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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华市金东区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11-29 16:22 来源:清廉金东

  根据区委部署,2019年3月12日至5月16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财政局进行了巡察。6月19日,区委巡察组向区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财政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任务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反馈意见会议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深刻反思存在问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及时制定了《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明确了整改任务、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期限及保障措施;召开了全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大会,对全局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三是坚持立行立改,确保取得实效。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局党组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效果。

  截止目前,35项整改任务中,34项已整改完成,国有资产监管不严问题正在整改中,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提醒谈话4人,共清退、追缴资金12.81万元,制定和修订相关制度6项。

  一、关于“推动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每月开展债务变化情况统计,摸清债务底数,强化债务风险日常监控。二是积极推进隐性债务风险化解,2019年安排1.5亿元资金化解存量债务。

  二、关于“投融资体制机制创新和改革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成立了债务管理科,并确定专人管理。二是加强内部科室的沟通协调和信息互通,及时交换债务管理相关信息,切实加强对政府债务的日常监管。

  三、关于“贯彻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了局党组会议制度,把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列为必学内容,重大决策部署及会议精神及时传达贯彻。二是对区委“四大战略”、“清廉金东”建设、“两强一促”活动等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检查,并作了进一步落实。三是扩大了学习范围,通过局党组会议、支部党员会议、周一夜学的等方式,提高了党员干部的知晓率。

  四、关于“参谋助手作用发挥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实体经济服务年”活动实施意见》(金东财办〔2019〕63号),局领导带队全面走访区纳税100强企业,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二是涉及财政部门重要事项采用财政专报等方式及时汇报,提出意见建议。三是进一步规范了产业基金运作,加大产业基金支持力度。四是会同科技管理部门制定了《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强区”战略若干意见》(金区政〔2019〕47号),做好“四大战略”政策梳理。

  五、关于“预算执行管理不够科学”问题的整改。

  一是2019年7—8月份集中开展了预算项目清理工作,共清理压缩7171万元调整用于其他急需项目。二是强化预算约束,没有特殊原因原则上不追加预算。三是2020年财政预算编制中推进部门整体绩效预算改革试点,探索建立与部门整体绩效挂钩的部门预算总额包干的预算管理模式。四是2020年开始推行零基预算编制方法,优化项目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精准性。

  六、关于“预算执行监控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年累计对全区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通报8次,督促加快项目预算执行率。二是2019年7月对全区所有部门及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了专项检查,对部分涉及资金安全情况较为严重的部门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书》或《工作提醒函》,进一步强化敦促部门单位限期将问题整改到位。三是2019年9月制定出台了《金东区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发挥动态监控的警示、纠偏、规范作用。四是建立健全预算执行考核机制,将预算支出进度纳入部门单位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七、关于“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够严格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金东区财政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程序(试行)》。二是明确党组会议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专人记录。三是规范了党组会议上会流程,要求各议事项目先征求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的意见建议。

  八、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落实议事决策机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每个议题班子成员都表态发言并充分讨论,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二是明确党组会议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专人记录,全面详实记录讨论决策的过程。

  九、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2019年9月18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撰写书面材料,从思想深处进行自我剖析,对其他同志的批评意见均少于1条,开出“辣味”。二是班子成员在开会前必须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开展自我剖析,并做好谈心谈话、意见建议征集。三是提高民主生活会记录及材料整理归档质量,明确民主生活会记录人员及归档管理人员,由办公室主任专人负责。

  十、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2019年9月初完善了《中共金华市金东区财政局党组2019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制定了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二是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内容,采用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专题调研等形式,由办公室列出自主学习、集中学习的目录清单,进一步丰富了学习教育方式方法,营造浓厚学习氛围。三是2019年中心组成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7篇。

  十一、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郭文洁书记担任,陈春华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成员由其他班子成员组成,明确每年召开两次以上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二是2019年8月份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检查分析和部署。三是严格执行每年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以党组名义向区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

  十二、关于“‘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2019年度党支部工作计划》,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2019年局党组班子成员每人至少上一次专题党课,并邀请下姜村党支部书记给全体党员上《习近平总书记与下姜村的故事》的党课。三是明确记录员,规范做好支部党建台账记录工作。

  十三、关于“对下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一是督促国企成立党组织,4家区属国有企业都成立了党支部。二是落实专人负责记录,规范记录要求。三是督促企业优先选聘党员入职,同时要加强公司管理层党员的培养。

  十四、关于“执行机构编制政策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结合机构改革,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编制情况进行清理。

  十五、关于“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缺失”问题的整改。

  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所有程序都做好“痕迹”保存,确定专人做好干部选拔人事档案保存工作。

  十六、关于“中层干部结构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2019年9月中旬启动干部轮岗交流及中层副职提拔工作,共轮岗3名,提拔中层副职3名,免去中层正职4名。二是制定了年轻干部培养方案,结合局“业务学习日”、“科长讲台”等活动,培养全能型的财政业务骨干,解决专业型人才储备不足等问题。

  十七、关于“个别年度公务接待费用较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了《金东区财政局公务接待制度》,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实行先审批,后接待。二是组织全体干部开展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学习,在思想上、制度上、行动上杜绝新的违规情况发生。

