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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溪市游埠镇徐艳芬等人疫情防控履责不力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2-07 11:29 来源:八婺清风浏览次数:

  2月7日,中共金华市纪委转发兰溪市纪委《关于游埠镇徐艳芬等人疫情防控履责不力问题的通报》。

  通报指出,2020年1月22日晚,江西籍人士刘某某和其母亲、哥哥等一行7人,从武汉自驾到游埠镇焦山村下俞自然村舅舅俞某某家入住。1月23日,焦山村干部和责任医生项宝康上门排查发现后,口头告知刘某某等人需采取医学观察(居家隔离)措施,不得擅自外出,并将情况登记在册。1月24日晚,刘某某等人擅自与舅舅俞某某一家和其他亲戚共计15人一起吃年夜饭。1月27日,项宝康上门落实医学观察措施,与刘某某等人签订《医学观察告知书》,明确隔离期限至2月6日,医学观察管理小组成员为村党支部书记俞跃良、镇联村干部胡少青、责任医生项宝康、联系民警陈文浩。医学观察期间,项宝康每日定期开展医学观察工作,直至2月2日,刘某某因发热送医救治。2月5日,刘某某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

  在落实刘某某等7人居家隔离管控过程中,游埠镇焦山村党支部书记俞跃良作为村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和刘某某医学观察管理小组第一责任人,对隔离管控工作重视不够,未及时发现和阻止隔离对象聚餐等情况,未按要求对俞某某等人实施居家隔离,造成不良后果,负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游埠镇金湖工作片副片长、镇团委副书记胡少青,作为焦山村联村干部和刘某某医学观察管理小组成员,责任意识不强,对刘某某等人居家隔离情况不清楚、不掌握,未能尽到管控责任,负直接责任,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并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游埠镇副镇长徐艳芬作为镇疫情防控工作分管领导和焦山村所在金湖工作片总支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督促不到位,片区联防联控存在较大疏漏,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游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镇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指挥长吴旭明,对游埠镇存在的疫情联防联控工作不到位、造成居家隔离人员失管脱管等问题负重要领导责任,受到诫勉处理。游埠镇党委书记、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董为民,对镇疫情防控工作掌握不全面不细致,造成联防联控工作存在较大疏漏等问题负重要领导责任,受到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责任医师项宝康、联系民警陈文浩作为刘某某医学观察管理小组成员,未能尽到管控责任,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上述案例表明,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意识不强,对当前疫情防控严竣形势认识不足,心存侥幸;责任意识不强,职责工作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作风不严不实,行动迟缓、敷衍应付。这些问题的存在,将严重影响全市疫情防控阻击战决战决胜。

  

  金华市纪委要求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继续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抓细抓实落实工作,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强化督查问责,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失职渎职、作风飘浮、落实不力的,要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追责,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兰溪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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