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研究:构建特色廉政文化 推动供销社健康发展
  
 
                           ●沈天桃  羊瑞林
廉政文化建设是企业全面发展的基本保障。只有积极推进企业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尊廉崇廉的良好氛围,才能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在当前形势下,供销社要主动地把握廉政建设的主动权,积极探索构建符合企业实际,体现供销社专业特点的特色廉政文化,切实发挥文化的感召、约束和引导作用,努力营造廉洁文明、干净做事的发展环境,为供销社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一、准确把握教育的实效性,显示廉政文化的感召力。经常开展廉政文化教育,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大思想武器。通过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能够及时清除思想中的“灰尘”,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开展廉政文化教育要抓住主题,因人而异,切忌不分对象“一刀切”。一是廉政文化教育要有创造性。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党员领导干部的所需所求,选好教育载体,把上级的具体要求与本单位的实际融合在一起进行教育,使廉政文化教育贴近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实际。切忌死板硬套,照搬照抄,避免出现“对牛弹琴牛不听”的现象。最近,磐安县供销社机关党支部为了认真贯彻好《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特邀请县委党校老师作了“八荣八耻”的专题讲座,由于讲解生动贴切,很有说服力,大家专心听课,感到受益匪浅。实践证明,廉政文化教育只要切中时弊,抓住要害,就能使党员干部坐得住、听得进,留下深刻的印象。二是廉政文化教育要有实践性。坚持教育和疏导相结合,不但要有计划地组织学习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同志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讲话,吃透精神,全面理解,而且要及时开展启发式教育,让受教育者参与进来,形成互动效应。如在今年“七一”前夕,磐安县供销社机关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东阳?横店红军长征博览城,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同时,还参观了国防科技博览馆,接受现代化科技教育,从而有效地充实和丰富了建党85周年纪念活动的内容,在潜移默化中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廉政文化教育要有可塑性。廉政文化教育要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以正面宣传教育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引导作用。要注意总结和大力宣传廉洁奉公、勇于同腐败现象作斗争的先进典型,弘扬廉政爱民、艰苦奋斗、乐于奉献的新风尚,用积极、向上、健康的意识形态占领思想阵地。比如要多选择像孔繁森、任长霞等全国先进模范人物,还有我们浙江省临安市气象局的陈金水、兰溪市农经委的杨东海、磐安县环保局的楼福寿等,这些能体现优良党风和时代精神的党员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和表彰,使受教育者能像他们那样对待本职工作,像他们那样对待人民群众,像他们那样无私奉献,从而达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超有希望,真正把自己的理想、抱负、追求融化到党的事业中去,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二、把握制度的严肃性,显示廉政文化的约束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制度的建设和创新是保证。邓小平同志指出,“要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并用法律、法规、政策、纪律、教育等各种手段来保障这套制度能够得到严格遵守”。实践证明,制度上的缺陷或漏洞往往使腐败分子有恃无恐或心存侥幸,甚至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实施监督,一是要完善健全廉政建设制度。没有制度难成方圆。一个部门或单位没有完善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就很难做到自我约束,监督也就名存实亡。因此,近几年来,磐安县供销社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全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县纪委一系列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指示精神,坚持以创新的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先后完善和健全了《县供销社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县供销社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方案》、《县供销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县供销社学习制度》、《县供销社领导班子议事制度》、《县供销社机关党支部廉洁自律制度 》、《县供销社党员民主评议制度》、《县供销社党务、社务公开制度》等20多项制度。二是要认真落实廉政制度。制度贵在落实,有完善健全的制度存在,而没有落实在行动上,只表现在形式上,那就无法显示制度的约束力。因此,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通过责任分解,突出“三个责任”。即逐级负责制,在体制上建立分层负责、下管一级的责任体系;主管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单位领导抓廉政建设的职责范围,确保做到“看好自已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分工负责制,把重点任务落实到分管领导、部门(科室),使责任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构建起科学的内在运行机制,形成一整套保障体系,促使廉政建设逐步走上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三是要严肃执行廉政建设制度。在制度的执行上,要大力发扬雷厉风行、准确执行的作风,在任何情况、任何时候都要坚持一个标尺,统一标准,不搞特殊,使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法规制度成为“条条高压线”、“道道防洪堤”,谁都不敢触犯,谁都不能违犯,谁都不能逾越,充分发挥制度法规的刚性约束作用,形成坚不可摧的制度“防护网”。
三、突出把握监督的广泛性,显示廉政文化的引导力。在着力构筑惩防体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中,强化监督是关键举措。因此,我们要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努力形成“人人抓监督,人人被监督”的工作局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健康发展。一要不断拓展监督途径。监督途径应由组织监督向执纪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和员工监督不断拓展,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立体式、全方位的监督网络。做到党员领导干部活动延伸到哪里,权力行使到哪里,工作开展到哪里,监督就实施到哪里。二要不断创新监督形式。监督形式要由相对单一的监督,向善意提醒、谈话诫勉、来信回复等多形式监督转变,要主动深入到所有“知情”人群中去,听取群众意见,闻过则喜,有过则改,在更广泛的社会空间内透视监督对象,使监督对象时时刻刻处于有效监督之中。三要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可采取单一型监督向复合型监督延伸,即自我监督与纪律监督并重,组织监督与社会监督并行,制度监督与法规监督并举,公开监督与隐形监督并施,防止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在实践中,磐安县供销社建立健全了领导班子成员个人重大事项汇报制度,加强了对班子成员个人行为的监督和制约;坚持党政班子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公开承诺书》,与各所属、成员企业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强化了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设立公开栏,加大社务、党务公开力度,广泛接受职工监督,保障了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每年坚持召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会,党员个人总结会,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总之,构建独具特色的廉政文化,关键在于建立起一整套便利、管用、有约束力的教育、制度和监督机制,并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始终坚持教育领先、制度防范和监督执行“三管齐下”,才能强化廉政教育的引导作用,发挥制度建设的治本作用,加强“自律”与“他律”有机结合的治标作用,从而真正营造一个企业廉洁、高效、和谐和守法的内部环境,扎扎实实推动供销社健康、稳步、快速发展。
 (作者单位:磐安县供销社) 
  2007-03-12 14:49:06.0
 
[返回首页]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附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