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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下午,市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市安监局违规收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根据目前调查情况,市委决定,免去王民乐市安监局党组书记职务,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免去其局长职务。王民乐及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处理,正在按有关程序办理。
对市安监局出现的违规收费问题,经过调查,已查清了以下事实:2005年3月至2007年3月,市安监局在无行政性收费项目许可、市物价部门未发放收费许可证的情况下,以工本费、培训费分成、赞助费等形式,违规向培训机构、生产经营单位收取费用,作为该局的“小金库”资金,总共涉及资金75万余元,目前已查清事实的共65.75万元。
在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103项行政审批等收费项目的通知》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取消特种操作人员操作证(IC卡)工本费的情况下,市安监局仍通过培训机构以每本特种操作人员操作证(IC卡)收取18元工本费、复审时每本收取10元复审费的方式,违规收费12.9616万元。
在对烟花爆竹经营人员的培训中,以发放每本资格证收取40元的方式,向培训机构收取费用18.692万元;在对其他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培训中,以发放每本资格证收取50元或培训收入五五分成的方式,向培训机构收取费用13.2673万元。还接受市高鑫安全检测评价中心赞助款15万元,接受市安全生产技术协会赞助款2万元。在印发《金华市重大事故警示录》过程中,在财政已报销费用的情况下,仍将该书出售获利2.0308万元,同时在报销过程中以多开发票金额的形式,多报财政资金1.8万元。另外,市安监局接受了金华某建筑公司赞助的电脑4台,打印机、照相机各1台,以及接受了某水泥公司赞助120吨水泥,用于扶贫项目。
根据群众举报,2007年10月,市纪委联合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组成了联合调查组,对市安监局违规收费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调查中发现市安监局相关人员确实存在违纪问题,市纪委决定进行党纪立案调查,并扣了违规收取的资金13万元。2008年3月19日,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同意,市纪委对市安监局局长王民乐、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舒为华进行了党纪立案,对其他3名责任人员实施诫勉谈话。
经过前一阶段调查,基本查明市安监局违规收费私设“小金库”事实,以上违规收入65.75万元主要用于该局干部、职工的补贴和福利发放;查明王民乐、舒为华都参与了分配,违反了有关财经纪律。
在调查期间,市安监局进行了自查自纠,安监局党组已向市委、市纪委作出深刻检查,发放的补贴和福利有的已清退,并出台了7项规章制度和廉洁自律“六不准”的规定。
下一步,我市将以“抓作风建设、促创业创新”为主题,举一反三,深刻吸取市安监局违规收费的教训,认真抓好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机关干部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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