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密切城乡规划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提高城乡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程度。浦江县在城乡规划领域全面推行“阳光规划”,逐步建立结构合理、管理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阳光规划”体系,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领域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
一是建立多形式公示渠道。设立城乡规划展览中心和“阳光规划”网站,并在行政审批中心、县政府门口设立公告专栏,建设部门在显眼位置设立“阳光规划”公示栏,将规划内容及时向社会公示。同时,配备相应的意见箱,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是提高公众认知度。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阳光规划”的有关政策,让更多的群众参与“阳光规划”工作。三是规范操作程序。建设部门组织开展“阳光规划”大讨论活动,确保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划公示要求准确操作。同时,聘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代表担任社会监督员,对规划公示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县建设局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城乡规划实施情况,并听取反馈意见及时整改。
来源于:金华廉政网