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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勇建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的重大举措,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制度化、规范化。但在执行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责任意识"淡";责任目标"空";责任落实"难";责任考核“虚”;责任追究"软"。对此,笔者认为,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互廉网”建设,必须抓好以下三个关键环节: 一、构建社会监督网 就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模式看,社会监督在很大程度上要通过权力监督发挥作用。在一些地方,领导无过便是功,在其主管下的部门问题成堆,公众不满意,但他们却可以照样官运亨通。在这种机制下领导只会明哲保身,八面玲珑,对下属的过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自己犯错,把责任故意推卸给下属。出现这种情况,重要原因是公众的监督没有发生作用,领导对于下属的过错可以不负责任。如何使社会监督转化为权力监督,只有让上级领导对下级的过错承担起责任,上级领导才会认真担负起监管的职责。而权力监督只有受到社会监督的制约,才能避免其个人主观色彩,实现监督的公正性和稳定性。 长期以来,相关部门往往重视对直接责任人的惩处,而忽视和淡化了对于其上级主管领导的问责,即使有问责这一程序,也更多考虑的是领导们的“公众形象”,只在内部通报上“一笔带过”。为了使公众参与监督有热情,必须增强问责制的透明度。对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过错、责任,上级领导理所当然应当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同时,将负有责任的上级领导从“幕后”推向“前台”,让公众不仅知道了过错直接责任人受到了怎样的惩罚,也看到了其上级领导对于问题的认识和态度。通过对领导干部的社会监督,来强化他们对于下属的权力监督。领导干部在电视上“曝光”,是检讨也是对公众的承诺,他们当然要对自己的承诺负责,否则就要受到公众的追问。领导干部为了实现自己的承诺,不仅要严于律己,同时也要通过权力监督管理好自己的下属。这样,公众监督通过权力监督产生了效力,而权力监督在“众目睽睽”之下必然更加理性和持久。构建社会监督网还可以聘请干部家属担任党风廉政监督员,督促领导干部做好八小时外的廉洁自律,聘请人大代表作为廉政监督员,聘请执法监督员,虚心开门纳谏,广泛寻策问计,发放征求意见表、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个别谈心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 二、构建内部监督网 在当前正在开展的党员先进性教育中,不少同志反映,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和进行自我剖析、开展相互批评,找到了自己思想、工作、作风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了改进的方向,对于今后进一步做好领导工作更有信心。先进性教育中的这种有力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正是发挥了内部监督作用的结果。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已成为人们的共识。监督从根本上说是人民群众的监督。内部监督,论其实质也是一种人民群众的监督,但同其他监督形式相比,却有着特殊的重要作用。1962年初,邓小平在"七千人大会"上谈到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应该有监督时说:“我觉得,对领导人最重要的监督是来自党委会本身,或者书记处本身,或者常委会本身”;因为“同等水平、共同工作的同志在一起交心,这个监督作用可能更好一些”。他又说:“我们要重视党委内部的互相监督作用这个问题。上级不是能天天看到的,下级也不是能天天看到的,同级的领导成员之间彼此是最熟悉的。这样做,对于同级里面讨论问题,取得一致意见,作出决定,也是很重要的。”应该说,这个论断是我党几十年历史经验的总结,在当前仍然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现在,少数党政领导干部贪污受贿、胡作非为,往往是在一种“上级管不到,同级不好管,下级不敢管,群众管不着”的状态下发生的。解决这个问题,加强内部监督,是一个有效办法。第一,内部的人都是行家,能分辨正确与谬误、罪与非罪,可以监督到点子上;第二,内部的人就在身边,彼此的所作所为都很清楚,可以及时发现问题;第三,内部的人拥有比上级了解情况和比普通群众懂得法律、规章的优势,以同志的身份去打招呼,可以收到较好的效果,防止问题变成错误,错误发展成为犯罪。 要形成有力的内部监督,需要抓好三个方面:第一,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必须是可以监督、需要监督、欢迎监督的。内部监督不可少,应该说我们党和政府对此态度是明确的,也有不少成功的经验,重要的是必须有一套明确有力的制度规范,保证和保护监督人行使监督的权利。第二,必须通过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如今,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一团和气、各人自扫门前雪的庸俗习气颇盛,能挺身而出讲公道话的人不多,明哲保身但求平安的人不少。这些问题不解决,内部监督只能是空谈。第三,必须严明组织人事制度,选准人、用好人,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防止个人独断专行,凌驾于组织之上。 三、构建家庭监督网 家庭监督是反腐倡廉工作中最直接最重要的有效监督手段之一。倘若丈夫是执政、掌权者,身肩家庭监督主要责任的妻子必须进行长期监督,要好好地算一算丈夫的经济帐,要直接和间接地查一查丈夫的交际圈。丈夫经常高消费的经济来源,是自己的、小金库的、公家的,还是别人的?很明显,凭着自己的正当薪水不可能如此经常挥霍。因而,腐败很容易浮出水面: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另外,丈夫经常跟什么人来往?这跟生活作风有关系,由此,有的好吃喝,有的嗜嫖或赌,有的兼而有之。丈夫是否有这些行为,妻子是清楚明白的,从上述一位妻子所说“家似乎已变成了丈夫的过路驿站”中便可发现问题。 家庭监督还特别要求监督人自己廉洁自律。很多丈夫的腐败行为是由其妻子酿成的。例如,面对贿赂,有的妻子好像自己就是丈夫,大权在握,一次又一次收受礼金答应替人帮办。长此以往,有的丈夫便身陷其中,不能自拔。相反,假如妻子廉洁自律,以身作责,抵制歪风邪气,堵住漏洞,情况就大不一样了。另外,倘若丈夫已受贿,有的妻子则佯装不知,同流合污。有的妻子甚至听之任之,放任自流,或是家丑不可外扬,殊不知这就是放纵和包庇。长期如此,丈夫腐败堕落便越来越深。 此外,家庭监督不仅要事前监督,还要事后监督,那就是要及时检举揭发,以便尽早治病救人。假如一味地包庇恶劣行为,或任其破罐破摔,或忍气吞声,不能促其悬崖勒马,最终害人害己。导致这种现实的原因不外乎三点:一是怕自己受牵连,一损俱损和一辱共辱;二是不能伸明大义、伸张正义,不明正理,更不讲政治;三是抱着侥幸心理,意欲蒙混过关,这是愚蠢的表现,很多高级领导干部如胡长清、成克杰不都栽了吗?党和人民是不会放过这些“蛀虫”的。家庭中若有类似“蛀虫”,不能迷途知返,而是一味沉沦,将贻害无穷。因此,请学学上述两位妻子,拿出家庭监督中的最后一道“杀手锏”:检举揭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项工作,这既是挽救其人,也是挽救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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