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文化: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孔云生
编者按: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全局,着眼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局,中央制定并颁布了《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这个《意见》,完全符合我国农村当前的实际,切实代表了广大农民的利益,充分反映了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组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全面贯彻落实。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占全国人口的三分之二以上,没有农村的和谐稳定,就没有全国的和谐稳定。我们党是一个有着7000多万元党员的大党,农村党员占了全国党员总数的43%,没有广大农村党员的先进性,全党的先进性就难有保证。农村基层政权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广泛、最深刻的社会基础,没有农村政权的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就会受到影响。因此,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是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
农村基层干部,处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最前沿,他们直接面对农民,面对农村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他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的形象,直接关系着农民的利益。农村基层干部肩负着重大的责任,农村的面貌,靠他们带领群众改革;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靠他们带领群众贯彻落实。“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的是党支部”,党支部的风气,往往是一个村庄的风气;党支部的面貌,往往也是一个村庄的面貌。因此,通过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廉洁自律的意识、党的纪律观念和民主法制观念,才能进一步密切党群干部关系,以良好的作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对于维护农村发展稳定的大局,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些年来,我市各地以贯彻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以深化农村民主管理监督为重点, 着力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农村特色惩防体系,有效地推动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政治纪律保障。然而,随着农村改革和发展的不断深入,各种利益关系不断调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也产生了许多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成为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影响农村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急需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
 一、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党员和干部法纪意识依然淡薄。在思想意识、道德观念和工作作风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问题,有的工作作风简单粗暴,滥用职权,不依法办事,侵犯群众合法权益;有的贪图享受,奢侈浪费,随意挥霍公款,群众反映强烈;有的不讲原则,优亲厚友,处事不公,造成群众之间发生矛盾,甚至引发上访;少数农村党员干部私欲膨胀,以权谋私,为个人或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制度建设上存在重制订轻落实、重布置轻检查的通病,贯彻执行不到位。如政(村)务公开不够规范,没有把群众普遍关心、事关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公开,公开工作内容失真、程序不当、时间不及时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少数镇村在土地征用、基建项目、山林、沙场发包等重大经济活动中不按程序征求意见,不经集体讨论决定,该招标的不招标或明招暗定,有些项目多次分包、转包,暗箱操作;部分镇村在财务开支上把关不严,随意多开支、乱开支,村级财物管理混乱。          3、农村干部经济违纪和赌博问题十分突出。近年来,虽然各地普遍推行了村级会计乡镇代理、农村民主理财和审计等制度,开展了农村赌博问题的专项整治,但由于牵涉面广、原因复杂、问题较多,农村干部经济违纪和赌博问题依然十分严重。在2003年-2005年我市查处的2172件乡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中,经济类案件达 500 件,占违法违纪案件总数的23.20 %;赌博案件 666件,占违法违纪案件总数的30.66%,已经成为影响新农村建设不容忽视的一个突出问题。
4、乡镇纪委组织建设和履职能力状况不容乐观。不少乡镇纪委没有专门的办公室和必要的办公设备,没有专门的办案和办公经费;纪检工作人员和工作职责没有真正落实,纪委书记单兵作战,疲于奔命,履行执纪办案职责得过且过,被动应付。部分乡镇纪检干部对纪检业务知之不多,缺乏胜任工作应有的素质能力,对从事纪检工作的热情不高,投入的工作精力有限;有的对执纪办案顾虑重重,对一些不正之风和违纪现象不敢放手去管,乡镇纪检组织有待大力加强。
二、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分析
1、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
在新形势下,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稳定的任务极其繁重,镇村干部面对上级名目繁多的各类检查、评比和考核活动疲于应付,往往把主要精力放在招商引资、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不上应有位置,工作得过且过,被动应付。部分镇村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认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一种务虚的工作,没有硬指标、硬任务和真正的责任,有的甚至错误地把抓党风廉政和抓经济建设工作对立起来,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太紧会束缚农村干部手脚、影响经济工作和事业发展,因而尽管签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但这种责任往往只是写在纸上、说在嘴上,对责任范围内干部身上存在的党风廉政问题不管不问、不敢批评,工作应付了事、缺少成效。
