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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对保证党内的正常工作程序作了一系列的明确规定:对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进行了明确规定,意在保障和发扬党内民主,防止个人专断;对述职述廉进行了详细规定,意在充分保障和发挥各级党的委员会成员对同级党委领导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作用;对民主生活会进行了明确规定,意在发挥党员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作用;对信访处理进行了明确规定,意在保障和发挥党员、群众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举报控告的权利和作用;条例还对舆论监督、谈话和诫勉、罢免或撤换和监督保障进行了明确规定。
李永忠说,《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尤其加大了普通党员群众的监督权力。草案中含有以下条文:凡向党组织检举党员或下级党组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以及党员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行为的,党组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党员群众有权申诉、控诉、检举、揭发有关部门和人员,有关部门和人员不能破坏、压制、打击、报复,否则将受到党纪国法的处罚。
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
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要继续坚持标本兼治、惩治并举。必须继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要坚决查处大案要案。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绝不能姑息,绝不能手软。同时,要把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坚决纠正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办事不公、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十六届三中全会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提出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目标。这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新要求,是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按照这个要求,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建设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加强监督制约,形成权力正确行使的有效机制。反腐倡廉教育,要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要坚持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紧紧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综合运用党内监督、国家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要把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紧密结合起来,使两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要在党内大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进一步健全党内生活制度,经常听取群众的意见。
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学习、增强本领,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严以律己、以身作则,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摘要)
中共中央颁布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
近日,中共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遵照执行。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共5章,即总则、监督职责、监督制度、监督保障、附则,共47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由总则、分则、附则组成,共178条。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是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它的颁布实施,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将起到重要作用。中共中央的通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一定要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重要性,认真学习、广泛宣传、严格执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自觉履行党内监督的职责,正确行使党内监督的各项权利。
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中共中央的通知要求,全党一定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严格遵守。要加强对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大查处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为的力度,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专家解读党内监督条例五大亮点
备受瞩目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正式颁发了。我国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欣喜地说,这不仅是中国共产党建党82年、执政54年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甚至还是国际共运史上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这是我们党制度反腐,制度建党的一件大事,是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开党内制度监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
李永忠首先回顾了中国共产党建党以来在党内监督方面所进行的一系列思想理论建设和实践活动。他认为,无论是在建党初期,还是在执掌区域政权时期;无论是在革命、建设时期,还是在改革开放年代,中国共产党不但对加强自身监督一直高度重视,而且在发展党内民主的基础上不断向制度监督迈进。他说,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并要求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这既内含了党内科学分权的主要精神,又包括了加快制定《党内监督条例》的要求。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果断决策,将制定《党内监督条例》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常务副书记何勇同志高度重视并直接领导《党内监督条例》的起草工作,中央纪委副书记夏赞忠同志具体负责主抓。立足于已有的工作基础,在中央纪委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经过一年多时间的调查研究、起草撰写,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几经修改,数易其稿,条例最终诞生。条例的出台,是党数十年加强自身建设成果的体现,反映了党完善自我的坚定决心。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近7000字,分“总则”、“监督职责”、“监督制度”、“监督保障”、“附则”5章,共47条,系统地回答了监督者的地位、权力,以及监督的重点、路径、办法等重大现实和理论问题。“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则作为主线,贯穿于条例通篇。
李永忠特别向记者介绍了条例中最引人关注的五大亮点??
亮点之一,首次正式确立各级纪委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纪委作为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个委员会之一,不能等同于同级党委的一个工作部门,而是实施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有些人以前有模糊认识,一个原因是纪委的监督地位规定不清。按照监督条例规定,纪委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专司党内监督的权力。从领导关系而言,中央纪委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地方纪委和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从职责划分而言,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关,在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乃至查处违纪犯罪案件上有相对独立性。
亮点之二,明确提出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权力的架构是个“金字塔”,对权力的监督则应呈“倒金字塔”。权力有多大,对其监督的力也应有多大。如同汽车一样,动力越大,制动功能就越要强大,否则必然出事。将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列为监督的重点,既是制约和预防,更是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
亮点之三,首次规定了党代表的监督权利和责任,从而为全面深入推行党代会常任制找到了最佳切入点。按照条例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除履行党员的监督责任和享有党员的监督权利外,按照有关规定对其选举产生的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成员行使监督权,反映所在选举单位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从而改变了过去要求党员和党代表履行义务多,而保障其行使权利少的状况,结束了各级党代表一会几天就终止其使命的历史,这对发展党内民主具有重大的意义。
亮点之四,将各地在实践中探索并总结的监督办法和经验,上升为党内法规制度。条例第三章用10节的篇幅,分别对10项监督制度进行了具体规定。其中的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巡视、询问和质询等,则成为制度监督的创新和亮点。比如巡视制度,既有利于解决“同体监督”软弱无力和“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又有利于克服少数“一把手”腐败过程中“事前基本没有监督,事中基本难于监督,事后基本不是监督”的弊端。又如,实行述职述廉制度,可经常使领导干部明白其权力的来源,起到警示、提醒作用。
亮点之五,以党的法规形式,确认舆论监督的地位和作用。党内监督条例中关于“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听取意见,推动和改进工作。”这对于整合监督资源,进一步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意义重大。
最后,李永忠强调,监督条例的出台,看起来好像只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一小步,实质则是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严格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一大步。我认为,没有以制度为载体的民主,常流于形式;缺乏以制度为保障的监督,易走过场。条例的出台将对我们的制度建党、制度反腐进程产生深远影响。
我国反腐斗争步入新阶段
??解读党内监督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2月17日全文公布。专家认为,条例的颁布施行,标志中共反腐败斗争已经从依靠领导人的政治意愿转移到依靠制度规范,中共反腐斗争的制度建设步入新的阶段。
中纪委反腐专家李永忠说,中国在较长时间内基本上是依靠领导人的决心和态度来反腐败,这是一种权力反腐败模式。十六大提出了“要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等一系列重要论断,为制度反腐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2004年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将成为中国反腐制度化建设的新起点。
他说,这也是目前拥有6600万党员的中国共产党,在建党82年、执政54年来,第一个全面、系统的推行自我约束与促进自我发展的党内制度规范。
条例最引人瞩目之处是,监督的对象直至最高层和一把手。条例规定: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
“它的意义无疑非常重大,”从事党建研究多年、参与过条例意见征集和修改的中央党校教授陈登才说。根据党章规定,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其工作报告要接受党代会的审查。但对于由中央委员会选举产生的政治局及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党章并没有相应的规定。条例中明确提出“报告工作”制度,意味着党的最高领导层也要接受监督。
中共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努力,在去年的一系列反腐要案中得到印证。2003年,中国共有13名省部级腐败高官被查处,如此多的高官被查处,如此多的腐败大案要案被公开披露,为改革开放以来所少见。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原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原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等要案,表明很多对下级官员行之有效的监督体制,到了省部一级就失效了。在省内,人大、纪检都无法对省部级干部形成有效的监督,形成巨大的真空地带。这一监督真空有望被新条例所弥补。
中纪委特约研究员、反腐专家邵道生认为,群众是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的主要渠道。落实党内监督机制的根本,就必须将监督权还给普通党员和各级群众。
中纪委特约研究员、国情专家胡鞍钢指出,中国正处在经济与社会转型过程中腐败多发期、群发期和并发期,同时也进入了改革攻坚阶段腐败与反腐败相持期。中央纪委向中共十五大、十六大提交的工作报告中,有这样一组数据:1992年至2002年的两个五年间,全国处分党员数分别为669300人和846150人,后者比前者增加26.4%,处分省部级领导干部数分别为78人和98人,增加25.6%。
据中纪委连续8年进行的随机抽样、直接入户的党风廉正建设问卷调查结果统计,1996年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满意度只有32.8%,达到历年最低点,而2003年这个数字回升为51.9%。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2003年2月中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讲话时提出了“三个仍然”的论断:“现在一些腐败现象仍然比较突出,导致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还存在。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仍然是严峻的。反腐败斗争的任务仍然是繁重的。”
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反腐败的制度化进程明显加快,一是加紧制定颁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二是加紧修改并颁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廉政法》正在中央纪委主持下紧锣密鼓地进行调研起草,四是中央纪委召开了一次高规格的全国纪检检察法律工作会议,会议提出目标:“在2010年前建立起能够适应新时期党的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的中国特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法规制度体系。”
我国反腐败思路发生新变化
《中国青年报》2月2日刊登新华社稿件说,教育乱收费,医生收红包,农民工工资被任意拖欠克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败坏社会风气。不久前举行的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明确指出,新一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在继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的同时,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专家指出,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列入新一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反映了反腐败斗争思路的新变化,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具体行动,与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一再强调以人为本的工作思路一脉相承。
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不正之风虽然看起来情节没有腐败大案要案那么恶劣,但由于发生在群众身边,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因而对群众的影响更直接,危害同样不可小觑。
值得注意的是,“不正之风”一词前的定语已经发生变化。过去的通常说法是“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而现在却是“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专家指出,这一细微的变化反映出纠风工作,正在从以督促行业和部门为主向更加注重为民的方向跨越。
从严治标 着力治本
为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提供重要保证
??陈章凤同志在中共金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摘要)
?2003年12月26日?
