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报道: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浦江县水文站原站长傅某贪污案剖析
                                                ●浦纪宣
日前,浦江县纪委严肃查处了浦江县水文站原站长傅某涉嫌骗取国家财政拨款、贪污、受贿一案。根据县纪委调查核实,从2004年1月-2005年12月,傅某伙同他人,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国家财政拨款109776元,个人非法收受他人现金11000元、侵吞公款8660元。
一个县水务局下属的“小小站长”,为什么会在短短的两年时间内产生如此大的违纪金额?他是怎样一步步走上违纪之路的呢?
心理失衡是他走向堕落的开始
自2001年10份傅某从县水政监察大队调任县水文站站长后,在他的带领下,水文站的各项工作开始慢慢有了起色,傅某的工作能力也得到了局领导和同事的一致认可,他自己也在不知不觉中产生了沾沾自喜,居功自傲的自满心态。在自满于自己工作上所取得成绩的同时,傅某也常有感到不如意的另一面,那就是与水务系统的其他下属单位相比,水文站的经济收入还比较低,而如果要想把这一差距拉平,根据制度规定,要向县财政缴纳数额不菲的收入分配调节资金,这对于经济状况并不宽裕的水文站来说,显然是难以承受的。傅某自认为自己的工作能力并不比别人差,取得的成绩也是有目共睹的,但得到的报酬却不及其他单位,在工作和收入的所谓反差面前,傅某心里的天平逐渐出现了倾斜,他开始为提高水文站的待遇而“挖空心思”,并与站里其他人员一起打起了“小九九”。2004年6月,在傅某指使下,水文站报账员张某把全县5个雨量观测站代办员2004年1-6月份的工资从每人实际的汛期70元/月(汛期4-10月)、非汛期50元/月统一虚提到每人500元/月,然后傅某让张某和站里另一人邵某分别在工资报销名册单领款人签名栏中签上这些代办员的名字,再由傅某以站长的名义审批,最后通过会计核算中心套取公款。一次虚报的得逞,大大助长了傅某等三人的侥幸心理。而另一方面,为了避免因工资额的大起大落而被他人发觉套取公款之事,傅某他们已“骑虎难下”,致使他们在这一歧路上不断地走下去,这样以“多造少发”的形式骗取公款一直持续到2005年12月其调离水文站后才得以结束,扣除实发工资共套取公款51950元。
2004年农历过年之前,傅某经与站报帐员张某匡算后,发现2004年水文站每人只发了8000元左右的福利,与其他待遇好的单位相比每人相差了6000元,于是他又开始为这福利待遇而“烦恼”。先前利用虚开代办员工资套取公款一事的顺利成功,助长了他的侥幸心理,于是傅某又“如法炮制”,想到以虚开土地整理测量费来补足每人的全年福利。后傅某经与办公室其他两个工作人员张某、邵某通气后,由傅拟订了一份2003年的土地整理项目测量空白协议,并叫当时水文站报账员张某找一人与县水文站签订虚假协议,从中套取测量费用以补足14000元福利。经傅某多次催促后,张某找到了其姐夫张某某,在张某隐瞒真相的情况下,张某某签订了协议。就这样18826元工程款又一次以“工程测量工资”名义被堂而皇之地套取,并以每人6000元现金形式被三人分掉,用于弥补福利。
“靠山吃山”为他打开了贪欲之门
初次品尝到权力带来的好处后,傅某的贪欲慢慢地膨胀起来,他开始利用发包水文建设工程、购买水文设备之机为自己捞取好处。
2004年3-4月,通过县水务局机电排灌站黄某介绍,傅某认识了前吴乡朱桥村工程包工头徐某,通过黄某的推荐和请傅某一起吃饭,徐某顺利的将全县8个雨量观测场标准化改造工程承包到手。2005年1月,当徐某到傅办公室要求预支工程款时,傅以“该工程工程款要从省里下拨,需到杭州跑关系”为由暗示徐某,徐某在收到预支款后就在自己轿车上将其中5000元给了傅,傅某予以收受。
2004年6月,县水务局主管的浦阳江第八期治理工程中的水位流量观察站土建部分工程基本完工后,因设备专业性较强,经水务局研究决定,由水文站负责与省水文局联系有关设备采购事宜。傅某在与省水文局联系过程中了解到省水文局定点的设备采购单位,杭州临安某电子有限公司可以提供手工记录数据和电脑记录数据不同型号的设备,向来对电脑比较爱好且一直想拥有一台自己的笔记本电脑的他便积极与该厂进行协调沟通。在与厂家协商过程中,傅直言不讳地提出“想买2台笔记本电脑,大概需要30000元左右,能否在设备款发票上多开30000元”。事后,傅某通过多开的30000元设备款,购买了2台笔记本电脑,其中一台供自己使用,直到傅某调离水文站时才将笔记本电脑移交给了水文站。
2005年12月,傅某将6个小型水库自动测报系统单管改双管工程承包给了其以前在花桥乡某村扶贫时认识的生活比较困难的好朋友陈某施工,存有私心的傅某为了让陈某多赚点,有意放宽了工程预算,将每个工程定为3000元,共计18000元。工程开工后,陈某在一个星期就完成了全部工程,傅也很快按照预算额把工程款汇给了陈某。事后,早有“从中捞点好处”思想的傅就向陈某提出“站里有些费用,在你这开支一下”,陈某听后,就给了傅某6000元,傅没有任何推辞就全部收下。
“权钱交易”使他在违纪之路上越走越远
2005年3月,他的党校同学县外经贸局下属服务中心主任马某找到他,要求双方利用单位负责人的权力,安排对方妻子到各自单位工作,傅某想到正待业在家的妻子,便二话没说同意了,不久马某就以800元/月的工资待遇安排傅妻黄某到其工作的服务中心当临时工。为此,傅某就向局领导提议让马某妻子费某来水文站参加防汛值班,因局领导未予同意,费某也只断断续续来水文站上了2-3天班,但爱“面子”的傅某为了“回报”马某对其妻子的关照,在未经领导同意下,暗地里指使水文站报账员张某按1000元/月的工资发放给费某,从2005年4月到2005年12月共计发给费某“工资”9000元。
