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利群 经济发展环境是一个地区市场培育程度、政府管理水平和社会文明进步的综合体现。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是加快地方经济发展、提高竞争力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在新形势下如何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为履行工作职责的切入点,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大力整治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必须进一步更新观念、完善机制、强化督查、狠抓落实,促进机关作风转变和效能的提高,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纪律保障。 一、强化“三种意识”,提高为经济发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1、强化经济意识。面对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如何更好的服务经济是纪检监察机关面临的新课题,也给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结构提出了新的挑战。在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重点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业务和市场经济理论、法律及管理等相关知识的培训,使纪检监察干部掌握更多的市场经济知识,进一步增强经济意识,切实提高服务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2、强化服务意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中心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应把思想统一到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服从于、服务于这项中心工作。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认识,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增强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3、强化“参与”意识。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积极进入“角色”,找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纪检监察工作的结合点,进一步调整工作思路,制订措施,落实责任。激发上下形成抢抓机遇、奋力追赶、拼搏发展和创业热情,树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人人有责”的观念,充分发挥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主观能动性,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主动的参与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整治工作中,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解决涉企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加强效能监察,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结合工业经济服务年和项目推进年活动,开展以“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行政成本”为主要内容的机关效能建设主题活动,加强对重点涉企、涉工部门和科室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坚持精简、统一、效能、便民的原则,以“提速、增效”为目标,优化办事程序,减少审批环节。通过对机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执行制度、依法行政、规范收费等方面进行效能监察,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组织开展对各开发区、园区效能建设情况及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专项检查,规范行政管理,降低行政成本,确保工程质量,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 2、加强执法监察,不断规范行政行为。针对制约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围绕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工作,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落到实处。要重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专项监察。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加强商业道德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3、加强源头治理,不断完善市场经济秩序。认真落实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和产权交易等四项制度。严格执行“整治强揽工程四条禁令”,规范村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逐步推进统一的招投标中心建设,不断完善市场竞争秩序。进一步深化、完善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工作,开展“政务、村务公开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规范公开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对本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内容、办事程序、审批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责任科室、跟踪服务内容和办法等应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布,公开承诺服务内容,并实行违诺处理。 4、加强纠风治乱,促进政风行风建设。深化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加大对行政执法中的乱审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培训、乱评比、乱排序等行为的治理力度,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报刊杂志征订行为,继续加强对公路“乱收费、乱罚款、乱设卡”的治理力度,确保公路基本无“三乱”。在经济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等积极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企业代表、企业事项审批代办员、机关效能与行风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代表对机关部门“中心意识、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勤政廉政和工作实绩”等五个方面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通过有重点、多层次、全方位的评议活动,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和“吃、拿、卡、要”等行为,从根本上树立起为企业服务的理念,营造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建立健全监督网络。加强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和机关效能与行风监督员队伍建设,健全监督网络,加大督查力度,提高监督质量。继续加大对乡镇(街道)、机关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开发区、工业园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情况的明查暗访力度,强化对工作人员执法行为及履行工作职责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禁止出现权力利益化、利益部门化,确保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冷、懒、推、拖等问题。 2、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进一步加强行政监察举报、经济发展环境投诉和机关效能监察投诉等三中心建设,扩大涉企投诉和机关效能投诉的覆盖面和影响面,制定完善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工作办法,进一步理顺投诉受理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本着“有报必接、接报必查、速查快办、取信于民”的原则,进一步严格工作责任制,加大对投诉件督办和查处力度,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3、加强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一些不认真履行职责、不及时履行职责和拒不履行职责的行为,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督促限期整改。加强对“收费监督卡”制度和行政处罚备案制等执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监察局要做好部门(单位)对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款情况的备案工作。 三、加大查处力度,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1、抓好信访调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围绕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以初信、初访调处为抓手,对“工作不力、服务不佳、作风不正、出工不勤”的“四不”干部加大查处力度,积极参与重大群体性信访调查,努力遏制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维护社会稳定。 2、完善查办案件协调机制。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以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着力点,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审计、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协调机制,完善相互移交案件线索和移送机制,整合办案资源,做到既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真正形成强大的查办合力,切实提高办案效果。 3、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坚持“查清问题,惩治腐败,挽回损失,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办案原则,对违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以及治理整顿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中出现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部门(单位)和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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