一、2003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要特点
(一)立足于提高党员干部廉政勤政的自觉性,积极做好教育性服务工作。近年来,我们不断创新教育方式,帮助党员干部守牢“精神家园”。全面推行了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教育谈话制度。不少同志反映,接受任前廉政谈话犹如注入防止腐败的“预防针”,将增强免疫力,受益终身。省纪委主要领导对我市的这一做法予以了批示肯定。《中国纪检监察报》等报刊进行了介绍推广。
深入开展了警示教育和纪律教育。年初,组织4000多名领导干部观看了由省纪委制作的《厅(局)、县(处)级领导干部腐败案件警示录》,组织4.7万多名党员干部观看了《慕绥新、马向东等案件剖析》、《李真贪污受贿案件剖析》等电教片。开展了廉洁从政知识测试活动?参加测试的党员干部达1.3万多名,其中县处级干部702名。在全省率先推行公开审理工作,通过组织案发单位党员干部参加旁听,开辟了纪律教育新渠道,增强了纪律教育的感染力,起到了“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
加强了党风廉政宣传工作。在充分重视发挥内部资料、信息刊物在反腐倡廉宣传方面的作用的同时,注意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
(二)紧紧围绕“第一要务”,积极做好政策性服务工作。今年以来,我们注意把反对和防止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的制订和执行之中。1-11月,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制定或参与制定了156项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为推进公务人员规范施政、廉洁施政,发挥了积极作用。
同时,我们还积极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建言献策,共提出政策性意见建议123项,多数已被采纳或引起了党委政府的重视。
我们还对一些不合时宜的政策制度,建议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进行废除或修改。一年来,全市共废除此类政策制度达584项。
(三)坚持从严治党,积极做好执纪性服务工作。1-11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838件(次),通过落实基层信访责任制,开展署实名举报双向承诺,集体访、重复访、越级访有了明显下降;立案1112件,其中,查处县处级要案7件,查处乡科级案件97件,查处大案267件;结案1105件,结案率为99.5%,处分党员干部1038人,其中重处分369人;审结申诉案件3件,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公开审理104件,占自办案件总数的15.2%。重视初查,慎用“两规”、“两指”,确保了安全办案。我市的工作经验得到了中央纪委和省纪委主要领导的肯定。通过执纪办案等,直接挽回经济损失1.02亿元,其中市纪委挽回经济损失4482.9万元。同时,通过初核,为646名党员干部澄清了事实,其中县处级干部27人,乡科级干部132人,充分发挥了纪检监察机关的保护职能,使更多的党员干部倍感纪检监察机关的可亲、可信、可敬。
(四)防止权力滥用,积极做好监督性服务工作。今年以来,我们围绕腐败与不正之风易发多发的部位、环节,突出监督的重点,创新监督的载体,加大监督的力度,防止权力滥用,努力提高监督水平和效果。
加强了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对行政服务中心运行情况尤其是前置审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
加强了对“一把手”的监督。召开了部分“一把手”廉政座谈会,提出了增强赶考意识,把牢五个关口的要求。
加强了对机关作风的监督。继续发挥涉企投诉中心和机关干部作风投诉中心作用。今年1-11月,全市各投诉中心共受理投诉574件,办结551件,办结率达96%,对一些不负责任、办事拖拉、吃拿卡要,以及“三乱”事件及时作出处理,推进了机关作风建设。开通了“行风热线”栏目,在政府与百姓之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加强了对重点工程、重点领域、重点资金的监督。
(五)加大治本力度,积极做好保护性服务工作。今年以来,我们继续围绕事权、用人权、财权的规范进行探索。积极支持一些地方开展重要村务民主决策试点,有效化解了基层矛盾。督促市直44家单位修订完善了社会服务承诺自律制度,并在媒体公布,提高了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加强了干部选拔任用前的廉政审议工作。协助财政部门,加强了对政府资金支出使用情况的监管。同时,还针对典型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及时向发案单位发出整改建议书,促使发案单位规范和完善内部管理,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
(六)着力增强反腐倡廉工作合力,积极做好协调性服务工作。我们充分履行职能,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一是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载体,调动各地各部门抓反腐倡廉工作的积极性。根据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我们细化分解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对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实行工作目标量化考核,并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激发了各地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确定了22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分解到相关部门,并加强督促检查,增强了各部门各负其责的自觉性。二是重视与执法执纪机关的协调,增强办案的合力。三是重视与宣传部门的协调,构建大宣教格局。
在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同时,纪检监察机关的队伍建设也不断得到加强。市纪委机关在最近专门集中两个月时间,开展了“学习‘三个代表’、树立‘三可’形象”专题教育活动。
二、2004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与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工作,筑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道德防线。
要不断创新廉政教育的方式,增强廉政教育的实效,避免走过场。当前,要把侧重泛泛而谈的面上教育和加强因人而异的个性化教育相结合;把随机教育和注重在特殊时期的有针对性提醒相结合;把侧重单边灌输和双向交流相结合,增强教育的感染力和吸引力。要在全面深化领导干部任前谈话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拓宽谈话的对象、方式和内容,构筑起对领导干部经常性的教育提醒机制。利用领导约谈、诫勉谈话和提醒书、廉政信息等形式,重点加强对案发概率大的岗位和出国前、离任后、任职时间长的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一对一”的教育。要重视发挥廉政文化的作用,以古鉴今,教育后人。
(二)致力规范权力的运行,筑牢防止权力滥用的制度防线。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围绕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继续清理审批项目,改进审批方式,推行告知承诺制,扩大“网上审批”范围,进一步解决行政审批不规范、环节过多、手续烦琐、暗箱操作等问题,推进依法行政、高效行政和廉洁行政,促进行政工作由单纯的管理向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转变。
改革决策方式,细化决策规则与程序。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用人和理财制度。在用人方面,要实施好民主推荐、差额考察表决、重大人事任免全委会票决、任前公示、党风廉政一票否决等制度;在理财方面,要重视发挥内部理财监督小组和会计核算中心的双重审核作用。
(三)强化党内监督,促进党员干部干净干事,把好监督关口。
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为契机,推进党内监督工作迈上新台阶。
继续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研究探索对“一把手”权力进行分解制约的有效形式。扎实开展对“一把手”的评廉述廉活动。
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执法监察。特别要抓好土地使用权出让、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管理。同时,要加强对重点工程国家建设资金以及各类专项资金、基金的监督管理;严肃旧城改造、中心镇建设中的廉政纪律要求。
加强效能监察。充分利用“行风热线”和投诉中心两大群众监督平台,让企业与群众监督机关作风,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四)严肃查处腐败案件,切实纠正不正之风,强化有腐必反、有乱必治的惩处机制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继续保持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的力度。要重视信访工作,继续落实基层信访工作责任制,积极开展领导下访、约访,着力解决集体访、重复访、越级访问题,开通网上举报,畅通群众信访新渠道;要主动深入土地出让、工程建设、项目发包、企事业改制、农村集体资金分配处置等热点领域热点部位,严肃查处破坏改革、阻碍发展、影响稳定的案件,为“第一要务”服务。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企业领导人员、中介机构,在改制过程中违法违纪的,要严肃予以查处。在重点查办大要案的同时,要注意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要重视初查,慎用、用好“两规”、“两指”,严格依纪、文明、安全办案。要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办案策略,努力取得更大的政治、经济、社会效果。要加强审理工作,重视申诉工作,规范审理文书,增强处分决定书和审理报告的法理、文理、事理和情理性。继续推进公开审理工作,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加强发案规律的研究,把办案与警示教育、源头治理结合起来,努力形成“举报受理?案件查处?剖析原因?通报警示?整改防范”的工作链,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益。
继续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纠风工作要立足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努力取得新成效。
三、统一思想、落实责任、注重创新、提高水平,确保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要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重视抓好“一把手”的责任到位。要切实发挥好纪委的组织协调职能,敢于协调,善于协调。
三是要坚持与时俱进,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新经验。要着眼于新的实践和发展,不断丰富工作内涵,拓展工作思路,在继承中发展,在巩固中深入,在创新中提高,使纪检监察工作随着时代和实践的发展而发展,永葆生机和活力。要加强调查研究,加强信息工作,及时准确预测反腐败工作趋势,深入探索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规律,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创造性。要注意总结推广新经验,以点带面,共同提高。要敢为人先,善于用新的思路和办法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新问题,率先取得突破。
四是要坚持工作与队伍“两手抓”,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队伍自身建设。要着力打造服务型机关,树立可亲的形象。打造公正型机关,树立可信的形象。打造先进型机关,树立可敬的形象。
我们要牢记使命,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以一流的业绩,争做党和人民群众满意的忠诚卫士。
’2003《纪检监察纵横》优秀通讯员、积极通讯员名单-
根据本委制定的《纪检监察纵横》通讯员考核标准和办法,结合通讯员在本刊投稿用稿情况,经考评并报委领导同意,下列7位同志被评为’2003《纪检监察纵横》优秀通讯员和积极通讯员。
优秀通讯员
张建鹏(义乌市)
积极通讯员(6名)
傅泰松(义乌市) 傅水林(婺城区) 陈伟民(东阳市)
黄华成(磐安县) 高云飞(武义县) 叶有余(兰溪市)
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
切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在中共金华市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摘要)
陈章凤
(2004年2月20日)
同志们: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第五次全会、全省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大会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研究部署如何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
一、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省纪委第五次全会主要精神
1月11日至13日,中央纪委在北京召开了第三次全体会议。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讲话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战略高度,紧密联系加强和改进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的极端重要性,强调求真务实“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以贯之的科学精神,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也是党的优良传统和共产党人应该具备的政治品格”。讲话严肃指出了当前在坚持求真务实方面存在的10个突出问题,要求全党同志不断求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之真,务长期艰苦奋斗之实;求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之真,务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之实;求人民群众的历史地位和作用之真,务发展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之实;求共产党执政规律之真,务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之实;并要求各级党组织从加强思想教育、促进工作落实、推动制度建设方面进行努力。讲话还对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同志全面总结了十六大以来的反腐倡廉工作,正确分析和判断了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对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的实践作了深刻阐述,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原则和总体思路,部署了2004年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任务。
2月5日至6日,省纪委在杭州召开了第五次全体会议。省委书记习近平在会上作了题为《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努力做好浙江各项工作》的重要讲话。习近平在讲话中深刻阐述了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对浙江发展的极端重要性,要求全省广大党员干部“求客观实际之真,务执政为民之实;深化理论武装求真谛,深入调查研究重实际;狠抓工作落实动真格,加快浙江发展务实效;高度关注民生系真情,坚持为民谋利出实招”。强调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全面推进“八八战略”,做到思想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贯彻,狠抓工作落实,以求真务实聚民心,以求真务实促发展。习近平同志同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强调反腐倡廉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职责所系、责任所在。要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经常听取他们的工作汇报,努力为他们顺利开展工作创造条件、鼓励撑腰、排忧解难。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领导人的责任,掌好舵、领好头,管住班子,带好队伍,把好方向,保证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今年,省委将对各市和部分省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周国富同志代表省纪委常委会作了题为《从严治标,着力治本,综合治理,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工作报告。报告从廉洁自律、执纪办案、纠风治乱、治本抓源、监督检查、自身建设等六个方面,对2003年全省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总结。同时也指出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报告强调,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反腐倡廉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力求在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上有新贡献;必须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力求在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有新建树;必须牢固确立“立党为公、执纪为民”的理念,力求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上有新作为;必须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力求在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上有新进展;必须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力求在进一步形成反对和防止腐败的整体合力上有新成效;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力求在探索具有浙江特色的反腐倡廉路子上有新创造;必须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力求在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作风上有新气象。报告从“从严治标,惩治腐败;着力治本,预防腐败;综合治理,形成合力;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四个方面,全面部署了2004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
