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卫生系统医护人员主动上缴礼金、回扣款74.1万元  
  
 
  
 

    今年以来,浦江县以“知荣辱、正医风、促和谐、树形象”为主题,对药品购销和使用、医药耗材购销、仪器设备购置、医疗卫生机构基建等5项重点内容进行集中清查,强化思想道德教育、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深化医疗改革等4个环节,切实解决医药购销领域面临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我县卫生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抓住学习教育重点,开展医德医风讨论。组织广大医务人员及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不正当竞争法》、《药品管理法》、“八荣八耻”、卫生部“八不准”、省卫生厅“十个严禁”等,要求每位医务人员撰写一篇学习心得,并开展医德医风大讨论。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医务人员更加深刻认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树立主人翁观念,发挥主力军作用,在专项治理中“从我做起”,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自查自纠到位,推动学习教育取得明显成效。
    二是抓住调查摸底焦点,集中开展自查自纠。各卫生医疗单位按照治理商业贿赂重点,认真做好全面调查工作,摸清医药购销中商业贿赂的主要手段和表现形式,对不正当交易行为逐一排查。人民医院、中医院先后进行不同层次与重点人员个别谈话,交待政策,敦促有不正当行为的人员主动交待、上交款物。县卫生局公布治理商业贿赂专户及举报电话,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主动上缴在药品、设备、耗材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的礼金、回扣款等。截止8月31日,主动上交159笔上缴到专户礼金、“回扣款”共74.1万元。
    三是抓住回扣易发漏点,积极探索长效机制。针对在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突出问题,县卫生局建立健全《医德医风档案制度》、《药房、药库有关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药品、医疗器械购进与验收管理制度》、《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实施办法》、等制度,强化监督管理,提高采购工作的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同时,在县人民医院等单位采取限额用药制,规定门诊每月用药中,零售价超过70元的药品必须低于15%,病区每月用药中,零售价超过70元的药品的必须低于25%。

(金华廉政网)

  2006-9-19 16: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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