2、农村思想政治教育环节薄弱。
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抓党风廉政教育的机制不健全,对村干部重用轻管、重用轻教的现象较为突出,农村思想政治教育环节薄弱。一些基层单位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不强,教育形式和方法相对单一滞后,满足于开会传达文件、读读报上上课说说大道理,没有针对当前农村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进行调查研究,上面要求什么就组织学什么,机械地应付上级要求,党风廉政教育流于形式,存在“空对空”的现象,难以收到实际效果。加上农村党员干部素质层次参差不齐,教育管理难度大,不少农村党员干部因缺少教育,导致民主法纪意识淡薄,群众观念淡化,党性意识模糊,沦为“法盲”和“纪盲”。
3、农村基层纪检工作体制不顺。
乡镇纪委是设在农村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所承担的工作点多面广,工作任务繁重。从乡镇纪检干部现行管理体制看,乡镇纪委作为同级党委一个重要的职能部门,纪委书记往往分工和担负着党委、政府其他方面的繁重工作任务,因而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工作多于纪检工作,纪检工作就是抓了也是力不从心、轻描淡写、应付了事。乡镇纪委其他人员配备往往也只有三五人,而且身兼数职,绝大多数时间和精力要放在联村、联片任务和重点难点工作上,无暇顾及纪检工作。加上乡镇纪委直接由乡镇党代会选举产生,有的纪检干部因为怕执纪办案得罪少数党员干部而影响选举,致使他们心存压力,履行职责大打折扣。另外,乡镇纪检干部调动进出频繁,队伍很不稳定,工作熟悉程度和业务能力欠强,直接影响了乡镇纪检工作的正常开展。
4、农村民主管理监督渠道不畅。
对镇村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很难落实。由于镇村一把手集人、事、财权于一身,既是决策者,也是执行者,又是监督者,权力过于集中,监督难以到位。其他干部怕惹是生非伤和气,对他们的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一般群众对于一些政(村)务和重大问题了解很少,想监督又无法监督。以致一些农村干部钻了监督不畅的空子,工作中随心所欲、为所欲为、违法乱纪。 部分镇村党风廉政有关制度落实不到位。在村务公开上,有的干部怕削弱权力不愿公开、怕暴露问题不敢公开、怕出乱子搞假公开。群众对村务公开 "雾里看花",搞不清、看不明,很不满意。在村级财务管理上,虽然实行了"村账镇管", 但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只是对账目进行记账、算账,主要监管村级财务是否符合财经制度和有关规定,而无法对账目的真实性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对村民小组的资金和资产更是处于长期无人监管的状态,从而造成农村财物管理比较混乱。
5、对农村党员干部监管查处工作乏力。
不少地方对农村党员干部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监管不严,查处乏力。有的乡镇对群众反映的村干部违法违纪苗头性问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认为只要村干部能干好工作、不出事,就是好干部。在保护与惩处的关系上处理不好,对村干部出现的问题不仅不能见微知著,而且在问题已经比较严重的情况下还麻木不仁,甚至包着护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造成惩治不严,打击乏力,使问题越积越多,引起群众强烈不满,更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很多地方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流于形式,考核工作往往只是停留在表面上,追究处罚也只是象征性的,追究效果不理想,没有起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三、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融入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中,作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1、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筑牢农村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强化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素质,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当前农村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对薄弱,廉政教育尤为迫切。首先要做到领导重视,措施落实。要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县级纪委和乡镇党委的工作日程,明确职责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合力抓好落实。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教育的检查考核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实际效果。其次要创新教育形式,注重实效。农村干部不同于公务员,他们在台上是干部,台下是群众。要紧密结合农村实际和一段时期内存在的突出问题,采用农村党员干部易于接受、乐于参加、丰富多彩的形式和载体开展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尤其要把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法律法规、党章意识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放在突出位置,结合反面典型案例开展经常性的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不该做的做了以后会有什么后果,从而自觉规范自身行为,自律他律。在群众对某些干部有廉政方面反映时,注意进行提前廉政预防谈话,力求做到及时教育,防范在前。三要建立长效机制,营造氛围。采取“月教育日”、“季教育会”、“年廉政谈话”等形式建立党风廉政教育的长效机制,使党风廉政教育真正做到常抓不懈,紧抓不放。积极发动群众参与,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宣传画以及报告会、座谈会、文艺演出等形式,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努力营造一种以廉为荣、以贪为耻、风清气正、崇廉守廉的社会氛围。