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省纪委第五次全会,是两次极其重要的会议。会议通过的文件既是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纲领性文献,又是指导党的作风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各级党政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省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吃透精神,领会实质,结合实际,全面贯彻。
二、正确分析和把握当前我市反腐倡廉工作形势,振奋精神,增强信心
正确分析和把握当前我市反腐倡廉工作形势,必须看到我们已经初步形成行之有效的反腐倡廉工作格局和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并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反腐倡廉总体形势不断好转,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上升。
正确分析和把握当前我市反腐倡廉工作形势,必须正确区分腐败分子与一般违纪人员、腐败现象与不正之风的界线。
正确分析和把握当前我市反腐倡廉工作形势,必须充分看到做好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许多有利条件。十六大关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三个文明”一起抓思想的确立,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若干问题的决定》的出台,《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行政许可法》的制定,以及我国加入WTO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必将对反腐倡廉工作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从我市的情况看,由于市场化取向的改革起步较早,市场竞争相对比较充分,滋生腐败现象与不正之风的土壤和条件正逐步铲除;经过多年的努力,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抓反腐倡廉的思路越来越清晰、经验越来越丰富、措施越来越有力、效果越来越明显,等等。所有这些,都为我们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良好条件。
在看到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许多有利条件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当前,在有的地方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尚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党内监督没有真正到位,对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发生在基层的腐败现象,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一些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甚至顶风作案,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在一些领域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我们既要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又要正视问题、冷静清醒,不自满,不麻痹,不松懈,坚定不移地把反腐倡廉工作推向深入。
三、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2004年全市的反腐倡廉工作,市纪委六次全会已作出了全面部署。在此,我着重就五方面工作作出强调:
(一)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上保证反腐倡廉这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落到实处。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各级党政组织“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使其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要采取得力措施,认真治理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要及时制定和完善促进党员干部勤政廉政的制度,堵塞漏洞;要从工作氛围、组织建设、后勤保障等方面,积极支持执纪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等。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的责任。既要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又要主动承担起组织协调各部门的职责。要继续抓好责任分解工作。通过把全年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形成合力。要严格责任考核。
(二)加大效能监察力度,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必须看到,我市的机关效能建设虽然抓了多年,有所改观,但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距离。从全市党风廉政建设问卷调查情况看,群众认为政府机关办事“非常方便”和“比较方便”的仅占34.5%。因此,我们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切实抓紧抓好。廉政是效能的前提。只有牢固树立廉洁从政的意识,才能正确行使好权力。不仅要勤政,而且要廉政,提高效率,提高质量,优化服务。
加强效能建设,要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建,就是要通过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公开等,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工作运行机制,塑造透明政府。纠,就是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加大效能监察力度,严肃查处和纠正一些机关和工作人员中存在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切实解决效率不高、服务不佳、办事不公、执法不严、失职渎职等行为,促进机关效能建设。
(三)切实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关系。从一些地方暴露出的案件看,少数农村党员干部违法乱纪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法纪观念淡薄,分不清守法与违法的界线;二是作风霸道,大事小事一个人说了算,村务公开流于形式;三是拉帮结派,欺压群众;四是以权谋私,私分、侵占、挪用巨额集体资金;等等。对于上述行为,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市纪委打算会同有关部门,制作一部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警示录像片,发放到各地,组织农村党员干部进行集中观看,提高党员素质,增强法制观念。要切实实施好村务公开。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不公开、假公开、半公开的现象。要全面推行村级财务代理制。要建立健全民主议事制度。同时,要推行农村党员干部述廉述职和民主评议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四)坚持从严治党,保持查办大要案的力度。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要以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坚决查处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和事,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五)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推进反腐倡廉防范体系建设。
加快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是根本。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情况,要列入一年一度的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内容,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同时,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强党纪观念。
加快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规范权力的运行是核心。要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要求,着力规范事权、财权、人事权,减少以权谋私的机会。要认真实施政务公开。要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防止个人说了算。
加快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创新是关键。当前,尤其要抓紧建立统一招投标中心,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四项制度,做到统一进场、集中交易、拓展领域、扩大规模、管办分离、监管有力。
加快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监督是保证。日前,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落实好《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四、增强素质,提高水平,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自身队伍建设
全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学习、增强本领,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严以律己、以身作则”的要求,不断增强政治、业务素质,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做一名党和人民满意的忠诚卫士。
树立为民的意识。要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主要标准。要把维护群众的利益摆上更为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整治力度,当好人民群众的保护神。
提高工作水平。在当前形势下,要做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既要懂全局,又要精本行。
加强组织建设。要进一步改善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的结构,注意把德才素质好、业绩突出和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充实到班子中来。要严把″入口关″,畅通″出口关″,加大竞争上岗、交流轮岗力度,增强队伍活力。要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机关纪检监察组织的建设,要进一步加强中心镇、开发区、社区、企业和农村的纪检监察网络建设,消除纪检监察工作的盲区。
严格内部监督管理。监督者首先要接受监督。要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各项工作的程序和规则。要加强领导班子的内部监督和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要加强对办案过程的监督,对执纪执法、管钱管物管人等重要岗位的监督,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对不适宜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人员,要坚决调离。
同志们,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下,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贴近加快发展的实际,贴近人民群众需求的实际,贴近反腐倡廉工作规律的实际,振奋精神,奋发有为,确保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确保干部健康成长。
贪欲毁晚节
??施长团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材料
●季 轩
施长团,男,浙江金华人,汉族,高中文化,1947年11月出生;1969年8月入党,1965年11月应征入伍,历任战士、班长、排长、连长、高炮团代参谋长等职;1985年1月转业到金华市人防办工作,1985年9月任金华市人防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1988年5月任金华市人防办主任;1994年8月兼任金华市新火车站广场人防工程(地下商贸城)建设指挥部总指挥;1998年12月任金华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金华市第四届政协委员。2003年4月10日施长团因涉嫌受贿犯罪被依法逮捕。2003年12月23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施长团有期徒刑13年。
经查实,施长团在担任金华市人防办主任兼金华市地下商贸城建设指挥部总指挥期间受贿288651.70元,在担任金华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党组书记期间共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35万余元。
施长团是一位仕途上的幸运儿,他从一名普通的士兵,用了16年时间的自我奋斗,一步一步地成长为正营职军队领导干部。施长团37岁那年从部队里转业安置到金华市人防办工作,仅仅只过了8个月的时间,他就担任了金华市人防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并且过了2年零8个月,施长团便提拔担任了金华市人防办主任。真可谓是“一路顺风”啊。倘若没有违纪违法,触犯刑律,施长团将幸运地享受“天伦之乐”了。
施长团在事业上有过“辉煌”的业绩,他在任金华市人防办主任的11年间,金华市新建人防工程总面积达19500平方米,人防工程总投资7000多万元,其中,有好几项人防工作在全省、全国被评为先进。
与某些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纯粹为了获取个人利益而滥用权力相比,施长团则有所不同,他是在担任重要领导干部相当长一段时间之后,才开始渐入违纪违法之路的。
从纪检、检察机关调查的情况来看,施长团第一次受贿是发生在1995年春节前夕,当时,他在市人防办主任的位置上已有8个年头了。那是在施长团将到北京出差前的一天晚上,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的经理,为争取承建金华市地下商贸城土建工程,在市区一家歌舞厅门口送给施长团1万元人民币,施长团予以收下。
就像是打开了的“潘多拉魔盒”一般,施长团的贪欲就越来越厉害了,他在1995年当年一年时间里连续受贿七次。
1995年3、4月份,某市工业设备公司在承包金华市地下商贸城暖通工程的过程中,该公司项目经理先后两次送给施长团现金共6万元人民币,施予以收受。
1995年6月,某视听器材厂承包了金华市地下商贸城通风管道供货业务,该厂厂长为取得施长团在工程上的关照,先后四次送给施长团现金共计人民币12万元,施均予以收下。
1995年7月,某公司经理为感谢施长团在工程上的帮助,先后两次送给施长团现金共计人民币2.3万元,施予以收受。
1995年下半年,金华市地下商贸城装潢工程实施招投标,在此过程中,某公司分三次送给施长团现金人民币共计7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5600余元的金项链一条,金戒指一枚,施长团都予以收受。
施长团调离金华市人防办到金华市残联任职之后,其贪欲仍未收敛。他从2000年9月开始,在金华市残联培训中心装潢工程等多项工程中,陆续收受某建筑公司经理送的现金3万元,还为施长团的住房装潢出资41963.82元。
施长团在第一次违纪之后,就彻底放弃了法纪防线,在他累计的14次受贿中,他收钱根本不“避嫌”,达到了“疯狂”的地步,常常是二、三名包工头、老板一起来送的,还有与其他人一起收钱,私下分配的,施长团每笔都照收不误。
金华市纪委于2003年12月作出决定,开除施长团的党籍。此时,离他退休只剩下四年时间。施长团“黑发”进监狱,“白发”出牢门,可悲可叹!
