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研究:以惩促防夯实惩防体系的基础
  
 

                                             ●金美莲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工作的两个方面,惩治有力,预防才有效;惩治无力,教育就缺乏说服力,制度就缺乏约束力,监督就缺乏威慑力。以惩促防,多防少惩,正是这种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使惩治在构建惩防体系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必须重视惩防并举,以惩促防,才能确保惩防体系的有效建立和健康运行。
一、拓宽信息发现渠道,有效促进预防工作
要发挥以惩促防的积极作用,必须发现和掌握违纪信息或线索,有针对性地进行查处,这是惩治腐败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发现违纪线索,才有可能及时查处,及时制止腐败的蔓延,及时做好预防工作。反之,没有信息或线索,不掌握实际情况,惩治就无从入手。腐败问题有着一段较长的潜伏期和发展期,在潜伏期内,若能及时掌握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就可将腐败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防止腐败现象进一步恶化。现实生活中,不少人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但因各种原因不愿反映举报,使腐败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不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削弱了惩治的预防作用。因此,必须重视全方位拓宽信息发现渠道,及时掌握违纪线索,才能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将腐败发生率降到最低。拓宽信息发现渠道,就是要在充分发挥现有信访举报渠道作用的基础上,建立纪检监察信息资料库,全面收集来自各方面的信息。注重从经济责任审计、任期及离任审计中分析查找问题,为查办案件提供可靠依据。善于从政府财政资金流向等各类执法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掌握违纪信息。重视从政务公开、财务公开中收集问题信息,从述职评议、述廉评廉工作及社会各界监督中获取问题信息,从新闻舆论及其他共享信息中捕捉问题信息,要通过各种途径接收问题信息,为惩治腐败提供有效线索。同时要惩治结合,治理在先,变事后查处为事前监督,及时对问题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轻微违纪的党员干部,通过信访谈话、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发信访反映通知书、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进行提醒告诫,防患于未然,促进预防工作。
二、明确惩治工作重点,有的放矢地开展惩治工作
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工作重点,滋生腐败的土壤不同,惩治腐败的重点也就有所不同。改革开放时期,经济领域违法违纪案件查处率较高;企业改制阶段,隐匿侵吞国有资产的案件频频发生;节假日时间,领导干部收受礼金、礼券、红包的问题时有发生;开发建设时期,在土地征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纪案件居多;换届选举期间,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的不正之风经常发生。因此,要在惩防体系中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就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任务、工作重点,认真分析研究形势发展、案件变化的趋势,确定每个时期惩治腐败的工作重点,才能有针对性的抓好惩治工作。在当前,惩治工作要突出以下重点:一是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案件,尤其是查处纠正换届选举中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对跑官要官现象和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二是坚决查处利用审批权、人事权、司法权违法违纪案件,对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的案件,要一查到底。三是严厉查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经济违纪案件,对造成国家和集体利益重大损失的案件,要从重处理。四是从重查处因失职渎职而造成严重安全事故或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五是注意查处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案件。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或放任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或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要按规定严肃处理。六是认真查处违反社会公德的案件。对领导干部参与赌博、嫖娼等影响领导干部形象的行为,要坚决惩处。
三、提高案件突破能力,有效发挥惩治作用
目前一些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大要案,具有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和党纪、政纪、法纪交叉的特点,且涉案人员层次多、涉及面广、反调查能力强,严峻的反腐败斗争形势要求我们必须认真研究,把握案件发生的特点、规律,努力提高案件突破能力,有效惩治腐败。在办案方法上,要实现从供到证向由证到供的转变。在办案过程中,立足于初核调查,掌握案件定性的证据。改变过去发现案件线索就采取“两规”谈话,通过谈话获取口供再去取证的做法,而是依靠外围调查取证,获取并固定证据后突破口供。在办案主体上实现从履行职能向发挥职能的转变。要严格区分纪律与法律、违纪与违法、执纪与执法的关系,对在受理举报、初核或调查中获得的案件线索,明显属于司法机关管辖的,及时将有关材料及查处建议予以移送,积极发挥司法机关在惩治腐败中的职能作用。在办案的形式上要实现孤军作战向协同作战的转变。充分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与司法机关、审计等监督部门的协作配合,发挥各执法执纪部门的职能优势,形成办案合力。要敢于协调,善于协调,对重大案件主要领导要亲自牵头,增强协调的权威性。在办案的手段上要实现主要依靠“两规”措施转向多种手段并用的转变,重视初核,讲究谋略,根据案情的深入,灵活使用“两规”,必要时纪律手段、行政手段、司法手段、审计稽查手段联合交叉使用,并适时采取高科技手段,增强办案的科技含量,提高案件突破能力。
四、科学把握惩治尺度,提高惩治的有效性
从办案的实践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不仅可以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而且能够有效促进预防腐败工作。因为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可以树立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使违纪者望而生畏,党员干部受到教育警示,营造一个不愿腐败、不敢腐败的社会环境。在具体操作中,科学有效把握惩治尺度,能发挥办案治本功能的最佳效果。一是要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对违法违纪案件不管涉及到谁,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偏袒。要坚持原则,敢于执纪,善于执纪,公正执纪,以震摄违纪者,消除侥幸心理,不越雷池半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二是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一方面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为准绳,使违纪者受到应有的严惩。另一方面要牢固树立惩处与保护并重意识,对受到诬告,遭受打击的,要及时予以澄清,切实维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做到支持创业者,保护改革者,查处违纪者,惩处诬告者。三要科学把握惩治尺度,调查要认真,处理要慎重,不是处理干部越多越好,要讲求处理的效果。在处理的尺度上,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把改革探索中出现的问题与违纪违法腐败现象区别开来。既要看对国家集体造成的损害程度,也要看本人的认识态度,又要看处理后的社会效果,对犯有一般性错误和轻微违纪的党员干部要坚持教育,立足挽救,对屡教不改的腐败分子,要严厉惩处,决不手软。只有科学把握惩治的尺度,才能充分发挥惩治在惩防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五、做好案后文章,发挥办案治本功能
《实施纲要》明确指出,要重视和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更好地发挥惩治在建立健全惩防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从办案的实践来看,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作用不可忽视,通过办案,可以深入剖析典型案件,揭示腐败滋生的深层原因,找出在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通过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加强监督管理,达到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目的。因此,要重视做好案后文章,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一是要把查办案件过程当作教育案件当事人的过程。在查办案件中,要坚持文明办案,注意了解掌握案件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及时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进行党政纪条规教育,帮助提高思想认识,以人性化的方式,促使案件当事人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交代问题,痛下改过的决心。二是要把典型案件作为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的反面教材。在案件查结后,要抓住身边的典型案件,对违纪者产生腐败的原因,蜕化变质过程进行认真剖析,作为教育党员干部的警示教材。同时采取违纪人员现身说法形式,进行生动直观的警示教育,起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三是要坚持把案后整改作为检验办案效果的衡量标准。要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分析,帮助案发单位查找原因,针对制度上的漏洞,提出建议整改的意见,以监察建议书的形式,督促案发单位进行整改。对于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则采取发通报形式,提醒告诫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同时,开展专题教育、专项治理整顿活动,健全完善制度,提高案后教育效果。(作者系中共金华市婺城区纪委副书记) 
  2006-6-7 9: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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