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9-10 16:13 来源:八婺清风
我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的要求,深入治理基层“微腐败”,持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近日,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9起典型案例:
1
婺城区琅琊镇里阳村原党支部书记商新根、原村委会主任商和忠违规套取补助资金问题。
2014年至2016年期间,商新根、商和忠通过虚报居家养老中心用餐人数的方式,套取政府补助资金15万余元用于村集体开支。2018年5月,商和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商新根另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金东区东华家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原副主任冯卫民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集体利益问题。
2013年至2014年期间,冯卫民利用职务便利,采用虚报工程款、收款不入账等方式,侵占集体利益共计21710.6元;违规收受汪某某所送财物共计4000元。2017年11月,冯卫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兰溪市兰江街道下金村违规招投标问题。
2017年6月,下金村在未经街道审批情况下,私自以包清工方式对2名五保户安置房进行装修,并以村级会议方式将工程指定给赵某某施工,违反村级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2018年1月,村党支部书记张云连、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许冬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东阳市巍山镇尚誉村党支部书记何文锦利用职务便利非法获利问题。
2011年至2015年期间,何文锦利用职务便利,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从尚誉村沙场经营主周某某处购得沙子1360车,通过非法转卖获利共计27200元。2018年3月,何文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5
义乌市苏溪镇联合村原党支部委员、会计傅军铨优亲厚友问题。
2016年6月,傅军铨利用办理联合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工作的职务便利,将不符合条件的傅某某、陈某某、楼某某列入参保对象,致使3人违规领取养老金共计68693元,目前已被追回。2018年5月,傅军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
永康市古山镇大坟山村原党支部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应金东挪用集体资金问题。
2012年12月,应金东利用管理大坟山村修建村碑集体资金的职务便利,挪用村级集体资金共计26526元,用于个人营利活动。2017年11月,应金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
浦江县前吴乡上赵村原党支部书记、村经济合作社社长赵顺富侵占集体利益、挪用集体资金等问题。
2008年5月至2017年3月,赵顺富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多计算借款利息方式侵占村集体资金26520元;挪用村集体资金30000元。另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3月,赵顺富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8
武义县茭道镇沈家村方坑自然村村民小组组长陈群仁挪用、侵占公益林补偿款等问题。
2013年,陈群仁利用负责茭道镇沈家村方坑自然村下山搬迁工作的职务便利,擅自将由其代保管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款20252元挪作私用,并在2016年方坑自然村设立独立账户后,仍违规占有部分款项5124元。另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2月,陈群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
磐安县仁川镇洋坑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经济合作社社长羊昌财利用职务便利非法获利问题。
2014年上半年,羊昌财利用职务便利,以工程入股的方式在洋坑村“人参岭”土地开发工程中非法获利2万元。另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月,羊昌财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通报指出
上述9起问题,直接侵害了群众的利益,啃食了群众的获得感,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说明违规套取、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违规收受财物等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多发易发。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突出问题,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要坚持挺纪在前,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对问题严重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管辖范围内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坚决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发挥震慑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