施长团的堕落,其教训是非常深刻的。他在其政治生涯的16年期间,恪守职责,取得了事业的辉煌,但随着手中的权力增大,他却变了,变得自命不凡,忘乎所以了。他放松了对自己的教育觉得教育是针对有问题的人,针对年轻人的,自己已上了年纪又久经考验,这种教育是多余的。由于放松了要求,不注意自我的世界观改造,耳闻目睹周围的一些消极现象,原来的信念、理想松动了。特别是在施长团“湿鞋”之后,他更是毫无忌讳,恣意敛财,最终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施长团的堕落告诉人们,一个人的自身政治学习、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绝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辈子的事情,只有坚持不懈,任何时候都不放松,才能做到腰板子硬,才能保证退休离岗前不“摔跤”。
倒在最后一站上
??永康市公安局原副政委林振好受贿案
他,年过半百,本可以光荣地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结束其辉煌的政治生涯。但是,等待他的却将是七年的铁窗和高墙。他就是永康市公安局原副政委林振好。
林振好,1951年10月出生在永康市石柱镇的一个农民之家,16岁初中毕业后他就幸运地来到乡团委工作,19岁光荣参军入伍,从此开始戎马生涯。在部队,他一干就25年,兢兢业业,由一名普通士兵成长为排长、连长、舰艇艇长,到1995年9月转业时已经是一名副团职干部。转业后,组织上安排其为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分管后勤装备工作。
转业工作一段时间后,林振好思想发生了变化,他觉得“自己年龄大了,没法再要求进步,船到码头车到站,赶快趁自己还有些权的时候捞些实惠。”邪念一生,林振好便开始寻找机会。
不久,郑某某进入了林振好的视线。郑某某,浙江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的工程负责人,1995年开始在永康承包工程,1996年8月中标建设永康市公安大楼。1996年9月至10月,郑某某带林振好等人到宁波、上海等地考察,两人开始来往,郑某某更是看准了有实权的林振好,到时“可以帮自己一下”。于是,挖空心思“联络感情”,小恩小惠不断,林振好也乐得有人如此看重自己,于是两人关系日益密切。
1996年12月的一天,林振好打电话给郑某某讲:“我住的房子要拆迁,急着搬新家,你帮我看看,装潢一下。”郑某某心领神会,求之不得,马上带了一班人马将房子按林振好的意图装修好。林振好特意嘱咐郑开好材料的发票,郑某某就将共计10578.30元的材料费发票交给了他,林振好收了发票却没有付钱的意思。而郑某某本来没有打算向他要,见林这样的态度,心里暗暗高兴。
第一次顺利到手后,接下来就顺理成章了。1997年6月,林振好在杭州学习,本该好好充充电,可是他想的却是别的东西。他恰当地同郑某某通了电话,告诉他省厅要组织学员到香港、澳门等地调研。郑某某心领神会,他也恰如其分地“路过”杭州顺道看看林,并且奉上20000元钱让其备用。林振好从香港回来后,叫郑某某到他家去一下,“金器给你买回来了”。他交给郑两条金项链、金佛等纪念品,算是把钱还给了他,其实这几件东西加起来不过8000来元。
前面这些,林振好还有些欲盖弥彰,“不好意思”,1997年7月以后,林振好就开始“大胆”起来了。7月,市公安局决定任命其为公安局新办公大楼筹建组副组长,他拥有了签字权。
现在林振好说了算,郑某某为了能够使在建的公安大楼工程顺利进行,同时获得新工程,便加大了“投资”力度,平时小礼不断,几千元的购物券,名贵手表、烟酒、西装等等,到关键时刻就大手笔。1997年,他在中秋节时送上了5000元的礼包,下半年又是20000元现金。1999年,郑某某春节前到林振好家拜年,奉上15000元,中秋节到了同样又是5000元。年底,为了尽快拿到拖欠的200万元工程款,郑某某再次送上10000元,而林振好是来者不拒,频频笑纳,同时从中体会到了权力的妙用,得到了很好的满足。
然而,好景不长,手莫伸,伸手必被抓。2002年2月,永康市机构改革中,林振好因年龄关系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一个月后就案发被查处。永康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永康市纪委也开除了林振好的党籍。
林振好从一名副团职干部沦落为一名囚犯,晚节不保,落得个身败名裂的可悲下场,教训是极其深刻的,给每一位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再一次敲响了警钟。
其一,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金钱观,抵御各种诱惑。林振好家里并不缺钱,他每个月光工资就有两千多元,是该市公安局中最高的,妻子退休后办了个厂,效益还不错,儿子也已经大学毕业,工作也可以。但是就这样他还不满足,认为要捞一笔。我们可以从一件小事中看出他贪婪的一面。1998年春节前,郑某某到他家拜年,林振好喝醉了将郑送的一个信封顺手就送了别人,第二天他怕给错了,特意打电话问郑里面是什么东西,得知不过是两张价值2000元的购物券,方才放心。林振好在自己的反思里面写到“正是由于自己放松了学习,导致思想蜕变,个人欲望膨胀,走上了歧途。”他完全被私欲所俘获,在欲望的泥潭里越陷越深。党员干部应该从中吸取教训,真正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认真、自觉、扎实、坚持不懈地抓好自身的学习,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努力改造主观世界,明白当干部并不能为了一己私利,应该摆正自己的位置,多为群众谋福利,正确对待名利和地位。
其二,党员干部必须正确对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决不能把它作为谋私利的筹码。郑某某送钱的目的相当的明确,就是为了林振好在工程中“高抬贵手”,他自己讲“我同林振好的关系一般,林振好脾气不好,我从来不同他吵,就是为了工程能够顺利”。林振好则将自己手中的权变成了套取金钱的机器,他收受贿赂的时候往往就是工程进行、款项支付的关键时刻,他也通过自己的活动,将几个利润好的工程通过议标给了郑某某做。党员干部要以此为戒,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决不能把党政机关的公务行为混同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交往,决不能以此牟取私利。
其三,要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林振好在公安大楼的筹建工程虽然只是一个副组长,但是实际上他却拥有很大的决定权,直接监督工程的进展,决定工程的一系列重大决策,以及工程款的支付与否,却缺乏相应的权力制约机制。组织上管理不严、监督不力也是林振好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事实说明,增加招投标的透明度,加强权力的监督和管理是非常有必要的。
程维高两任秘书接连落马的警示
●建 群
河北省原人大常委会主任程维高的腐败案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后,秘书职业再次令人关注。因为,程维高的腐败,很大程度上同其用人不当、放纵秘书有关。因违法犯罪分别被依法判处死缓和判处死刑的吴庆五、李真,就是程维高重用过的前后两任秘书。
吴庆五一直跟随程维高并任其秘书。在河北呆过两年后,想下海经商,摆脱秘书生涯。一心想接任吴庆五位置的李真赤裸裸地对他说:“你在商界为了挣钱,我在官场为了当官,你在商界需要权力支持,我在官场需要经济支持;我支持你经商,你支持我从政;我的官越做越大,你的钱越挣越多。”在吴庆五看来,李真熟知官场之道,是个难得的从政人才,自己退出政界,既可以给李真腾出位子,创造个人发展的机会,也可借助自己当官时编织的关系网,在商海中施展一下自己的抱负。因此,他和李真制定了一个共同奋斗目标:他在商界,李真在政界,官商结合,共图大业。之后,他们利用“一商一政”的关系,狼狈为奸,数以万计的国有资产在他们的精心策划下,流入私囊。对于李真与吴庆五共谋“钱权双赢”的另一个重要背景,河北省委一位老领导分析说:“吴庆五位置高,但是外来户。李真位置低,却是坐地虎。”他们两个选择合作,“非常正确”。
近些年来出现的一些领导干部腐败大案,基本上都与秘书有关,有人把这种现象归纳为“秘书现象”。其实,“秘书现象”的根本还是秘书职能的异化,有的秘书管跑官、管递条子、管收礼、管工程、管批地;有的秘书干脆自己就唱主角,给领导拿主意。有人说领导是秘书教坏的,那也未必。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领导干部自己是没缝的蛋,谁也叮不了;领导干部不贪钱,秘书也不敢替领导干部接钱;领导干部刚直不阿,秘书也不会蝇营狗苟。所以,“秘书现象”的根源还是在领导。
从各国官吏制度的演变来看,秘书角色由官员逐渐向职员衍变。然而,我国有些地方秘书的角色仍然是“官”“职”不分,社会、领导包括秘书自身都把秘书视作官,而且是更实用的“官”。就像李真,即便后来担任省国税局长时也没有放弃“河北第一秘”的角色。秘书角色失范的直接后果是,公共权力分解的不合理、权力界权和权力责任的不明确以及权力监督目标的不确定,道德力量与权力监督力量的双重失效使秘书腐败变得难以遏制。
“程维高的秘书能量太大了!”一位曾主管过经济工作的河北省老干部无不感慨地说:“吴庆五在做省委办公厅副主任时,要求给河北省驻深圳办事处拨600万元,我当时刚从深圳回来,觉得那里的工作很混乱,不放心,因此没有批,吴庆五就跳开我,直接找程维高批,最后批到的数额比600万还多。”
“人事腐败是最大的腐败!”一位河北省老领导说,“失去监督的权力与拒绝监督的权力,结局都是毁灭性的。”
程维高弄权的结果正是如此。在他当政的近10年中,河北省连续有多名贪官被查处。仅李真一案,就查处了包括7名厅级干部、14名处级干部在内的46个。而河北省国税局的一份报告这样写道:“李真等人案件牵扯到县局以上领导干部67名,其中40名是一把手。”
行政学专家梁木生就秘书腐败现象进行了一番分析。他说,陈希同就是秘书出身,而陈的垮台同样牵出了他的秘书陈健。从公共权力的结构形式来看,代表公共意志的公共权力可以分解为决策权和执行权,秘书在整个国家行政管理体系中充当着领导的参谋、助手和事务工作者的角色。这种职位的特点意味着秘书本身并不具备权力,但实际上,他们成为国家公共权力的执行权的主要动作者。
这实质上就赋予了秘书两种权力:一种是由上演化而来的权力,也可以看成是决策权的延伸;另一种是由下派生出的权力,这是由于秘书处于核心权力与实施对象之间的关口,往往成为在某一个权力体系中接近“权力核心”的必经通道。前者是一种显性权力,后者是一种隐性权力,而在缺乏透明度的权力体制和政治生活中,秘书运作权力时的“隐蔽性”被各个方面所看好。
梁木生认为,为了规避腐败行为的“寻租”风险,同样在使用公共权力的秘书与上级官员很容易达成利益上的一致性。在这样的背景下,与秘书的权力运作的隐蔽性相对应的是,秘书在行政体制内的人事选拔越来越公开化。
秘书选拔任免的权力直接掌握在上级领导手中,因此对秘书的监督是上下级的行政监控。对于利益一致的官员和秘书来说,这样的监督无疑是形同虚设。同时,这种监督失控会被官员所利用,因为与秘书相比,他们处于相对复杂的监督下,一些难办的事交给秘书去处理会“安全”得多。
北大学者杨风春指出,程维高前后两任秘书腐败案之所以引人注目,在于其全面地展示了秘书行政、秘书当官的黑暗、混乱、丑恶、野蛮的内幕,没有程维高及其像吴庆五、李真这样秘书们的表演,人们恐怕是无缘一窥“秘书政治”的奥妙,是没有机会被“振聋发聩”到必须思考“一些地方和部门究竟是谁在统治和管理”这样的严肃问题的。
一位检察官说:“‘秘书现象’是当前社会存在的一个问题,值得人们警惕,特别应当引起各级领导干部的高度重视,以预防形形色色的职务犯罪。”现实中确有极少数秘书出身的干部,成了上千万元的大贪污犯。为什么?因为现在许多秘书说话、办事,让下面的人琢磨不透:这是秘书个人的意思呢?还是领导的意思?下级既不便问也不敢问。怎样在制度上加强对秘书的监督是很大的问题。