纵观全案,伏卷沉思。傅某怎么会如此胆大妄为?为什么长达两年之久的虚报冒领却无人知晓?为什么随便拟个协议就可以套取资金?......
傅某走上违纪违规之路虽说是咎由自取,但抛开案件本身,值得我们深思之处却颇多。古语云:人心不足蛇吞象。一个人特别是一名手上握有一定权力的单位负责人,如果不能有效地扼制欲望,必将在欲望中沉沦,从而迷失方向,迷失自我。常言道: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倘若心为物役,患得患失,就只会被悲观、绝望窒息心智。傅某走上违纪违规之路的最初出发点是为了改善单位职工福利,应该说这一出发点本无可厚非,但由于他在实现这一愿望之时,使用的却是套取公款等违纪违规手段,最终却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所以说,再良好的愿望如果是建立在不正当的手段基础之上,开出的必将是罪恶之花。
透视傅某违纪违规事实可以看出,傅某作为单位的“一把手”,在长期的工作生活当中,由于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在思想认识、道德修养上出现了偏差,加上财务监管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促使其一步一步走向了违纪的道路,其深刻的教训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因此,必须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加大下属单位的监管工作力度,重视对下属单位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
一、加强对下属单位负责人的廉政教育,是防止违法违纪问题的前提。要加强对下属单位尤其是负责人的法律法规、艰苦奋斗、廉洁从政教育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不断增强他们的法纪观念和廉政勤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切实提高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同时,要运用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用直观、形象、具体的实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其从中吸取教训,清楚在什么情况下、在什么问题中、在哪些环节上容易犯错误、栽跟头,通过教育促使他们加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从而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提高防微杜渐意识,在诱惑面前站稳立场。
二、切实加强对下属单位负责人的监督管理,是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的有效保证。认真分析傅某违纪案的整个过程,其自身的思想霉变是内因,也是主因,而对下属单位负责人监督不到位、软弱无力则是重要的外因。因此,必须健全对下属单位负责人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监督制度,拓宽监督渠道,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要关心下属单位经济待遇,主管部门在预算、调配下属单位公用经费时,要开展深入细致调研,尽量做到预算科学、调配合理,保证正常工作的运转。要坚持对下属单位负责人实行轮换制,并加强监控。要从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积极探索对下属单位负责人实施有效监督的途径和方法,使心生杂念的党员干部望而却步,悬崖勒马。
三、加强财务管理,落实财务法规和制度,是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关键。分析傅某违纪违规的经过,他骗取公款之所以能屡屡得手,与单位财务管理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力有直接关系。如果不是报帐员一味按其意图办事,放弃职守,协同作弊,傅某也可能不会如此妄为;如果财务监督部门能对代办员工资报销单中的工资额审查严格一些,傅某那些微末伎俩可能早就被发现,一个年轻干部的前途便不会被断送。正是财务监督制度的不完善、监督不得力,才让傅某觉得有机可乘,私欲不断膨胀,一步步滑向无底的深渊。沉痛的教训再一次警示我们:单位管理制度特别是财务制度决不能只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必须严格地执行,否则,制度就会成为一纸空文,失去它应有的规范、制约的作用,带来严重的后果。
  2007-03-12 14:40: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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