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有钱变更坏,斩断捞钱
  
 
 凡贪官,往往具有共同的毛病:既贪财又好色,不少贪官玩“小姐”、包“二奶”。在他们中箭落马之后,这些丑事都抖搂出来了,为人们所不齿。金德民也是一个这样的贪官,他除了受贿,还犯了重婚罪。

  2月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首都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金德民受贿和重婚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他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因犯重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 

  金德民是北京市交通局原副局长、首发公司原董事关毕玉玺的副手,毕因受贿1000多万元已被判死缓。金也是个颇有实权的贪官,他利用担房地产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在负责该公司与华筑公司合作开发“新奥枫庭”三期工程项目过程中,以办理工程手续需要支付相关“外围运作费用”的名义,多次向华筑公司董事长谷丽均共计索要港币90万元(折合人民币95.4万元)、美元10万元(折合人民币82.7万元):笔记本电脑1台、欧米茄牌手表2块。上述款、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80余万元。 

  金德民本来是有妻室的人,可他在与妻子法定婚姻存续期间,于1998年又与季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子。

  他犯的这宗重婚罪,同玩“小姐”、包“二奶”有所不同。贪官和“小姐”、“二奶”的关系,是嫖客和妓女的关系,是金钱和性的关系,尚不存在婚姻关系,不构成重婚罪,查处起来,一般在党纪、政纪范围之内,当道德败坏办,当流氓办,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罚款。金德民显然不是一般的嫖客、流氓,他的“水平”高得多,干脆讨个“小老婆”过日子,生孩子。

  无论是玩“小姐”、包“二奶”,还是讨“小老婆”,都必须具备一个条件:有钱,有相当多的钱。贪官具备这个条件。试想,倘若是本本分分的公务员,是月月盼着发薪过日子的工薪族,是下岗工人和进城民工,即使有的起了坏心,想这样的“好事”,也是做不到的。贪官想得到、也能做得到。“男人有钱就变坏,女人变坏就有钱”是个流行的说法,依笔者看,应该说是“贪官有钱变更坏,‘贪女’变坏更有钱”,不能笼统地说“男人有钱就变坏”,很多有钱的男人并没变坏;也不能笼统地说“女人变坏就有钱”,不少女人变坏也没钱,再说给贪官当“二奶”,当“小老婆”,即便有钱又有什么意思?

  变好变坏和有钱没钱并无必然的联系,关键在个“坏”字上,贪官本来就是坏人,捞大钱后,变得更坏。金德民赃款有一两百万,许多人干一辈子也挣不到这个数。反腐败、治贪官,一定要斩断他们伸向国家和人民的捞钱魔爪。一旦贪官成了穷光蛋,“小姐”连看都不会让他再看一眼,“二奶”、小老婆也不会让他再进门。他们之间本来就是金钱关系,是势利关系,哪有什么感情和诚信?许多贪官只有落马之后才认清这些可耻也可悲的女人的真面目,很可惜,“生米已经做成熟饭”,悔之晚矣!
来源:人民网
  2006-2-16 11: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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