从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的角度看,选拔任用高级领导干部秘书时,本应同其他相同级别的干部一样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但实际中由于是给领导选配秘书,因而容易由该领导说了算,一般都不经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全面考察等严密的程序,在选用时个人好恶占了上风;从秘书岗位调任领导岗位时,情况亦类似。这也导致出现一种反常现象,说什么“某某是我提拔的”,“我是某某提拔的”,把党赋予领导干部的权力歪曲成是个人的特权,滋生了跑官、卖官、买官等不良现象,为腐败的蔓延提供了环境。
选配领导干部秘书或从秘书岗位调任实职时,完全应当一视同仁地按党的干部标准,按规定的程序选人用人,这样才有利于把人选准用准,才能彻底杜绝像吴庆五、李真这样的腐败现象再度发生。
一厅级干部自我忏悔犯罪三大因素
●吴贻伙
背景:李和中,男,安徽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正厅级)。在担任原阜阳地区行署副专员、阜阳市委副书记、市长以及铜陵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70次收受29人贿赂共计人民币56.3万元、美元7000美元以及价值15471元的物品2件。此外,李还对其215万人民币及4900万美元的家庭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合法。2003年10月10日,李和中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下面是李和中的忏悔录:
我的违法违纪行为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了很大损失,我给党抹了黑,给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带来了恶劣影响。此时此刻,我悔恨之极。
问题的核心是私欲膨胀
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我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把学习党的理论和基本知识当做耳边风,以至于理想、信念不坚定,人虽然入了党,但思想上并没有真正入党。特别在改革开放的经济大潮中,我经不起考验,更多地注重了眼前的物质利益和享受,好取不义之财,忘记了党的宗旨和目标,也从根本上丧失了做一名共产党员的资格。
我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从表面上看,只是钱的问题,实际上却是大大的政治问题,是两种思想的反映,是两种人生观的体现,我的所作所为,实质上背离了党和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党和人民已经给了我优厚的生活条件和待遇,工资在不断提高,住房在不断改善,还配有交通工具和其他通讯设施。这本来就够满足了,然而我没有珍惜这些,在追求物质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结果必然走向人民的反面。
问题的要害是权钱交易
过去一段时间里,我掌握权力,为人谋利,从中收受贿赂,逐步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党和人民给我的权力是要求我为人民办事,为国家谋利,而我却反其道而行之,把权力看做是捞取钱财的资本,把广大人民的利益和疾苦放在一边,漠不关心,这种行为背离了党的宗旨,损害了党的形象。
我的违法违纪行为有一个发展过程。一开始,我也注意严格要求自己,对送礼之风、权钱交易很看不惯、心里烦,或者当场予以拒绝,或者事后退还。为这种事,我也曾批评过人、教育过人。这种思想和做法如果能够坚持下去,该有多好啊!然则,天长日久,权力大了,有求于我的人多了,警钟不能长鸣,私心越来越重,以至于发展到麻木不仁、习以为常、见怪不怪的地步,直至后来不能自拔,随波逐流。这是多么惨痛的教训啊!
问题的本质是搞腐败
我利用手中的权力搞权钱交易,是典型的腐败行为。过去,我对自己的一些问题认识不高,比如亲戚朋友相处较好或者受人之托,就给他们办事了,事后,他们利用春节、生病和其他机会给我送钱,我还认为这是人之常情,没有从腐败的角度来认识问题,把党的纪律、规定和法律置之脑后,使问题越来越严重。
反腐败斗争的锋芒指向我,我被披露出来,一方面是反腐的成果,另一方面也可以教育他人,以减少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党的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少数违法违纪者,包括我在内,给党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不开展这场斗争,党就没有威信,就不能领导全中国人民把国家建设好,就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党正在深入开展的反腐败斗争,是深得人心的。清除一个腐败分子,党的纯洁性总是要高一点,威信也会更高一点,何况每年在这方面都有较大的进展。我为党的这种果敢精神和决心感到高兴,因为只有这样,党和国家才大有希望。
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我生在旧社会,长在红旗下,是党给了我上学接受教育的机会,使我终于完成了16年的学业。我走上工作岗位后,从一名基层干部一步一步走上了领导岗位,曾获得了很高的政治荣誉。党是我的恩人,然而我却背离了党,成为一名犯罪分子。我捶胸顿足,痛不欲生,深深地感到对不起党和人民,辜负了党的培养和信任。
在纪委调查和检察机关的侦查阶段,经过教育,我主动交代了自己的问题。我之所以这样做,一是党培养、教育了我,我要以这样的实际行动表明对党的真诚,我对党组织还是有很深厚的感情,二是希望能够为当前的反腐败斗争起到一些积极的作用。我犯了法,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试论 纠风与查案的辩证关系
●程惠娜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强调指出,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要从严治标,惩治腐败,又要着力治本,预防腐败;既要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又要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既要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又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如何进一步深刻领会理解吴官正书记的这一讲话精神,正确处理“纠风”与查案的关系,对于纪检监察机关在惩治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行业不正之风与违法违纪案件,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它们之间的关系是辩证的。在社会主义商品市场经济机制不够完善的情况下,行业不正之风带有一定的普遍性,违法违纪案件则显示出其特殊性。从哲学的角度看,前者是矛盾的共性,后者是矛盾的个性。换句话说,行业不正之风是孕育违纪违法行为的温床,是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在现实生活中,腐败现象常常以行业不正之风的面目出现,行业不正之风往往掩盖着违法违纪现象,而违法违纪行为既是行业不正之风的孪生者,又反过来助长了行业不正之风。很多事实证明,哪里的行业不正之风严重,哪里的违法违纪案件突出,行业不正之风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败坏了党风、民风,为群众所深恶痛绝。
综上所述,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与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对纪检监察机关来说,同属职责范围,两者相辅相成,互相推进。在具体实践中我们应做到:一要摆正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与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位置,把握工作重心。纠正行业不正这风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主要是靠部门、行业根据各自的实际,有的放矢地提出整改措施并付诸实施。换句话说就是以条条为主,由部门行业主管。纪检监察机关既不“越俎代疱”,也不应无所作为,主要是出主意、当参谋、监督检查。而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则要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尤其是对那些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要积极主动的介入,并一查到底。二要讲究方法。行业不正之风既具有其行业性,又具有其普遍性,解决这个问题的主要方法,是在加强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的基础上,发动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民主评议,部门行业本身则要开展自我检查、自我教育和自我纠正活动,制定便民利民措施,做到边整边改。而违法违纪案件既具有其特殊性,又具有其掩蔽性,因此,对于少数违法违纪分子,不能囿于仅仅是正面教育,严重的要绳之以法,惩一儆百。三要注意划清三个界限:一是思想作风上的缺点与横行霸道,以权谋私的界限,前者主要通过批评帮助教育,提高服务质量,后者是违法违纪的界限。前者要帮助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各种规章制度,以便改进工作,对于后者,则要根据有关党政纪条规,给予必要的党政纪处分。三是正常执行规章制度与故意刁难,敲诈勒索的界限。对于前者,我们纪检监察机关要给予支持、保护,后者就要坚决打击,严肃查处。
当前纪检监察机关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中要发挥积极作用,并在这当中注意捕捉违法违纪的案件线索,通过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的查处,进一步促进行业风气的好转,两者同步进行,以达到“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的目的。
(作者单位:东阳市纪委)
加强案件检查初核工作的 思考
●余志军
初步核实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在立案之前按照规定对受理的反映纪检监察对象违纪违法问题的线索和材料进行初步核查、证实的活动。作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规定的案件检查工作程序,初核工作有其自身的特点、任务、要求和程序规定。初核工作是案件检查工作中很重要的一个程序和步骤。初核工作成效如何直接影响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程度和效果。前段时间,笔者参加了市纪委对全市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2001年以来的19起立案案件销案情况的检查。检查中发现,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初核工作普遍存在薄弱的情况,笔者认为,对案件检查初核工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加强案件检查初核工作不容忽视。
一、加强案件检查初核工作的必要性
