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康市多措并举加强了对财政资金投资项目的监管。截止10月份,市财政局共审查工程项目结算81个,审查资金2.03亿元,核减了2409万元,核减率为12%。
一、加强基建资金来源的审查。永康市财政局在立项时,对基建资金不落实、资金来源不正当的项目,不予以审批。未经立项的工程项目,不予安排和拨付资金。二、加强投资概算审查。市财政局参与了初步设计的投资概算审查,对概算漏编、错编、少编的情况向设计编制单位提出意见,要求概算编准编好,从一开始就防止计划外工程。三、加强基建财务管理。永康市财政局在市会计核算中心单设基建核算组,单独设立基建专户,按照基建财务制度分建设单位拨付资金和分项目进行核算,建立了一套严密的操作程序。四、加强工程结算的审核管理。规定对1000万元以下的财政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结算审核由市财政局与建设单位共同确定社会审价机构委托审核,对1000万元以上的财政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结算审核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邀请资质信誉好的社会中介审价机构来投标,从费用优惠率、误差率、审核期限三项指标择优录取。工程结算经招投标择优委托的社会审价机构审核后,再由市财政局会同建设单位复审后确定。
(浙江省永康市纪委)
(来源:金华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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