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20-04-30 17:21 来源:八婺清风
“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日前,义乌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北苑街道办事处干部何悟其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至2019年底,北苑街道干部何悟其(保留副科级待遇)在担任拥军社区网格长履行环卫服务费收取等职责过程中,多次收受辖区内企业主、经营户赠送的加油卡、购物卡、香烟等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2533元。事后何悟其因担心被查处退还相关当事人财物价值人民币7441元。2020年4月,何悟其被市纪委党纪立案审查。
市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郭华法等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9年9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巡查科科长郭华法接受义乌港直通仓项目工程施工方负责人邀请,召集负责该项目监管的工程监督三科科长包国平以及巡查科副科长何晓明、监督三科干部叶善德等人违规接受宴请。市纪委正风肃纪检查组发现后,郭华法支付了餐费1080元。2020年3月,郭华法、包国平被市监委政务立案调查,何晓明、叶善德受到诫勉处理。
市供销联社商业联合总公司党支部书记周剑锋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4月,商业联合总公司党支部书记周剑锋以学习考察为名,组织7名退休党员赴江西婺源、景德镇等地旅游,并从单位经费中列支费用5000元,事后周剑锋主动上缴了违规列支费用。2020年1月,周剑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义乌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