2、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乡镇纪委的履职能力。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乡镇纪委的履职能力,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保证。一要强化思想认识。乡镇党委要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事关我党生死存亡的一件大事紧抓不放、抓实抓好。党政“一把手”尤其要牢固树立起强烈的责任意识,切实扭转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不良状态,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二要创新乡镇纪委工作机制。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不断创新乡镇纪委受双重领导的工作体制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乡镇纪委在工作上的一些人为阻力和思想压力。县级党委、纪委要出台对乡镇党委的相关考核意见,认真执行责任追究,加强乡镇党委对纪检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使乡镇纪委在双重领导下积极有效地发挥好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三要加强乡镇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加大选拔任用力度,切实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完善激励机制,创造条件提高纪检干部的政治和经济待遇,使他们政治上有盼头,工作上有劲头。进一步加大纪检业务培训工作力度,使纪检干部较系统地掌握党纪政策法律、财政金融审计等方面的知识,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执纪办案的能力水平。
3、 健全权力制约机制,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干部的公务行为。
缺乏权力制约是农村基层干部违法违纪的一个重要原因。因而健全权力制约机制,规范干部公务行为,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前提。首先必须明确界定农村基层干部的权力上限。要健全完善村干部岗位职责,对每个职务有哪些具体权力都一一予以明确,同时明确拥有这些权力所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让每位农村干部对个人享有的职权和所负职责做到心中有数。其次必须明确权力运作的必经程序。农村基层权力运作程序的设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四民主"原则,重点要完善和执行好党员(村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两委"班子民主议事规则,确保村级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和集体资金管理由集体讨论决定,防止“一把手”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杜绝暗箱操作。三是必须明确违规、违法用权要承担的责任后果。要建立健全公务行为失责追究责任制,根据农村实际制定农村干部廉政行为规范,明确农村干部超越权限、违反程序、不履行责任和义务的处置规定,强化对农村党员干部职权行为的监督制约,让农村干部自觉做到以章理事、依法办事、民主用权。
4、完善民主管理监督,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的民主政治建设。
强化民主监督,扩大基层民主,是保证农村干部廉洁办事的有效措施。一要深化政务村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程序、突出重点、创新方式,切实提高公开工作的质量,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假公开、搞形式、走过场。要加强干群对公开诉求的信息沟通和意见反馈,重视发现和查纠公开中暴露出来的问题,重点做好公开以后的堵塞漏洞和完善管理工作,提高公开实效。二要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农村财务管理历来是农民群众最为关心的事项之一,直接影响着农村党干群关系。要严格执行农村民主理财制度,加强农村财务检查审计和清理工作,规范农村集体资金收支。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办法,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监管,防止集体资产流失。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将会不断加大。为此,必须建立健全农村工程建设管理和集体物资采购办法,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公开招投标制度,规范大宗物资公开采购行为,以消除“暗箱操作”,防止权钱交易。三要发挥好群众的监督主体作用。严格执行农村民主议事规则和村民代表大会制度,将原则性的规定细化为具体的必经程序,把民主决策和透明决策贯穿于决策程序的全过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权。要将重大事项通报、廉政承诺、述职述廉、重大事务听证等制度向村级延伸,增加群众参与监督的途径和方式,确保农村基层权力的规范运行。
5、加大法纪惩处力度,进一步提高惩贪促廉的实际效果。
加大查处力度,用查处警示人,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障。当前,尤其要围绕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促使干部勤政廉政。一要认真做好信访工作。要高度关注民生,深入了解民情民意,依纪依法及时处理好人民群众反映的各类信访问题,严肃查处来信来访中反映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把矛盾真正化解在基层。二要积极开展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加大力度,严肃查处征用土地、镇村拆迁、农村工程建设以及在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案件,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三要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惩治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对农村党员干部经济类和嫖娼赌博等违法违纪问题要积极采取教育、监督、惩处的综合措施开展重点整治,不断提高预防和惩处腐败的能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
(作者单位:市纪委党风室) 
  2007-03-12 14:46:53.0
 
[返回首页]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附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