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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目标联合确定、重要环节联合参与、专项督查联合开展、审计对象联合谈话、相关制度联合出台、审计成果联合运用。这是东阳市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职能优势,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构筑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日前出台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六联合”工作机制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该市明确规定,审计目标联合确定一般在年底或年初进行;审前调查、审计进点、审计签证、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审计结果公告等重要环节,由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相关成员联合参与;每年开展一次由市纪委牵头、其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的审计决定、审计报告执行情况和共性问题专项联合督查,并通报全市督查整改情况;对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领导干部或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教育谈话和诫勉谈话,对倾向性、普遍性的共性问题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进行大会集体谈话;根据审计所发现的共性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周密思考论证的基础上,联合出台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的相关制度。 该市还将通过审计成果联合运用,致力于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显示经济责任审计的综合效应,促进其运用的最大化。组织人事部门把审计成果作为考察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并归入干部档案;纪检监察部门把审计成果用于干部的廉政警示教育,并列入年度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的考核内容;财政部门把审计成果用于规范资金预算安排、财务管理等。
来源于:金华廉政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