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一村委主任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处罚金2万元
  
 
  旧村改造是义乌市政府为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的一项积极举措,在改造过程中它以遵守国家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政策法规为前提。但在义乌市苏溪镇马丁村,该村的村委会及主要负责人在旧村改造时,虽完成了部分前期审批工作,却未取得关键的农转用手续,之后进行违法动工建房,结果造成了52.152亩农用耕地被毁坏的严重后果。一大片祖辈留下的肥沃土地,在疯狂的“圈地”中成了抛之野外的荒土。
12月2日,义乌市人民法院对该起非法占用农用土地案的判决正式生效。苏溪镇马丁村村民委员会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处罚金6万元,马丁村村委主任金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处罚金2万元。
旧村改造急于求成
   苏溪镇马丁村地处镇区的南侧,03省道经过该村,村里有245户农户。依据马丁村实际情况,2002年,苏溪镇将马丁村列入了该镇首批旧村改造对象。金某就是在2002年当选为马丁村的村委主任,由于村支书平时经常在外,所以村里的事大多由金某牵头。得知已被列入首批旧村改造对象,金某就和村两委的干部们为旧村改造的事忙开了。
2002年3月,马丁村两委做了大量前期工作后,召开会议制定了旧村改造实施细则。同年8月2日,苏溪镇政府批准了该方案,马丁村村委会也按程序向义乌市农村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了用地32110平方米的申请报告。此后的几个月间,该报告逐级上报,其中的部分手续在市建设部门等单位也得到了批准。
  但从2003年7月开始,马丁村却在没有经过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陆续开展了村庄的排水、排污和主要道路土石填埋等旧村改造前期工作。
走捷径演变成“圈地”
  到了2004年初,由于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义乌市的旧村改造用地指标受到限制,大多数村的旧村改造工作也被迫中断,马丁村的旧村改造也因此陷入困局。
当时,由于部分村民家已拆除旧房,村民急于想解决住房困难,再加上临近村委的换届选举,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一些村民开始私自动工建房,一时呈失控状态。在此期间,土地管理部门曾向农户发出停工通知等,但效果不佳。
  马丁村的农户之所以赶时间进行大面积违法“圈地”建房,与村委会的组织有直接关系。2004年4月前后,马丁村村委会再次以旧村改造的名义,向村里的农户们收取了建房押金和配套设施建设费用等共计200余万元。
  由于村里旧村改造土地管理部门的手续还未审批下来,按照正常的手续过程,旧村改造的地块地质勘察定点放样不能进行。但在2004年6月,马丁村村委会却与义乌市一家勘察工程有限公司联系好,为旧村改造的土地勘察,之后该村委会又多次向勘察公司要求,对已勘察好的地质进行定位放样,但该勘察公司明确告诉他们:定点放样前必须办好所有审批手续。
为此,马丁村村委会又作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由村委主任金某牵头,直接负责联系定点放样的单位。此时,一名业务员找到了金某,向他推荐“浙江有色建设工程公司”,在金某的积极活动下,马丁村的土地定点放样得以顺利进行。
  到2004年10月,马丁村的村民干脆将每户自己的图纸都私自取回,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违法动工建房之风愈演愈烈。马丁村村委会再次召开村两委会议,确定了专人负责监工,要求建房村民按规划图纸施工。这股违法建房风后被市土地管理等部门强制阻止。
此后,经义乌市国土资源局对违法建房的土地进行测量,发现在马丁村旧村改造的前期工程和村民违法占地建房过程中,共计毁坏农用耕地面积达52.152亩。经义乌市农业部门鉴定,该地块南侧37.452亩的耕地已不具备农业耕种利用价值,北侧的14.7亩耕地部分丧失了耕种利用价值。
 


 

(金华廉政网)

  2005-12-9 14:3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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