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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原中国农业银行义乌市支行城南分理处主任胡国庆因涉嫌受贿5万元,被义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现年38岁的胡国庆自1990年8月研究生毕业后进入中国农业银行义乌市支行工作,于2002年7月起任城南分理处主任。据查,在2002年7月至2005年5月期间,经过犯罪嫌疑人胡国庆的帮助和支持,义乌市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义乌市支行的授信额度,一下子从500万元提高到3968万元(其中968万元是专项低风险业务),其在义乌市农行城南分理处的贷款和承兑汇票业务量也不断扩大,至今年9月,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农行城南分理处贷款余额为1000万元。 为了对胡国庆一直以来的“关照”表示感谢,在去年春节期间的一天晚上,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叶某以拜年的名义,来到犯罪嫌疑人胡国庆家中,送给胡国庆人民币10000元,胡国庆予以收受,用于平时开支。在今年春节期间的一天晚上,适逢胡国庆生了个儿子,叶某以贺喜和拜年的名义,送给胡国庆人民币40000元,胡国庆予以收受。今年4月25日,犯罪嫌疑人胡国庆将其中的30000元人民币通过亲戚的借记卡帐户转入其本人在城南分理处的借记卡帐户内,其余10000元用于平时开支。 今年9月12日,胡国庆因涉嫌受贿一案案发,被义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同日检察机关对其依法刑事拘留,现已被依法逮捕。
(来源:金华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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