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准则》和《条例》为引领 做学纪守纪护纪的排头兵

发布时间:2016-01-27 16:45 来源:地区管理员浏览次数: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在全面依法治国大背景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认真学习领会两项法规,并切实抓好贯彻实施,是我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   一要加强理论素养,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   执纪者先学纪。纪检干部要带头学、深入学、系统学、持久学,结合实践学,带着问题学,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做到各条各款熟记于心、刻印在脑,信手拈来、精准运用。   要充分理解深刻认识两项法规修订的必要性。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旗帜鲜明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保证。我们党一贯重视和坚持组织、制度创新,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形成较为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但也必须清醒看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现行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需要。与时俱进才能永葆先进。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修订《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指示,强调要突出严肃党纪,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两项法规的修订集中了全党的智慧,体现了全党的意志,是开门立规、民主议纪的一次重大实践。   要准确把握两项法规的新要求。《准则》明确了道德“高线”,《条例》刻度了纪律“底线”。《准则》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划定了理想信念宗旨的“高线”。修订后的《准则》,不仅是名称上的变化,更重要的是把适用对象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体现了党中央从严治党,以德治党的要求,是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修订后的《条例》,严格按照法纪分开的原则,删除了70多项与法律重合内容,真正实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新《条例》去繁就简,将原来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修改为六类: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这就使得党章关于纪律规矩更加具体化,使得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   二要立足抓早抓小,在落细落实上见真章   新修订的两项法规,最鲜明的特色就是体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精神,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先于执法。党规党纪对党员的要求严于国家法律对普通公民的要求,党纪“笼子”肯定比国家法律“大笼子”的眼儿更小,标准更严。对纪检监察机关来说,全面执纪不仅要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案件,又要坚决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释放出全面从严的强烈信号,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要注重把握纪律审查“四种形态”。对违纪干部处理要多样化,在坚决立案调查有严重问题的党员干部同时,更多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更加注重加强日常管理监督,紧盯违纪行为初始,抓早抓小抓苗头,通过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咬耳朵、扯袖子,把踩到纪律红线的党员干部拉回正轨,避免出现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极端现象。   要体现执纪特色。线索处置、立案调查、执纪审理都要体现“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凡是信访反映的问题线索,全部按照“五类”标准进行处置,不能贪大弃小,不能重违法轻违纪。注重办案综合效果,在保证质量前提下缩短时间,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后及时作出处理,涉嫌犯罪的迅速移送司法机关。在对错误事实的定性量纪上,要把违纪问题摆在首位,同时推行审理提前介入,做到案件不仅快查,而且快结。   今年以来,金东区以纪律和规矩为尺,严管“小枝小节”,防止“小错”酿成“大祸”,组织开展了整治农村党员贪污侵占群众利益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截止目前,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案件102起,党纪处分102人。同时,区纪委也注重对机关干部的管理。针对作风散漫、纪律松弛、工作拖延、办事不力等看似未“上纲上线”的小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出台《金东区机关工作人员“小错无为”问责办法》,明确规定20条认定情形标准以及批评教育、通报批评、书面告诫、降级降职等8种问责方式。   三要寸步不让,在维护党纪上显担当   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纪委的神圣职责,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的关键一环。“道私者乱,道法者治。”执纪不严,从严治党无从谈起。纪检监察部门落实“监督责任”就是要有“眼里容不得沙子”的严肃劲,认真劲头,寸步不让。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两项法规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抓手。坚持一把才尺子量到底,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树立起来。   要敢于动真碰硬。这是一种敬业精神、是一种责任。就是要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坚持正气、敢于坚持真理,不怕得罪他人的一种精神。少数纪检干部遇事拈轻怕重,计较个人得失,有的干部谨小慎微,不敢迎难而上,做老好人、缺乏权威性。不敢说不敢做不敢监督,就会逐渐失去履职能力。纪检干部要有大局意识,敢闯敢干、有所作为,把较真精神要时刻贯穿在执纪监督问责过程中。要敢唱“黑脸”,办实事,真正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意外,只有这样《准则》和《条例》的各项要求才能真正落实。   要继续增强自身本领。随着纪检监察工作形式的变化、任务的繁重和要求的提高,难免会出现知识结构相对单一、工作后劲发展不足等问题。纪检干部要加强理论知识学习。提高思想境界和理论素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实践。同时要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知识储备。加强其他知识学习。要紧跟时代进步和知识创新步伐,学习各方面知识。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只有通过科学、系统、全面的学习,才能内强“执政为民、担当有为”的过硬本领,外塑“铁肩担道义”良好形象,推动检监察工作与时俱进、大有作为。

(作者钟术清系金东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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