(一)、案件检查工作的程序要求。《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纪检机关受理反映党员或党组织的违纪问题后,应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初步核实”;第十六条规定,“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党员或党组织的违纪问题,经初步核实,确有违纪事实,并需追究党纪责任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初步核实是《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规定的一个独立的办案程序,是案件立案的前提条件和必要依据。对每一个立案案件来讲,初步核实则是必须履行的工作步骤。没有初核,就没有立案,更谈不上调查。因此,加强初核工作是依照程序办案的必然要求。
(二)、案件检查工作的立案要求。《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违纪案件立案条件是确有违纪事实且必需追究党纪责任的,而是否存在违纪事实则必须通过初核工作方能确定。《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初步核实的任务是了解反映的问题是否存在,为立案与否提供依据”。因此,只有通过初核工作,收集充分的证据材料,查明主要的违纪事实,才能为立案提供依据。初步核实的最终目的就是为立案与否提供依据。
(三)、案件检查工作的公正要求。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政纪为准绳的原则和在党纪政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是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的两项基本原则,也是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做到公正处理的指导原则。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违纪违法线索和材料并不都是真实可靠的,必然存在着真伪的问题。通过初核工作,可以查明受理的线索的材料的真实性,去伪存真,使立案做到准确性,达到既不使违纪违法者逃避责任,又不冤枉一个好人的目的,最终达到公正的处理结果。
(四)、案件检查工作的质量要求。要使违纪违法案件办成有质量的铁案,证据的确凿充分是其必然的要求,而证据能否收集到确凿充分的程度,主要看初核工作中证据收集的程度如何。根据当前案件检查工作的特点和现状,大量的证据材料几乎都是在初核阶段获得的。初核工作中证据收集的程度如何直接影响案件调查的质量好坏。初核工作中的任何疏漏和失误都会导致案件调查工作的被动和失败。只有在初核工作中收集到充分的证据材料,才能为案件调查打下坚实的基础,为案件的最终圆满成功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加强案件检查初核工作的措施
(一)、端正正确的办案指导思想。办案指导思想是案件检查工作开展的灵魂,也是案件检查工作取得成效的根本。案件检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维护党纪政纪、严肃党纪政纪的重要手段和方式,必须以服从服务于党的基本路线、维护和正确执行党纪政纪为指导思想。初核工作是案件检查工作中的一个步骤和程序,是案件检查工作的重要环节。在初核工作中,办案人员既要对党纪政纪高度负责,又要对被调查人高度负责,认真调查案件的每一个事实和情节,全面收集证据,使案件的处理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初核工作要严格执纪,严肃慎重,克服浮躁和简单化,尤其要避免感情用事和滥用职权。只有端正了正确的办案指导思想,才能领会案件检查初核工作的重要性,把握初核工作的实质内容,真正把初核工作放到一定的高度来对待,最终使案件检查工作获得最大的成效。
(二)、树立办案的程序意识。程序与实体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程序是实体的前提,没有程序的公正,就没有实体的公正。因此,在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不仅要有实体公正的办案意识,而且更要有程序公正的办案意识。程序是概括,实体是皮。从某种意义上说,程序办案更显得重要。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前提和保障,是实体公正的必然要求。没有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就无从谈起。注重程序公正,更能使被调查人认识到调查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从而使主动接受调查的可能性加大,最终有利于案件调查的开展和查处。只有遵守了办案程序,才能使被调查人真正认识到调查的客观公正性,否则,被调查人是很难认同处理的公正性的。因此,在办案中,一定要克服“轻程序,重实体”的观念,切切实实树立起程序本位、程序办案的意识,使初核工作在程序的规范下有序进行,最终获得案件的公正处理。
(三)、提高执纪人员的办案水平。鉴于当前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的特点和现状,要加强初核工作,必须提高办案人员的办案水平。首先,应当加强办案人员对党纪条规的学习。党纪条规是办案的准则。党纪条规有实体方面的,也有程序方面的,两方面都应该认真学习,而不应有所偏废。对程序方面的规定要做到了如指掌,如实体方面的处理也要做到心中有数,这样办案才会得心应手,从容不迫。其次,办案人员应当相对稳定。因为办案工作相对于其他工作有其专业性和系统性的特点,而且具有实践性和积累性的要求,这必然要求办案人员要相对稳定。除非组织上另有安排或有其他特殊情况,对办案人员不宜轻易换岗和调动。这是保证办案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保证。最后,应当加大办案人员的培训交流力度。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定期召开案件检查工作交流会议,交流办案经验和体会,必要的,还可以专门组织案件检查工作培训班,以加强办案人员办案的综合能力。
(四)、建立案件立案监督机制。初核工作的目的就是为立案与否提供依据,而立案的前提条件是初核的结论。因此,加强案件检查初核工作,通过立案的审查监督也不失为一种好的机制。这方面的制度创新,东阳市纪委、义乌市纪委都作了一些探索和尝试,效果不错,值得借鉴和推广。对每一个乡镇和部门的查办案件,立案之前都通过审理室进行立案把关,核发立案号,对未经初核或初核后证据仍存在缺陷的案件不予立案,从而使乡镇的部门办案人员必须加强案件的初核工作,如此方能获得立案并进入调查程序。通过立案监督机制,使案件检查初核工作接受制度性的监督,不至于流予形式,真正地对初核工作更好地重视和加强起来。
(作者单位:市纪委纪检一室)
改善思想政治工作的几点思考
●李 贤
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该如何做?我以为,从领导干部角度看,以下四个方面值得关注。
一、观念上,变居高临下为平等一员。
“居高临下,以正确自居,以官位压人”,是领导干部易犯的毛病,是思想政治工作之大忌。思想政治工作,说到底是做人的灵魂的工作,做聚人心的工作。用行政命令是难奏效的。要凝聚起众人之心,必须有真诚平等之心态。
二、行为上,让权归位,让德到位。
思想政治工作之所以难做,领导干部用权易出偏差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在“官”的“含金量”仍然比较高的情形下,领导干部必然是社会的聚焦点。这一特性决定了领导干部必须具备优良的素质,而优良素质的核心,一是正确用权,二是让德到位,加强自身世界观的改造,做一个情操高尚的人,以自身优秀的人格和品德风范感召人。
三、内容上,变单一为多元。
从一定意义上,思想政治工作的目的,是为了人的全面发展。因而,教育的内容理应是丰富多元。把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单纯地理解为马列主义这一脉,且老是“反复学”,而说教者常常又出不了真意、新意,久而久之,单一的说教自然市场难旺。所以,应让思想政治工作内容丰富、鲜活起来。
四、方法上,变单调为多彩。
“领导念稿作报告、群众乏味听说教”是人们对思想教育的模式化概念。因念稿乏味,因单调而少趣,因重复而腻烦,这是常理。因而,改进方式方法很有必要。
一要善于做政工。施教者应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在人格上让群众敬服,才能上让群众佩服。说教若能针对思想实际,把情、理说得入骨三分,说出彩来,给听众以知识的熏陶和高雅的享受,人们对说教不但不会厌烦,相反会企盼、渴求。
二是跳出政工做政工。一些看似不是思想政治工作的事,对人们思想、工作的影响和导向作用往往是不小的。我们可否:“淡化”一些“政治”色彩,多做一些“统战”工作;施政,少一点长官意志,多一些群众意愿;“纳谏”,多一些基层民声,少一些官场局限;施教,少一点空洞说教,多一些表率感召;处事,少一些主观唯心、个人好恶,多一些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等等。
三是多思考多借鉴。对一个人的成长,古人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主张。小平同志南巡时也有过看了改革开放成果“胜读十年书”的名言。充分开发利用人的各种感官资源,多学习,多思考。同时,创造条件,出门看看,多接触社会,多接触新领域,相信对提高队伍素质,推进事业发展,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作者单位:金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全面推行“会计委托代理制”加强村级财务管理
●陈鸿珠
农村财务问题是广大群众最关心、最敏感的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都十分重视,曾组织过多次清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缺乏长效管理机制,前清后乱,村级财务混乱问题始终没有彻底解决,成为农民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之一,也是困扰各级领导的一块心病。究其原因最根本的就是村民的民主权利没有真正体现,缺乏监督制约手段,缺少规范管理机制。因此,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切实规范村级财务的管理,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遏制腐败现象的产生;必须从制度上加以完善,切实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去年我县的大盘镇积极探索村级财务管理新模式即推行会计委托代理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今年全县在总结完善大盘镇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了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会计委托代理制”是将各行政村的财务管理工作全面实行以“一中心,一委托,三不变,六统一”为主要内容的会计集中核算,以达到财务收支透明化、票据管理规范化、民主监督全程化的目标。
一、一中心:即成立一个村级财务服务中心,由乡镇财政总会计、出纳、农经员和部分村级会计组织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负责村级财务的管理、运行、监督等工作。
二、一委托:是指由村经联社将村级财务会计工作书面委托给乡镇村级财务服务中心,委托协议由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体现民主管理村级财务的原则。
三、三不变:是指村级集体资产所有权不变、资金的使用权不变、财务审批权不变,并做到不平调挪用、不拒绝合理使用的原则。
