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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牢教师“身边人”!义乌教育系统出台“一家两制”办法

发布时间:2017-11-09 13:55 来源:地区管理员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义乌市《关于规范党和国家公职人员“一家两制”管理 防范利益冲突的实施办法》(义委发〔2017〕33号)等有关规定,规范公职人员"一家两制" ,斩断利益输送。日前,义乌市教育局印发《义乌市教育系统规范教职员工“一家两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全面落实从严治教、依法执教,切实规范教职员工履职行为,防止因“一家两制”造成利益冲突。
  “办法”对适用的范围和规范的范畴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办法”适用于全市教育系统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直属机构的教职员工、雇员制教师、临时聘用人员。(以下称教职员工)
  管住教职员工“身边人”
   
“一家两制”,是指教职员工近亲属(教职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全资或入股形式举办校外教育机构(含民办学校、幼儿园、校外教育辅导站、培训机构、早教机构等)、从事经商办企业、金融保险服务、中介服务、法律服务、自由职业等经营活动。“办法”还鼓励学校将与教职员工关系密切的非直系亲属也纳入“一家两制”管理范围。
  “办法”在行为限制、保障措施、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具体要求,建立“一家两制”事项“六制度”,即申报制度、公示制度、核查制度、回避制度、定期轮岗制度、风险管理台账制度。
  教职员工要将其近亲属的投资情况、校外教育机构或公司名称、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等“一家两制”情况,按规定予以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近亲属投资经营情况等出现重大变化的,以及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在发生后的三十日内报告。上述申报事项,须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后,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阅签、单位盖章,予以上报。
  列入党风廉政建设核查
  各单位把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形作为党风廉政建设核查的重要内容,每年进行核查。核查方式包括随机抽查、重点核查和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每年集中开展一次,按照10%的比例进行。对学校负责人、重要岗位人员、廉政风险等级较高的人员、群众举报反映较多人员予以重点核查。
  教职员工对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事项,应主动回避,并向学校报告;造成岗位冲突的,应申请调整分工、调换岗位、辞去相关职务或调离所在学校;对重点岗位人员实行定期轮岗交流。
  各单位对教职员工申报的“一家两制”情况逐个进行综合研判,建立高、中、低三级风险管理台账。
  严肃问责处分
  
“办法”还要求各单位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教职员工近亲属可能产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情况列入教职员工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发现教职员工报告内容有轻微不实的、未及时报告的,要责令纠正、作出说明;情节较重的,予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问责,并在诚信档案、年度考核、评优推优、提拔任用中予以体现;有重大出入等较重情节的,予以调整岗位分工、职务等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
  “办法”还具体规定了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员的责任情形,并规定教职员工及其近亲属违反本办法获得的不正当利益,要根据有关规定予以收缴或退赔。

(来源:义乌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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