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部门联动,强沟通。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按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相关职能,明确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由信访部门研究、制订出台浦江县处置群体性信访事件工作预案,由公安机关收集、研判不稳定事端和群体性事件动态信息,并负责向当地的党委、政府及涉事单位的主管部门报告和通报。同时,要求各职能部门平时加强沟通,防患未然,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焦点和热点问题,对影响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二是属地管理,强责任。根据信访事项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为群体性事件的第一责任单位,涉事单位的主管部门为相关责任单位;要求群体性事件一旦发生,第一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事件发生现场进行处置,相对责任单位的领导也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协同处理工作,尽可能地化解矛盾,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强化责任,在信访责任考核时对于群体性重大事件苗头早发现,早空制,并化解在乡、村级的给予加分;对于已发现事件并提早上报的,实行不加分也不减分;对于事件已发生,而责任单位却不知晓,没有任何对应举措且无合理解释的,给予加倍扣分。 三是完善制度,强预防。根据国务院新颁布的《信访条例》,结合实际,建立完善了《浦江县信访工作规范》制度,以规范信访工作的受理、交办、调处、报结、控制等程序,提高办理效率;推行信访事项听证制度,通过召开信访事项听证会,使社会各界人士参与信访事项的听政、辩论,加大社会舆论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力度,促进对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的调处和解决;出台《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实施意见》,通过复查、复核对一些事实清楚、政策运用准确、处理结果合理的信访事项给予终结,以减少越级访、重复访、和无理缠访的发生。同时为预防群体性事件,该县还出台了一些配套制度,如针对以往村级财务群访事件较多的情况,该县实行了“双集双分双整治”制度,即将把各村的集体资金统一纳入乡镇财务委托代理中心管理,分行政村和自然村两级公开;按照各村集体经济情况实行 “ ABC”分类审计,并根据审计结果确定“一、二、三”等村;同时对“三等村”的党组织和村委会班子,以及违法违纪的村干部进行整治。2004年底,该县对400余个村进行了届末审计,共有29个村因各类财务问题被评为“三等村”,对33名存在经济问题的村干部,作出免职、停职、通报批评等处理。 通过以上措施,该县今年已成功化解到县级群体访的信访件5起,在今年初的村级组织换届中,更是无一例村级财务群访性事件发生,社会稳定得到了明显增强。
(金华廉政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