四、六统一:一是统一制度,由乡镇党委、政府制定出台〈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涉及货币资金管理、财务审核、收支结报、票证管理等方面的多个制度,用制度来规范村干部的管理行为,并规定了各村报账员的八项任务。二是统一票证,规定收入票据统一使用?《金华市农民集体组织统一收据》,实行领用核销制度,从源头上规范财务基础工作。三是统一审核,由村级财务服务中心对各村报账的票据、凭证,在村级财务监督小组审核的基础上进行每季一次的严格审核,对不规范的票据不予入账,违反财经制度的不予入账,并责成有关人员定期予以纠正,减少了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四是统一记账,以季度为时间段,各村的财务会计报表和财务公开表由乡镇村级财务服务中心统一记账落实。五是统一公开,即统一公开内容,统一公开程序,统一公开时间,统一公开形式。六是统一建档,统一对村级财务资料建档管理,一村一柜,一村一档,从而确保各村财务管理档案规范有序,安全完整。实践证明,推行“会计委托代理制”,是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有效方式,是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一是在村级财务进入中心前,由各乡镇组织人员对村级财务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案件。如我县的安文镇、大盘镇、新渥镇、窈川乡、双溪乡坚持从村级财务清账理财入手,不让糊涂账进入财务代理中心,对各类往来款项进行了清理核对,集体资产进行盘存。清理中发现的村干部侵占、贪污集体资产、移用集体资金案件,由乡镇纪委立案进行了严肃查处,教育了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同时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清理结果和财务移交清单全部在各村公开栏上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群众放心。二是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后,村级财务管理日趋规范,提高了村级财务管理水平,增强了财务管理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先进性。三是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资金审批报销程序、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等内控制度,扭转了村队集体资产失管不管现象,堵塞了集体资金流失漏洞。规范了权力运作行为,增强了办事的透明度,村级财务管理出现了“财务支出由暗变明,财务监督由弱变强,村干部办事由难变易”的良好局面。
五是使财务公开实现了四大转变:从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变,从结果公开向全程公开转变,从阶段性公开向经常性公开转变,从局部公开向全面公开转变,有效地促进了基层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作者单位:磐安县纪委)
“阳光工程”助推“跨越”
??武义县检察院深入乡镇探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章宏军
近年来,武义县经济呈现跨越发展之势,园区经济为主体的乡镇工业经济突飞猛进,农村城市化进程加快,如何保证镇村干部在新形势下不出问题,武义县人民检察院于今年深入该县第一大镇??桐琴镇进行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探索,共同实施了以预防镇村干部职务犯罪为抓手、以推进跨越式发展为目标的“阳光工程”,在强化干部教育监督、推动完善工业园区和城镇建设管理制度、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
1、分析形势,提高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桐琴镇位于武义东大门,近几年在武义县委、县府“工业强县”战略的指引下,发挥区位优势,筑巢引凤,主动接受工业发达的周边地区经济辐射,经济高速发展。与此同时,按照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要求和打造“产业发达、人口集聚、文明富裕”现代化中心镇的奋斗目标,大手笔进行旧城改造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就在这如火如荼大好形势下,该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徐某某突然案发,其因在任桃溪滩乡副乡长期间,伙同其他两名乡干部及五一塘村多名干部贪污土地征用青苗补偿费等问题被检察机关立案调查。虽然徐某某不在桐琴现任职务上出事,但仍在桐琴的干部群众中引起震动,并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为了保证“经济跨越式发展,干部不跨越式犯罪”,保证桐琴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在县检察院的建议下,镇党委酝酿实施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为抓手的“阳光工程”,努力将政府管理实行“阳光运作”,将村级财务实行“透明管理”,加强集体议事制度,扩大民主集中范围。
武义县检察院根据上级检察机关开展预防犯罪工作的要求出发,大力支持桐琴镇实施“阳光工程”。检察院与镇党委决定集中一段时间专门开展一次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教育活动,对镇村两级干部进行集中专项教育。在阶段活动的基础上,针对镇村干部中出现的一些不良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一次民主评议活动,通过评议按照不合格党员干部处置条件,初定预处置对象,最后召开全镇党员干部大会,对活动进行总结,公开处置不合格党员干部,以达到警戒个别、教育一般的目的。并通过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制定与工业园区建设、城镇建设以及城乡一体化建设配套的规章制度和运作机制,不断铲除腐败现象和职务犯罪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阳光工程”迈出了第一步。
2、强化教育,筑牢干部思想道德防线
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教育期间,县检察院与桐琴镇党委相互配合,发挥各自优势,运用身边典型案例,采取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
一是集中教育听取报告。专门召开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报告会,章宏军检察长为全镇机关干部职工、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部门负责人作了题为《加大反腐力度,强化犯罪预防》的报告。
二是对照案例反省剖析。报告会后,分别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镇机关干部、职工行政生活会,围绕报告对照检查,深刻剖析。通过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强化对腐败的危害达成了共识,提高了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每人写出1500-3000字的剖析材料。
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在专题教育活动期间,镇广播对活动安排和内容向全镇干部群众进行通报,使预防工作家喻户晓,众所周知,在全镇形成了“廉洁光荣、腐败可耻”的社会氛围。
3、立足治本,狠抓制度建设
一是完善和规范工业园区和城镇建设管理“两项制度”。镇党委汲取五一塘村案件教训,从工业园区和城镇建设两大热点着手,制定了《进一步规范工业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管理制度》。土地出让方面,园区土地出让由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决定每期出让价标准,如遇特殊情况,确需适当降低出让价标准的,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提交党委会集中研究决定。工程招标方面,规定凡造价在25万元以上工程必须委托县工程招投标中心实行招投标;5-25万元工程原则上也应委托县招投标中心运作,如遇特殊情况,由管委会自行组织招投的,需经党委集体研究同意;5万元以上的工程,需采取议标方式进行招投标的,也需经党委研究同意。财务管理方面,所有开支需有经办人意见,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审核意见,最后由镇委一支笔审批;大额度资金(2000元以上)的支出还必须经党委书记核签,亦即一张发票至少要有三人以上鉴字把关。监督管理方面,规定每半年两个管委会对两个公司进行一次自查,自查结果须向党委集体汇报;每年对两公司进行一次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引入配套的岗位监督管理机制,对负责工业园区、城建管理的有关干部实行跟踪监督。
二是完善和深化村级财务镇代理制度。农村财务管理问题是引发乡村干部职务犯罪的“温床”,也是激化干群矛盾,导致群众集体上访,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一是配强镇代理中心力量,实现规范运作;二是逐村审计、移交财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是做到四统一,即村财务由镇代理中心统一做账,资金统一管理,村财务统一公开,统一检查考核。在此基础上,桐琴镇根据干部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制定了《村级财务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村财务公开时间、内容和程序,集体资金使用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村级财务管理组织的建设,以及执行财务制度的“九不准”等等,从而使一定范围内存在的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现象基本消除,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工作实现一次大跨越。
4、主要成效
通过近半年的探索和实践,桐琴镇干部思想作风得到明显改进,全面提升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全镇上下心更齐、气更顺、劲更足。
一是通过多个层面、多种方式的教育以及民主生活会,镇村干部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有了明显增强,预防职务犯罪深入人心。通过对个别干部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有效地防止了不廉行为的发生。
二是通过对两个公司的制度规范,对涉及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等敏感事项按既定程序运作,使办事更加规范、公开、透明,减少了人为意志因素的干扰,将领导干部的精力从繁杂事务中解脱出来,有利于集中精力谋划大事,增强了干部团结。
