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
  
 

近日,东阳市制订出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试行办法,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

    该市监督检查采用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要求各单位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每年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政“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自觉进行对照检查。抽查一般每两年组织一次,必要时随时进行抽查。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突出“九看”:一看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文件的情况;二看坚持选拔任用干部原则、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的情况;三看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情况,重点是民主推荐(或竞争上岗)、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环节;四看执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规定情况;五看严格按职数配备干部情况;六看对举报件受理处理情况;七看执行干部交流、回避、辞职等各项具体规定的情况;八看遵守“十不准”纪律的情况;九看干部群众的认可情况。

    该市将根据监督检查的结果,视情作出处理,对性质严重的,将移送纪检、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来源:金华廉政网

  2006-2-6 10: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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