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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最近某地一富翁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后,震动呈“多米诺骨牌”效应迅速蔓延开来,包括当地市委书记、市长、副市长在内的众多官员纷纷“落马”。一桩党政主要官员涉足腐败的案件,因没平衡好内部关系而引起内讧,狗咬狗相互揭发,遂使问题曝露于光天化日之下,却被当地干部和继任书记归咎于干部之间的不团结。“内部不团结容易出事”,成为当地官员应吸取的一条主要教训。
看了这则报道,真是令人啼笑皆非。众所周知,一筐腐烂变质的苹果,早晚都要发出臭味、都会被倒掉。同样的道理,一个腐败变质的领导班子迟早都要出问题,这怎么能归咎于内部不团结呢?倘若任这种“团结”继续下去,后果如何?岂不是愈陷愈深、为害愈烈!腐败分子之间形成的默契,应该定义为勾结而不是团结,这一点必须认识清楚,不能含糊。如果将这种腌脏的勾结当成团结,那真是对团结的亵渎!
从目前查处的大量腐败案件中不难看出,这种错把“勾结”当“团结”的现象,在一些出了问题的领导班子中、在一些腐败分子身上都有不同程度地表现,有的还相当严重。他们为了不使腐败行为曝露,彼此之间既各怀鬼胎、把柄互握,又相互掩护、包庇纵容,表面上维持着班子的“团结”。有的搞权力平衡。你卖你的官,我鬻我的爵,你提拔你的哥们,我重用我的弟兄,你搞你的小圈子,我扩大我的势力范围,相互间维持着均衡的力量,谁也不敢惹谁。有的搞利益均享。你发包一个工程,我批准一个项目,你收一个红包,我拿一笔回扣,个人捞个人的好处,相互间心知肚明,谁也不敢说谁。有的沆瀣一气,共同堕落。一同出入堵场,一起进入色情场所,你包一个二奶,我养两个情妇,互相攀比,争风吃醋,谁也不甘落后。有的配合默契,坐地分赃。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大称分金银,形成了依靠权力非法获得利益的“腐败共同体”。
上述种种行为,与我党倡导的团结是风马牛不相及的。这种“团结”的质量越高,对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的危害就越大;这种“团结”的范围越宽,对当地党员干部和社会风气的毒害就越深;这种“团结”维持的时间越长,对当地党和政府形象的损害就越重。这种“团结”的局面一旦被打破,就是一桩桩触目惊心的大案要案、串案窝案。前几年查处的湛江、厦门特大走私案,慕绥新、马向东腐败案,以及目前正在审理的韩桂芝、马德腐败案都是前车之鉴。
团结出凝聚力,团结出战斗力。我党倡导的团结是指坚持原则、遵纪守法、维护大局,齐心协力做好工作。坚持原则,遵纪守法是团结的前提,放弃这个前提,违背原则、触犯党纪国法,就不属于团结的范畴了。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任何时候都要头脑清醒,是非分明,坚持原则,遵守法纪;要澄清对团结的模糊认识,努力加强党性锻炼和思想道德修养,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做到讲原则不讲面子,讲党性不讲私情,讲正气不讲义气;领导班子内部,要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谅解,要通过开展积极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来达到消除隔阂维护团结的目的,绝不能把个人恩怨、江湖义气、黑道规则带进党内政治生活,决不能将“勾结”当成“团结”。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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