诵大赛以及诸子学博士论坛等未经上级部门审批的节庆活动,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岗位调整。

  (二)全面排查全县性节庆活动。已梳理排查近三年全县性和各乡镇(街道)举办的节庆活动共计203次,除保留对浦江经济发展有实质性作用的,全面取消节庆活动。

  (三)加强政府性节庆活动管理。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宣传部部长和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节庆活动管理领导小组,由县文广旅体局代行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职能,接受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负责节庆活动管理日常工作。制定《浦江县节庆活动管理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审批备案制度。

  十四、关于“领导干部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仍未根除”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对15个乡镇(街道)、66个机关单位是否存在违规公务接待情况进行自查,终止相关协议,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二)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执行《金华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浦江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有关事项的意见》,明确公务定点、定标接待。

  十五、关于“干部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调查处理。对省委巡视反馈的两起“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给予浦阳街道原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常务副主任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岩头镇原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和岩头镇消防安全工作站1名工作人员警告处分。对因机构改革造成的超配干部问题,制定详细整改计划,目前已消化整改超职数配备干部10名。对干部档案造假问题进行认真核查,给予岩头镇1名退休干部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1名班子成员警告处分,给予3名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对存在违规兼职情况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当事人分别进行组织约谈和诫勉谈话。

  (二)开展全面清查。持续开展“四不”专项整治,截止目前已开展各类督查检查500余次,处置问题线索157条,发出各类通报42期,处理90人次。开展违规兼职清理工作“回头看”,重点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到企业和社会组织从事劳务工作情况,处理干部7人次,退款16.5万元。开展档案专项审核,将县管领导干部档案作为重点开展督查,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同步跟踪落实整改。

  (三)健全长效机制。修订《浦江县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强化选拔任用组织把关。制定《浦江县干部工作联络员制度》,常态化开展领导班子分析研判。出台《浦江县关心关爱干部十条举措》,完善容错免责正面清单和不担当不作为负面清单。加大澄清保护力度,对15名受到不实检举控告的干部进行公开澄清。建立领导干部兼职情况信息库,并将领导干部兼职情况检查作为县委巡察的重要内容,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十六、关于“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核查,及时处置到人。对巡视反馈的党费缴纳不规范、“家族化”发展党员、“吃空饷”问题开展调查,相关责任人已处理到位,其中给予时任浦江县天马制衣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时任浦江鼎鑫水晶工艺品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郑家坞镇1名干部、岩头镇1名干部党内除名,给予郑家坞镇2名干部批评教育,追缴“吃空饷”款项2.4755万元。

  (二)举一反三,开展面上自查。对近年来党费收缴和党员发展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对67名不按时缴纳党费、未足额缴纳党费的党员分别进行批评教育、停止党籍或除名,补缴党费2.2万余元;处置6名违规吸收入党党员。

  (三)加强培训,落实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水平。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从严落实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责任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下一步,浦江县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克难攻坚。严格落实县委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对已经完成的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严格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持续整改、跟进督导,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二是深化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坚持见微知著、举一反三,把显性问题整改与隐性问题查找统一起来,把立行立改与完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及时总结提炼整改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建章立制,用制度实现管权、管事、管人,持续推进整改措施系统化、整改成果长效化。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性体制,从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全面从严治党,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加强纪律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严格依法行政,积极打造法治政府。认真践行党政干部“九坚持、九做到”工作规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牢正确的政绩观和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做到实事求是、勤政务实,绝不急功近利、急于求成,进一步优化高质量发展举措,统筹推进工业强县、小县大城、全域旅游、乡村振兴和浦义同城等“五大战略”,为打造“水晶之都诗画浦江”夯实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9-89379262;来信地址:金华市浦江县人民东路40号中共浦江县委办公室;电子邮箱:pjxszggz@163.com。

  中共浦江县委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