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0-10 15:22 来源:八婺清风
婺城区纪委区监委针对山区实际情况,创新小微权力监管模式,推出“微公开二十条”,实行村级三务“清单制”管理办法,实现线上线下同步监管,把小微权力关进笼子里、晒在阳光下,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率。
“没公开前,村里做点事、发个钱,大家都觉得有猫腻,现在村里主动公开,请村民们监督,大家反倒对村干放心很多。”莘畈乡井下村干部说道。
通过“微公开二十条”,将原本模棱两可、“遮遮掩掩”的小微权力加以明确,根据山区农村管理特点,聚焦群众切身利益,选出“两低一特”人员、临时救助、农村宅基地审批、村级小额工程项目等20项关键小微权力,其中要求及时公开9项、当日公开2项、每周公开2项、每月公开4项、先公开后审批内容7项等。公开严格规定发布的具体内容、明确发布时间和责任人,并利用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等实时进行公开,接受村民监督,真正用“公开”管住“小微权力”,更好促进村干部规范履职。
“常年在外的村民以前不太关心村里的发展,现在我们通过微信群、朋友圈主动晾晒我们村的工作,在外的村民越来越关注村里的发展,经常主动参与村里工作,凝心聚力为村庄谋发展。”微公开运行一年多以来,箬阳乡箬阳村党支部书记余春芝明显感受到了小微权力公开晾晒带来的影响。
除了利用微信群、朋友圈及时、便捷的特点公开相关内容,该区还建立了“年度公开十条”制度,将年度村集体资产承租收入情况、党员五星评定情况等年度性工作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等进行详细公开。
打开沙溪村微信公众号,近期的村级三务、建设工程、建房审批等大小事务一览无余,宣传教育栏及时推送上级政策和警示教育内容。走在上阳村的古街上,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照章陈列,村民们随时可以查阅。
小微权力的公开,实现了从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的转变,村干部用权全程公开化,特别是对涉及山区群众利益的宅基地审批、公益林补助、扶贫救助等小微权力的运行事项、运行过程和实施结果等每一个环节,都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挤压“微腐败”的生存空间。
“村社干部直接面对群众,是惠农政策的宣传者,也是涉农项目、扶贫资金在‘最后一公里’落实的执行者,其权力的行使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及时将群众关心、担心、疑虑的问题公开,可以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同时,用制度消除人情干扰,让公道办事的干部底气更足、劲头更足,基层社会风气逐步向好。”婺城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金华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