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出台政策控制村级招待费用支出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从严控制村级招待费支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磐安县委县政府最近制定并下发了《磐安县村级招待费管理办法》。
一、严格控制县级机关各部门及其基层站、所和乡镇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下行政村(居委会)就餐问题。工作人员下村指导、联系、帮助工作,一律不准接受当地行政村的公款招待、宴请及其他消费活动,不得接受行政村赠送的礼品。确因工作需要在村就餐的,按标准支付就餐费用。
二、严格控制行政村的招待行为。行政村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报销任何招待费用,行政村干部到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联系工作,不得公款宴请上级机关和部门工作人员或进行其他消费;行政村因进行商贸活动、招商引资及为发展村公益事业争取资金、项目等活动,确需招待的,须填写《省市来客招待接待单》,由乡镇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并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额度。
三、规范村干部报销行为。村干部到县有关部门及乡镇机关联系工作,不得租用出租车,不得擅自用公款组织村干部外出考察。采取定额补助的形式规范村干部出差报销行为。
四、建立严密的监督管理网络。乡镇农经人员、村民主理财小组要做好村级招待费财务公开工作,每月在村公开栏上逐笔进行张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乡镇村级财务监督小组应每月将各行政村的招待费支出汇总情况,上报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纪委书记;县纪委监察局、县农业局要对各行政村招待费控制执行情况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所涉及的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并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来源于:金华廉政网

  2006-9-12 11: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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