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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义乌市出台了《义乌市2005-2006年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旨在进一步发挥镇街发展经济、扶持财源的积极性,保障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基本需求,规范和加强镇、街财政管理,防范财政风险。 按照财政综合预算和部门预算管理要求,新体制将按分税制体制计算的各项地方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镇街财政收入范围,其中对土地出让金和农发基金等实行单独结算考核;对镇街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的公用经费和事业发展基本支出,由市财政在预算内核定支出基数。 新体制在管理模式上突出了以下四个特点:一是保持“四个不变”,即继续实行并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现行财政收入征管体制和财务管理体制不变;镇街财政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结余仍归镇街所有;财务审批权不变,属镇街财权和使用范围内的支出,仍由镇街按规范审批;债权债务主体不变,镇街原有的各项债权、债务仍分别由镇街享有和承担。二是加强“三项监管”,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规范性的监管,加强投资项目可行性的监管,加强负债规模合理性的监管。三是实行“三种激励”,即预算内财政收入超收分成激励,土地出让收入和农发基金定率补助激励,财政工作完成情况考核激励。四是在三个镇街试行“镇财市管”,稠城、大陈和赤岸三个镇街在坚持上述“四个不变”的基础上实行“镇财市管”,进一步加强镇街财政管理。 新体制一定两年,其中“镇财市管”改革试点工作和农业发展基金分配办法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和执行。
(来源:金华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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