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公安局纪委查处一起互联网上诽谤民警索贿案
  
 


 
   10月28日,金某因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被义乌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处以了治安拘留五天的处罚。
   10月26日晚,互联网上出现"义乌城区一中队姓宣交警索贿嫌疑,恶意整人!"的一则公开帖子,严重影响到公安机关的形象和声誉。对此,义乌公安局领导十分重视,立即指示局纪委对帖子所称民警及内容进行调查。
   经查发现:发帖人金某于9月9日无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并冒用他人驾驶证),后在肇事车辆被暂扣的情况下,屡次到经办民警办公室"套近乎",要求放车。民警责令其出示自己的驾驶证,但金某拿不出。9月28日,金某带了老糊粥铺餐券再次找到经办民警,企图通过送礼取得民警的照顾,但被经办民警严词拒绝。10月26日晚,金某在网吧上网时恼羞成怒,捏造事实在互联网上发布了以上虚假帖子,恶意中伤民警。为了维护民警正当权益和公安机关的形象,局纪委依据有关规定将该案件移交局治安大队进行查处。

(金华廉政网)

  2005-11-25 9:5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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