  十八、关于“公务接待超标准现象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违规情况进行清理,接待费用超标部分由参与接待相关人员承担。二是健全《金东区财政局公务接待制度》,严格审批管理和接待标准,切实解决无来函接待、超标准、超陪同人数等问题。

  十九、关于“违规发放月度考核奖”问题的整改。

  对违规发放情况进行了清理核实,制定了违规资金清退方案,共清退12人次,金额65134元。

  二十、关于“违规发放信息调研论文奖励”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违规发放情况进行了清理核实,制定了违规发放资金清退方案,共清退27人次,金额27690元。二是及时完善了信息调研论文考核办法。

  二十一、关于“违规购买文体用品”问题的整改。

  对违规发放情况进行了清理核实,制定了违规资金清退方案并组织实施,共清退19人次,金额30148元。

  二十二、关于“超发编外人员待遇”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编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情况进行规范。二是修订完善了编外用工待遇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编外用工待遇管理。

  二十三、关于“违规发放财政业务考试先进个人补助”问题的整改。

  对违规发放财政业务考试先进个人补助情况进行核实清理,制定了违规资金清退方案,共清退7人次,金额5100元。在职在岗全额退回财政业务考试先进个人补助;已调职编外人员发放的财政业务考试先进个人补助不再清退;仍在职编外人员发放的财政业务考试先进个人补助纳入当年编外用工工资总额,超标准部分统一整改。

  二十四、关于“超标准支出授课费”问题的整改。

  对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一次提醒谈话。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培训费、会议费等经费管理,严格支出审批。

  二十五、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专项检查,上门与部门单位详细核实情况,根据核实情况明确部门应承担的职责,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成有关部门单位抓好落实整改。

  二十六、关于“完成项目转为固定资产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巡察反馈中提出的6个行政事业单位基建项目进行了核实。二是对已完成竣工财务决算批复但未及时转为固定资产的3家单位6个项目,下发3份整改通知书,督促3家单位做好财务处理,及时转为固定资产。三是对工程已完成但未做竣工财务决算的,督促相关项目建设单位在六个月内做好竣工财务决算。四是结合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加强部门基建会计核算业务指导和基建项目日常财务监督检查,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加强财务管理。

  二十七、关于“下属国有企业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保安公司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7月底免去了其保安公司董事长一职。二是督促企业修订完善公司财务制度,明确公务接待和业务招待标准、规范接待程序,明确公司办公家具配置标准。三是督促企业严格培训费用报销、资金管理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杜绝坐收坐支现象。

  二十八、关于“调查研究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业务指导,督促部门单位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尽快落实资金到项目,加快预算执行,按季度或月度通过各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率。二是适时选择部分项目,开展调查,就进度慢的工程项目与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对接,并督促项目加快推进。三是推进绩效管理,制定了《金东区重点绩效评价三年工作方案(2019-2021年)》。四是将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和绩效情况纳入金东区区直单位绩效考评。

  二十九、关于“纪律教育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了警示教育月活动,周一夜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7月3日组织党员干部参观清廉金华教育基地,6月底组织全体党员赴下姜村开展专题教育活动。二是结合“两强一促”活动,开展“能力提升年”活动,着力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不规矩、不适应”等问题。搜集财政系统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三十、关于“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金东区财政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程序(试行)》,进一步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范围、党组会议事程序。二是加强与派驻纪检组工作联系,每季度专题听取一次意见建议。三是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群众纪律执行情况的动态监督检查,进一步畅通来信、来电、来访、网络等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提高监督实效。

  三十一、关于“‘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了2019年度局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二是坚持每季度召开廉政分析会,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检查并汇报,及时发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三是进一步完善了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每季度必须和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

  三十二、关于“文艺调演经费拨付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一是成立了局招投标领导小组,加强了经费管理。二是修订《金华市金东区财政局财务管理办法》中完善了局政府采购制度,提高干部的公开采购规矩意识。三是2019年9月对财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十三、关于“经费列支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2019年9月对局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修订完善《金华市金东区财政局财务管理办法》,明确经费开支的范围及程序,规范财务收支。

  三十四、关于“合同签订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2019年9月对公章管理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合同签订人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检讨。二是对问题合同进行了补充完善。三是加强合同管理,在修订的《金华市金东区财政局财务管理办法》中明确合同管理,强化对原始合同的审核,严把合同验收审核关。

  三十五、关于“财务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2019年9月对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在《金华市金东区财政局财务管理办法》中明确经费支出的审批程序,明确报销所需的报销单、发票、清单等要素。三是加强了原始凭证审核,严格按规定报销,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坚决不予报销。

  下一步,区财政局党组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届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意识,为我局财政工作和服务“和美金东、希望新城”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一是坚持深化理论武装,恪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领会其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强化学习部署、创新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自觉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和加快科学发展的能力,自觉把全局党建工作和财政工作纳入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统一部署上来。二是坚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提高党的建设。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局党组自身建设,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坚持强化“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进一步强化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促进作风建设新常态落地生根。四是坚持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常抓不懈促进财政工作发展。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持续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不断巩固提高;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进一步细化措施,加快推进,持之以恒加强整改,推动财政改革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2181321,邮政信箱:金东区人民政府531室,电子邮箱65195026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