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交通罚没财物的管理,促进执收执罚部门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东阳市监察局将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2003年以来管理扣留车辆的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扣押车、报废车、拼装车、走私车等扣留车辆的登记、保管和处理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法使用扣押车、报废车、拼装车、走私车、手续不全车、乱挂牌照车、非法交易车等扣留车辆的行为。对检查中查实的违纪违法行为,东阳市监察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令整改,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