三是通过对村级财务的规范,起到了“管人、释疑、固体”之效。“管人”就是把农村的财务活动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增强了村级财务的透明度,提高干部廉洁勤政、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释疑”就是能够让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固本”就是有利于村民自治,促进各项农村工作开展。(作者系武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基层纪委工作规范化思考
●许显正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作用,提高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很重要的一方面工作就是要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使基层纪委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一、当前基层纪委工作的现状
从义乌市基层纪委工作现状来看,总体上是比较好的,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基层纪委工作与规范化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纪委干部兼职多,精力难以集中。基层纪委书记分管许多其它工作,联系负责这样那样的重点工程。纪委副书记大多兼任工作片主任等职务,其它纪委委员更是以其它工作为主,主要精力大多放在别的工作上。
2、办公场所紧缺。镇(街)政府大门口挂着纪委牌子,办公楼内部却找不到纪委办公室,镇(街)纪委委员一般有5人组成,“四分五立”各自办公。纪委办案作个笔录,也要东找西找办公室。其他基层单位纪检组织办公用房紧张情况同样存在。
3、纪委干部待遇没有很好落实。党委委员中,分管纪检工作容易得罪人,分管组织、宣传有实权,似乎高人一等,我市镇(街)组织委员安排市党代表,宣传委员因兼管统战工作,出席政协会议,分管纪检则不沾边。纪委干部办案补贴各地不一,有的每月60元,有的每月仅40元,造成有的同志不安心做纪检工作。
4、机制、制度创新不够,离规范化要求有较大距离。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中,一定程度上存在机制不活、制度不健全问题,机制、制度创新不够,工作存在短期化应付任务的现象。
二、基层纪委工作规范化的标准
何谓基层纪委工作规范化?基层纪委工作规范化的标准有哪些?目前,还没有权威的明确界定。我认为,基层纪委工作规范化至少必须具备以下五个“一”:
一、一套好硬件。从纪委工作要求出发,开展党纪政纪教育、查办案件都需要具备一定的办公条件和通讯教育器材,从而保证工作的高效化,确保纪委工作规范化展开。一套好硬件是在新形势下基层纪委工作规范化的基本条件。
2、一支好队伍。纪检干部不仅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党性和较高道德品质,更要有艰苦奋斗、秉公执法、敢于碰硬精神,还要会使用计算机等新硬件设备,掌握现代教育办案手段。一支高素质的纪检队伍是实现纪委工作规范化的关键。
3、一套好的机制。要使基层纪委工作走上规范化,形成立体交叉的廉政防范体系,必须建立组纪宣(组织、纪律、宣传)联动、上下联动的新机制,使之形成合力,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效。
4、一系列好制度。好的机制需要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制度予以保证,规范“三权”需要制度创新。在组纪宣联动机制中,应建立党员发展联合审查制度,深化惩教结合制度,与宣传媒体等定期联系制度等。上下联动中,要建立基层支部纪检委员培训制度,基层支部协助办案制度,定期开展廉政教育宣传制度。等。在规范人事权、事权、财权方面必须建立一系列新的制度。规范人事权,基层纪委要建议督促当地党委积极推行党委“票决制”,并与民主测评推荐制度、任前公示制有机结合,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干部选拔任用规程和干部聘用规程,进一步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规范事权,要建立便民服务工作督查、责任追究制度,要抓好各单位的议事制度、重大工程招投标制度的落实,真正做到权力在阳光下操作,依法行政,形成集体领导、分工负责、按程序办事、干净干事的良好格局。规范财权,纪委要建立财务核算中心、财务代理中心定期汇报检查制度,规范各单位的财务制度,教育党员干部为人民当好权、用好钱。镇(街)纪委要建立计生处理情况纪委备案制度,杜绝计生处罚过程中的腐败。
5、一个好氛围。营造一个勤政廉政光荣,纪检工作重要,从事纪检工作光荣的氛围,对于基层纪检工作规范化是非常重要的。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在全党全国形成了反腐倡廉的大好环境,我们基层单位如何在大环境中营造好与大环境协调的小环境,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之一。好的反腐倡廉氛围定能推动基层纪检工作规范化,反之,基层纪委工作规范化,势将营造更好的反腐倡廉氛围。
三、如何实现基层纪委工作规范化
实现基层纪委工作规范化,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上级重视加强督查,需要同级党委重视加强领导,更需要基层纪委自身努力,开拓创新。
1、上级重视,加强督查。基层单位工作千头万绪,某项工作上级督查紧了,某项工作就见得重要,在财力、精力、人力方面就投入相对较好,如果上级不考核,督查不紧,无形中就降低了某项工作的重要性,要使此项工作规范化,取得显著的成效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上级党委、纪委首先要把五个“一”(即一套好硬件,一支好队伍,一套好机制,一系列好制度,一个好氛围)列入考核内容,要根据五个“一”要求制定详尽的考核细则,考核时严格对照,奖惩分明,拉开差距,兑现考核奖。其次要经常检查。经常下基层检查指导工作,以引起基层党委的重视,使基层纪委更规范更有效开展工作。再次,要组织专项督查。如对基层纪委办公信息化、纪检干部待遇落实情况等都很有必要组织专项督查。开展专项督查,见效快,成效明显。
2、同级党委重视,加强领导。在考核中,党风廉政建设实现一票否决,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摆在同等重要的地位来抓,把它当成硬任务、硬指标来完成,切切实实做到说起来重要,做起来重要,忙起来也重要。同级党委政府要给纪委人力、财力、物力保障,为基层纪委工作规范化创造多方面的有利条件。
3、基层纪委自身努力,开拓创新。基层纪委工作要做到:开拓、主动、扎实。一要开拓。开拓性开展工作,牵涉到三个层次的问题即自身要求开拓,敢于开拓。纪检干部必须有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主观上积极要求上进,具备开拓意识。有了开拓欲望和要求,还要敢于开拓。开拓创新,是走前人未走的路,做前人未做的事,势必有阻力、有困难,搞得不好开拓不成反而落得个骂名。敢于开拓,需要淡泊名利,放开手脚,以“三个代表”、“三个有利于”来衡量工作,有作为才能有地位,敢于开拓,还要善于开拓。要提高政治敏锐性,强化全局意识,深入开展前瞻性调研。二要主动。包括主动争取,主动衔接,主动落实。要主动争取上级、同级党委的指导和重视,主动争取人力、财力、物力的保障等,主动争取推出新的机制、新的制度、新的工作方法。要主动与平行部门、下级单位做好衔接,协调工作,左右联动、上下联动、点面结合、以点带面开展开拓性工作和规范化管理。要主动抓好落实,主动组织自查自纠。三要扎实。实现基层纪委工作规范化,开拓创新开展工作,有了清晰的思路,创造了相应的条件,最重要最根本的工作就要扎扎实实地抓落实,抓措施到位。遇到困难,碰到挫折,基层纪检干部要有韧性、有恒心、有毅力,坚持按开拓创新的思路走到底,坚信一定能尽快实现基层纪委工作的规范化,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单位:义乌市城西镇纪委)
车改的成本该怎么算
●双 月
公务用车改革,是当前的一大热门话题,是一个必然趋势。在这大背景下,义乌市所在镇(街道)的全面车改,自然引起了各方的普遍关注。对一项正在探索起步的工作,有不同的声音,是正常的,也是有益的。这当中,有人对车改的成本颇有疑虑,现就其疑虑之处商榷如下。
据有关方面披露,义乌市的这次车改,“预计每年可降低养车费用15%以上”,为此,有人七算八算之后,颇为担心:“用不用公车,对行政支出而言,削减支出的作用较为有限;带来的负面影响却是把高额车贴名正言顺地变成官员个人收入的一部分,不利于更进一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事实上,降低养车费用15%以上这一数据,只是将目前公务车辆的实际费用,扣除车改过程的自身成本后得出的,并未将每年滚雪球般增长的车辆更新购置费、现有车辆公开拍卖所得等款项算在账内。众所周知,目前,各地公务用车的档次在迅速提升,由原来的普桑,变为现在的本田、别克,更新期也越来越短,不少车辆不到五年就换新的,这笔开支,就义乌市而言,每年都是数千万元,若不实行车改,这必然成为财政的一个无底洞。因此,在车改的过程中,哪怕是将目前发生的车辆费用全部抵作车改成本,只要能省下车辆更新费用,财政部门就是大赢家。
另据悉,这次义乌市车改“预计每年可降低养车费用15%以上”的预测,其本身就是一个十分低调的数据。有关方面表示,这当中,由于财务报表上的各种因素,有些一时难以统计的与“养”车相关的人员费用,如驾驶人员的一些平时福利等并未统计在内,且车辆折旧也以八年为期。事实上,单就小车的实际费用而言,远高于作为测算基准的车均养车费用。综上所述,义乌市的车改,其对财政的贡献,决非某些文章所言的“较为有效”而已。车辆费用等的开支,是政府运行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车改是降低政府成本的一个重要途径。在车改前,这笔费用虽只发生在财政账上,老百姓一时难以直观地感受到,但并不等于没有负面影响。殊不知群众允称党员干部是“屁股下面一栋楼”,将之斥为“马路上的腐败”!车改了,这一部分政府成本摆在明处了,有人却把它曲解成了“官员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并认为由此带来了负面影响。
对这一观点,笔者则难认同。退一万步讲,车改后,在不再有公车可供调用的前提下,工作人员按其工作量的多少,承担责任的大小,发给一定的用车补贴,要求其将这一费用尽可能地用于公务活动,这也是必要的。在世界任何国家,在政府成本中,都会包含公务活动中产生的交通费用,只不过有的花在暗处,有的用有明里。由暗化明,由财政难以为继到可以承受,这无疑是进步,是发展,何以会带来“负面影响”?更何况,义乌市在车改这前,就已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私车公用”的现象,不少干部为公事贴油费、修理费,又曾有谁计较过?车改的账倒底该怎么算?现在有人只算了桌面上的经济小账,且还又未必算得清楚,而对车改的社会账、廉政账,却拔不开什么算盘子。现实中,义乌市的干部90%赞同车改这一事实本身就表明,除了在经济上车改是财政、公务人员的一个双赢选择外,车改更是有效地降低了公车管理的社会成本,解脱了公车私用、公车私驾等方面纪律的约束,改善了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有力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对此一举多得之策,又有何疑之有?
拒却十万贯 诚笃一颗心
●朱兆龙
“为国推贤匪惠私,十金为报遽相危。无言暗室何人见,咫尺斯须已四知。”唐朝周昙的这首诗,叙述了东汉杨震调任东莱太守路过昌邑时,他任荆州剌史时举荐的秀才王密正在昌邑当县令,见杨震来了热情接待,晚上还送来十斤黄金的谢礼。杨震见状很不高兴。王密说:现在是夜晚,没人知道。杨震正色道:天知、地知、我知、你知,怎么没人知道呢?王密羞愧而去。
礼,原是远古时祭奠的仪式和贡品,后来在孔夫子那儿发生了变化。一是“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礼成了维护王权的制度;一是“出疆载质”,礼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