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论坛:提高执纪能力  构建和谐社会
  
 

                                          ●斯维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也是惩防体系构建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深刻理解和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全新的执政治国理念的丰富内涵,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依法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坚决惩治腐败,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着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保证。发展是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发展是解决中国一切重大社会矛盾和问题包括党风廉政问题的基础。纪检监察工作也不例外,必须紧紧围绕和服务发展这一大局来开展,为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自觉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大局中去把握、判断和估量,把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为此,纪检监察工作要与党委、政府的重要决策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当前,要把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努力提高服务大局的水平。通过创建廉洁的政治环境、高效的行政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全面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着力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公平正义。违法违纪案件和腐败现象是破坏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威信的不和谐的主要因素,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巨大障碍,必须予以坚决查处。通过查办和惩处,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关心群众疾苦,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而办案能力的高低,将直接影响着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能力和水平。一要增强拓展案源线索的本领。在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的同时,注重做到“五个收集”:收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纠风、执法检查中涉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线索;收集公检法部门所办案件中涉及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线索;收集财务、物价、税务、审计、工商等部门发现的案件线索;收集组织部门考察干部时发现的案件线索;收集新闻媒体曝光的有关问题。积极探索建立案件线索库。二要增强突破大案要案的本领。要准确把握当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特点与规律,找准突破案件的关键线索和突破口,提高证据的获取和运用能力,做到零口供也能办成案。三要增强查办案件的组织协调本领。纪检监察机关要理直气壮地履行党章赋予的组织协调的重要职责,做到主动牵头,敢于负责,协调好方方面面的力量,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四要增强案件审理的本领。要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要求,做到查审分开,不断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水平。
       不断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着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打牢坚实基础。社会稳定是社会和谐的基石,没有稳定就没有和谐。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查办、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等活动,实质上就是处理社会矛盾,解决社会纷争,以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运用纪检监察职能,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安定团结。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切身的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腐败案件。要紧紧抓住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有的放矢,集中力量进行专项监察、专项治理。要紧紧抓住效能投诉这一平台,扎实开展效能监察,认真处理群众投诉,坚持有诉必理,有理必果,不护短,不手软,从严查处违规违纪,整肃风纪。要积极推行和深化政务、村务、厂务、院务、校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出效率。要十分重视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努力把来信来访问题解决在基层,避免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不断提高开拓创新能力,着力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活力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挑战。在指导思想上,要坚持以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指导纪检监察工作,以求真务实和开拓创新精神,做到思想上不断有新解放,理论上不断有新发展,实践上不断有新创造,创造性地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在执纪执法过程中,要坚持严格依纪依法和以人为本并重的新执纪执法理念,让违纪违法者在感受到党纪国法的铁面无私的同时,也能体味到党纪国法的通情达理。要体现人文关怀,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在工作作风上,要坚持求真务实和理论思考的结合,深入调查研究,努力探索和研究党长期执政和经济转型期产生腐败的规律和特点,认真总结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新经验,不断作出新的理论概括,使我们的思想观念、工作部署、工作方式更加符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纪检监察工作的规律和特点。
       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着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培育道德风尚。执纪执法作风的优劣直接影响着执法效果,影响着纪检监察机关的形象。纪检监察干部应当时刻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始终牢记执纪为民的理念,模范执行公平正义的表率,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纪检监察干部新形象。纪检监察干部战斗在反腐倡廉第一线,必须不断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做到“三个不”:一是思想不被蚀。在形形色色的诱惑面前,要时刻牢记肩负的责任和使命,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要顶得住歪理,耐得住艰苦,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堂堂正正做人,认认真真做事,清清白白做官。二是办案不徇情。就是要坚持原则,严于律己,秉公执纪,忠实履行职责,在办案过程中,要谢绝“盛情”,不掺“私情”,抵制“说情”。宁可得罪人,决不得罪党。三是纪律不动摇。自觉抵制来自各方面的不正之风的干扰,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真正做到正人先正己,执纪先守纪,秉公先奉公。用铁的纪律来约束自己,自觉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作者系磐安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
  2005-11-25 16:16:53
 
[返回首页]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附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